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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唐玉二次遭冤判 32年工龄被清零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昆明市西山区唐玉女士,二零零八年六月被绑架、枉判一年半;二零一一年九月被绑架抄家,在派出所遭到毒打,后“取保候审”回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唐玉再次遭绑架,被直接送到昆明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以四年前“取保候审”为所谓案由,及二零一二年一月的非法起诉,非法判她三年六个月。

冤狱期间,唐玉女士被所在单位昆明市西华公园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三十二年工龄被清零,出狱后只得靠失业救济金勉强维持生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也不给办理退休。

唐玉女士,51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西华路49号,昆明市西华公园的工人,负责绿化工作。唐玉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头疼、感冒、心脏发慌等疾病都不治而愈。在单位上工作认真,在家里体谅亲人、家庭关系和睦。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后,唐玉为将法轮功真相告诉给更多的人,曾遭到非法抓捕、判刑、绑架,多次被毒打等迫害。

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多钟,唐玉在一处单车棚推单车,被大观派出所三个警察绑架到大观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就遭到毒打,警察从她的包里搜出《九评共产党》以及四十多份真相资料。警察将唐玉用手铐铐在实木凳子上直至凌晨四点多钟,之后又将她送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昆明市检察院巫琳以(2008)昆检刑诉字第865号起诉书非法起诉唐玉,同时被起诉的还有法轮功学员李培高(云南省安装公司退休工人,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出生)。昆明市中级法院对唐玉、李培高非法庭审,并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做出(2009)昆刑一初字第16号刑事判决,对唐玉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对李培高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杨捷、李锬,书记员段云萍。

唐玉在五华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九个月后,又转到官渡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六个月,直至刑满出狱。唐玉在看守所里饥寒交迫,警察不给食物、不让洗澡,大冷天让在外头冻着,在官渡看守所她还摔断一根肋骨。

二零一一年被绑架“取保候审”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早上七点多,唐玉在昆明市东陆桥昆明市卫校附近被一个不明真相的人构陷,之后唐玉被绑架到东陆派出所,被派出所里的便衣及保安殴打,被戴反铐,按在地上殴打,她浑身被打得青紫,膝盖被打肿,无法蹲下和站立。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之后,西山区国保大队的警察来东陆派出所,企图将唐玉送看守所,但看到浑身被打伤的唐玉,就先将她送到马街的一家医院检查。医院诊断她为浑身外伤,胆结石。即使这样,西山区国保警察依然将唐玉强行送往西山区看守所。

看守所见到医院的诊断书,坚决不收。警察见状就威胁唐玉的妹妹签一份看管好唐玉的保证,扬言限制唐玉一年的人身自由,如果在这一年中唐玉再发资料就要判她七年的刑。同时还强行让唐玉按手印,唐玉不按,警察就把唐玉的手指都扭伤了。当天晚上十点多钟,唐玉被以取保候审的形式送回家。

九月三十日当天,东陆派出所的警察还非法闯入唐玉家抄家,抢劫走了大法书、师父法像、电脑一台、大法资料,唐玉随身携带的两部手机和骑的电动车还被扣押在东陆派出所,所有抄走的东西均未给唐玉家人留下任何字据,之后唐玉要回了电动车,其它东西仍被非法扣留。

唐玉二零零零年从单位内退后,按照正常标准,每月的工资应该是1100元,但是从二零一一年九月份开始,唐玉女士每月都只拿到800多元钱的工资,对此,单位也没有给一个合理的说法。

昆明市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早上十一点左右,西山区国保大队警察温永祥带着昆明市检察院的三个人,其中一个叫巫琳,一个叫刘蓉,来到唐玉父母家,唐玉住在那里,这三人使劲砸门,进到家里后,巫琳对唐玉说如果她再出去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就让她这辈子都呆在监狱里。

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昆明市检察院[2012]昆检刑诉字第6号起诉书对唐玉非法起诉,代理检察员巫琳。检察院将起诉书送到唐玉父母家(唐玉当时与父母住在一起)时,唐玉本人不在。

