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最近,对修炼向内找有些体会,写出来和大家交流。文中提到的现象,只是为了说明修炼过程,目地是为了走正修炼路,如果有伤害到当事同修或说的不够准确,请同修原谅。 我们当地有一个B同修,是协调人。我们认为,多年以来,B同修在资金来源与使用方面,一直是很不严肃。很多人知道这件事,但因为当事同修B太强势,同修们只能背后议论,而不敢当面交流。 最近,我们又发现该同修做了一种资料不合适,我建议不发,只跟其他同修说了自己的认识,做资料的决定还由该协调同修B负责。 回到家以后,一晚上,我都在想这件事,感觉自己学的圆滑了,明明确信这件事不在法上,却明哲保身,不为同修负责,不为大法负责,这不也是私吗? 这时,我与该协调同修B已经两个月没见面了。这期间,有同修长时间找不到她,担心该同修因走不正被迫害。所以我和另一个同修决定,首先不承认旧势力的迫害,其次一旦见到该同修,我们就站在为同修负责,为法负责的基点上,和她坦诚的交流:一个是资金问题,一个是私自整理资料的问题。 以上说的是“事”,下面才是我真正想要表达的。 一想到要和该同修交流,我先反映出来的就是怕,怕同修翻脸,怕同修不接受,闹个不欢而散,怕同修大声的指责我,怕同修出来一大堆的解释。 再返出来的就是烦,烦看见同修表现的那些样子,这些年都看烦了;一给她提意见,就遭强烈排斥。 我把自己的想法和同修A坦诚的说了出来,我说,我带着这些心说出来的话,怕起不到好效果。A同修说,咱就本着完全为了同修好说,同修也不容易啊!只要是坚持修到现在的同修,都了不起啊!我说,那咱除非做到师父法中要求的:“我经常讲一个人要是完全为了别人好,而没有一丝自己的目地和认识,讲出的话会使对方落泪的。我不只教了你们大法,我的作风也是给你们留下来的,工作中的语气、善心,加上道理能改变人心,而命令永远都不能!别人心里不服而只是表面的服从,那么看不见时还会按着自己的意愿行事。”[1]同修A说,那咱就本着师父的法先修自己,纯净自己,完全为了同修好。 说到这,感到好象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找到了自己长期不能超越自己的原因。不能再升华的阻碍来自于自我不能做到跳出事件本身,百分之百的找自己。过去,自己总是边找别人,边找自己,有时找自己多一些,有时找别人多一些,还用“提醒别人”为掩盖,好象为了别人好,多么狡猾的人心啊?这些年,机会被一次次的浪费了,多少次矛盾中,都是在向外看啊! 现在我才体会到,只有做到百分之百向内找,才是真正的修炼,哪怕带着一丁点向外看,都不是真正的修自己。只有做到百分之百向内找,才会谦卑,才能看到真相,法理才会体现,境界才会升华。 感谢慈悲的师父,感谢善良的同修A,感谢协调同修(这些年受苦了)。感谢师父的苦心安排,让我们借着这件事共同提高。 过了几天,见到了该协调同修B,此时的我已经没有了想要怎么说、想要同修怎么样的念头,也没有了同修会怎样的思维(师父给拿下去了),只是平和的、坦诚的、善意的讲出了我的认识、做法和建议。真的很神奇,同修B也很平和,竟然听進去了,自始至终,气氛很祥和。 本文只代表自己现阶段的认识,修炼人的认识是有限的,而大法有着无限的内涵,需要我们在实修中去领悟。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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