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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里的一段往事
文/吉林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我被绑架到看守所,里面也有被绑架来的其他同修,他们做的都非常好。在看守所,我和监号长还有其他在押人员都相处的很溶洽。

一次偶然和监号长聊天得知,她的丈夫是死刑犯,就关押在离我们不远的监舍。我想起了师父说的一句法:“给别人什么东西都不如给人法好。给他再好的东西,给他钱再多,他也是一世一时的幸福。而你给他法将是生命永远的幸福,能有什么比法更好呢!(鼓掌)所以我觉的把法介绍给别人那本身就是洪法,就是好事。”[1]怎么把大法的美好传递给他?我要救他,这是师父赋予我们的伟大使命,不落下每一个人。

我们地区小,看守所女号和男号在同一栋楼。男女之间可以说话,也可以甩笼子,就是用布缝制一个小口袋,里面装上点重物,再拴上一条长绳子,想要说的话可以写在纸上,装袋里,打开窗户喊男号,让他们接笼子。这样男女之间可以通话了,也可以传递一些小的物品。我想借着这个办法把大法告诉监号长的丈夫。

找了个机会和监号长闲谈,我说:“可不可以给你丈夫写封信,我要把大法的美好传递给他”。监号长说:“那当然太好了呀。你们都是好人,不像那些刑事犯”。

就这样,我就开始给监号长的丈夫写信,从最基本的说起,说我们是因为信仰被绑架来的,还讲了天安门自焚伪案等真相。每次写完,我都拿给监号长看,也是给她讲真相,让她也了解大法。

就这样,监号长的丈夫明白了很多,也逐渐的了解了大法。在这期间,也有男大法弟子被绑架進来,和他关在一个监号里,更详细的给他讲了真相。我把师父的《洪吟》默写在纸上传递给他,他看后很开心,还背下来好多首。他给我写信说:要是能出去,一定和你们一起修炼法轮大法。

有次我的家人来看我,警察不让见,家人就把带来的东西委托给警察转递给我。可是到我手里,就剩下一小盒饼干了,其它都不知道哪去了。手里拿着最后剩下的一小盒饼干,送给他。他接到后给我回信:“姐,当我接到这包饼干的时候,我的泪水已经模糊了我的双眼……如果我能早点认识你们法轮功,我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你们炼法轮功的都是真正的好人。”

二零零四年一月五日晚,他站在窗户上大声喊,“姐,我明天就走了,你一定坚持住,不能放弃大法!”我回他,“你放心吧,我会坚持的,永不放弃。”

二零零四年一月六日早上,十一名死刑犯被摘脚镣带出去行刑,每个死刑犯在出监号的那一刻,都喊“法轮大法好”!警察用全力打他们,想阻止他们。当时的看守所一片安静,“法轮大法好”的声音不断的在看守所回荡。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当日前一篇文章: 警察:你们快回去吧
当日后一篇文章: 上贼船与下贼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