之后两个月左右,唐玉接到了昆明市中级法院的开庭传票,通知她几天后去法院开庭,唐玉没有去开庭。她认为对自己的起诉和所谓开庭都是非法的,因此针对此事写了申诉并向各级机关寄送,最终开庭的事不了了之。

又多次被绑架、殴打

二零一三年九月一日,唐玉将神韵光盘赠送给了一个国保警察,这个自称国保的人打电话叫来梁源派出所的警察,九个膀大腰粗的男子连拉带拽的又扭手、又掐手的,铆足了劲儿要把唐玉抬上车,唐玉的两个手臂都被掐的青一块紫一块。折腾了近一个多小时,九个男人又累又气,才将唐玉抬上警车。抬上警车后,一个警察按着唐玉的头,一个警察踩着她的脚,将她带到昆明市梁源派出所。西山区国保大队的邱学彦到派出所(西山区国保大队就在梁源派出所里),非法抢走了唐玉包里的神韵光碟和真相资料,没有给唐玉任何凭证,还恐吓唐玉,让她下周二,九月三日到西山区国保大队,否则要到唐玉家威胁骚扰她得重病的父亲。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早上十点二十分,唐玉在昆明市南坝小区绿荫大道发神韵晚会光盘,被城管跟踪、举报,被绑架到西山区前卫派出所,唐玉被反铐、毒打,头部、大腿、两臂均受伤。当天下午五点多左右回家。

唐玉被毒打,头部、两臂和大腿均受伤
唐玉被毒打,头部、两臂和大腿均受伤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早上八点三十分,唐玉经昆明巡津街小人桥处,给人赠送神韵光盘,遇一女子拦截拉住,其人自称是金碧派出所警察,唐玉让她出示证件,她说今天休息没有带。此人不容解释,就一把拉住唐玉的毛衣领口,唐玉挣扎、试图离开,就与其拉扯在一起。旁边来了四个保安,将她推翻在地,猛踩唐玉全身。后昆明太和派出所警察将唐玉暴力绑架。

随后西山区610、国保大队的人就赶到现场,把唐玉绑架到金碧派出所。同时还非法抄家,但是没有带本人去家里,家里只有年迈的父母,抄走的东西也没有开具清单,除了抄走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外,还把唐玉价值两千五百元的一块手表和其它一些私人物品也抄走了,之后没有归还。这些人抄家时并没有出示搜查证。

当天下午,警察欲将唐玉送看守所非法关押,提前送去医院体检,体检时拍片就检查出唐玉女士的左边的肋骨受伤。因此唐玉就被留在医院住院观察两天。十月二十九日唐玉要求回家,说家中还有两位老人需要照顾,自己不能这样在医院里呆着,西山国保大队人员才将她从医院送回家。

四年后再被绑架、直接开庭冤判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唐玉到西山区小街发放神韵光盘和其它的真相小册子,当场被西山区国保大队邱学彦、王忠芳等人把唐玉绑架到永昌派出所非法拘留了24小时。在此期间,唐玉遭到了不明协警的殴打,用布封住嘴,头往墙上撞,不让喊法轮大法好、不让吃饭、不让睡觉,手反铐在椅子上。

酷刑演示:坐飞机,将法轮功学员整个身体抬起来,平着身子,将头撞向墙
酷刑演示:将法轮功学员整个身体抬起来,平着身子,将头撞向墙

第二天十一月二十七日,唐玉被直接送到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进入法庭后,法官李兴虎和书记员张凌翔已经坐在法庭里了。法庭都没有完整开庭,拿了几份东西来叫唐玉签字,唐玉也没有签字,也没有给判决。又把唐玉拉回永昌派出所,下午就把她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之后唐玉接到了昆明市中级法院(2012)昆刑一初字第12号刑事判决书,对她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判决书日期就是唐玉这次被绑架的日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审判长李兴虎,代理审判员:高雁海、张冲开,书记员:张凌翔。

唐玉不服非法判决,向云南省高级法院上诉,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省高院依然维持原判决,审判长:赵伟,代理审判员:殷增华、刘晓亮,书记员:杨燕。(2016)云刑终487号刑事裁定书。

