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明慧通讯员报导)中国是什么样的国家呢? 在人类社会中,有几种典型的国家体制: 1、君主制:君主制是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君主实行终身制,并且是世袭的。 2、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是在保留君主制的继承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势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或民主。 3、法制: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人类在没有宪法之前就是有法制的。 4、法治:法治是指以民意授权为前提和基础立法,以严格依法管治国家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法治”与“宪政”紧密相关,其内涵不单是要求所有人民守法,更侧重于法律对政府权力的控制和拘束。法治意味着每个人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包括立法者、行政官员和法官。 从这些概念看,中共独裁的中国,是不是哪个都对不上号?更有甚者,暴力残害善良民众的个人和单位,反而是立功获奖、司法系统学习的榜样。请看以下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的例子: 辽宁“马三家”是迫害法轮功的魔窟,曾被中共中央组织部等中央国家七部、委、办授予全国同法轮功斗争先进集体;被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马三家女二所受到的表彰有:沈阳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国家级、省级“同法轮功斗争先进集体”;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教育转化工作先进集体;省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女二所所长苏境本人受到表彰:司法部“杰出教育能手”(二级英模);省“三八”红旗手;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干警”;辽宁省“优秀公务员”。 马三家教养院百种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近四十人。马三家劳教所迫害的宗旨是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一切罪恶都围绕这个中心内容开展,其口号是:“必须得转化,转也得转,不转也得转。”主要采用的迫害手段有:罚站、罚蹲、抻挂、上大挂、电棍电击、野蛮灌食、野蛮灌水、打耳光、踢、往墙上撞、毒打、用塑料袋套头、不许睡觉、不许上厕所、非法剥夺接见、强制洗脑、吃严管饭、灌药、药物毒害,把女法轮功学员投入男牢房任意性摧残…… 中共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所实施的种种酷刑 |
如高蓉蓉被毁容灭口致死;王云洁被电击乳房溃烂致死;李宝杰被野蛮灌食致死;秦清芳被活活打死;赵飞被酷刑折磨患血癌致死;张桂芝被酷刑折磨致死;姜凤英被迫害得视物不清、牙掉七颗、体重不到八十斤、走路用手挪,终含冤离世;田邵艳惨遭抻挂酷刑,含冤离世;药物毒害,暴力洗脑,六十人精神失常;九名法轮功女学员被投入男牢房折磨;未婚姑娘被奸污怀孕,精神失常;邹桂荣被非法转押六地,投入男牢摧残等等,其罪恶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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