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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三年冤狱 广东韶关市陈雪清又被诬判四年半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法轮功学员陈雪清女士,因正义销毁曲江区松山街道韶钢红旗区居委会的诬陷诽谤宣传栏,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被曲江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近日得知,陈雪清已被曲江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勒索一万元。

陈雪清女士,一九六二年十月出生,大专毕业,韶关钢铁集团公司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后,陈雪清身心健康,在家里、在社会上都按真善忍做好人。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陈雪清屡遭迫害,因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先后两次被绑架、拘留,又被送入韶关市610办公室属下所谓的“法制学习班”(洗脑班)及广东610办公室属下所办的三水“法制学习班”关押迫害。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八日,因持有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勒索罚款;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日,因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非法拘禁十五天。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因讲真相陈雪清被曲江区公安分局和松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韶关市看守所。一同被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付赤英。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陈雪清被曲江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付赤英被非法判刑一年一个月。审判长为黄文勇,审判员为吴志明、黎斯惠,检察员为刘英、黄煜。陈雪清二零一七年八月出冤狱回家。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陈雪清发现曲江区松山街道韶钢红旗区居委会有诋毁、诬陷法轮功的邪恶宣传栏,就用油漆将这个害人的宣传栏销毁,被居委会诬告。五月十七日,陈雪清被曲江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近日得知,陈雪清已被曲江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勒索一万元。陈雪清不服枉判,提出上诉。二零二零年二月九日,韶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陈雪清已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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