在昆明市看守所唐玉被非法关押在2-1监室,主管警察徐湖南。在看守所被强迫要求做奴工,编彩灯,每天还有强行规定要做多少灯,完不成指标就要罚在看守所的过道上站着值班。唐玉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年多,家里人不知道唐玉被关押在看守所,所以一年多的时间,唐玉都没有任何家人来送钱物,都是靠帮助别人做活计,其他关押的人员给她一些生活用品和食品来维持基本生活。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唐玉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在九监区的责任警叫李国英,她逼迫唐玉写三书,并授意包夹犯人排木锐(毒贩,无期徒刑)、李姝(毒贩,十五年有期徒刑)在各方面刁难她,以此达到让她写三书的目的。在九监区唐玉的痔疮发作,疼了一百多个小时才给就医。

三个月后唐玉被分到六监区,责任警是徐宴红,彭舒。每天做奴工缝线绣,同样指定两个包夹犯人二十四小时监控,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互相讲话,不许和其他犯人讲话,每周要写所谓思想汇报上交。曾给唐玉做个包夹的犯人有:何明坤(毒贩)、杨树芹(毒贩,缅甸籍,死缓)、黄尚奇(杀人犯,死缓)、金玉象(毒贩)。在六监区唐玉曾因双脚穿囚鞋捂起水泡并严重感染,多次申请狱警后才同意她穿拖鞋。在六监区还有一次唐玉心脏病发作,痉挛。

到六监区一年半后,家属才知道唐玉被关在女二监,才到监狱得以探望。而唐玉被送女二监时,家属并未收到监狱的入监通知书。妹妹到监狱时,告诉唐玉,在她被非法关押的这几年,父母先后去世,单位也跟她解除劳动合同了。

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给办退休

唐玉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在单位昆明市西华公园办理内部退养,直至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时间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二零一七年云南省纪委等下文件整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唐玉所在单位昆明是西华园根据要求将单位所有退养人员都召回单位并安排工作上班。而唐玉当时正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无法回单位上班,因此,单位昆明市西华公园(联系人:莫建辉 电话:13888769099)以唐玉未按要求到单位报到上班,连续旷工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为由,解除了与唐玉的聘用合同,终止了人事关系。因昆明市西华公园归昆明市园林绿化局管理,因此单位与唐玉解除合同是上报园林局审批同意的。

当时唐玉已有三十二年工龄,交了二十七年的社保,单位原本五十岁可内退,但是提前被解除了劳动合同,到了法定退休的岁数也不给办理退休。被解除合同后,唐玉就没有了内退的每月900元工资。如果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社保人员说,自动离职还要交五年的养老保险,一年要一万七千多,因正常的退休年龄要到五十五岁。

骚扰不断 父母因长期恐吓先后离世

在唐玉被非法关押期间,西山区610等人员多次去她父母家非法搜家,使唐玉八十多高龄的父母亲在惊恐、担心,她的父亲于二零一五年冬在恐惧中离世;母亲又因她单位多次上门拍照、恐吓,被迫给她签了自动离职书,在重压下也离世了。其他的家人也因害怕被牵连不敢与唐玉多联系。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唐玉刑满释放当日,西山区610阮言,东陆派出所协警,金碧派出所警察张旭,去监狱门口接唐玉。告诉第三天去金碧派出所滚手印、做笔录。一个星期后,张旭到家里来叫唐玉签训诫书,说不能集会,还一直拍照。

之后警察又来家中几次,其中有一次是三个男警;还有金碧派出所张旭、东陆派出所警察也来家里,拍照。金碧派出所张旭叫唐玉去金碧派出所报到,东陆派出所叫她去东陆派出所报到。去年新年期间,张旭又到家里来叫签训诫书。去年三月份,社区人员和唐玉去金碧派出所查询自己的户口问题,张旭又叫她签训诫书。去年中秋,金碧社区人员到家里来,说他们是社会帮教。

不仅如此,东陆派出所、西坝社区人员还经常去问唐玉家附件店铺的人唐玉去哪里了,还打电话骚扰她的家人追问她的行踪,家人无奈只能说跟她断绝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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