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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避疫良方 哈尔滨李力壮被枉判十年八个月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下午,告诉人们避疫良方,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李力壮,被大庆市国保和大庆市龙南分局警察、跨地区蹲坑绑架,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枉判十年八个月,勒索罚金八万元。李力壮已上诉。


李力壮

李力壮,四十八岁,一九九五年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同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当年他曾是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骨外科主治医生,因医学技术过硬、医德好,是一位难得的好医生。二十七岁的他通过了硕士学位的考试,准备继续攻读骨外科硕士学位,用自己一生所学回报社会的时候,灾难降临了。

李力壮因坚持信仰多次被非法关押、抄家,曾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大好青春有六年半是在非法囚禁中度过的。多年的迫害使其头发花白、失去工作,靠经营小生意维持生计。

二零二零年年初,哈尔滨疫情严重,街道、小区少有见人,人们被困家中惊恐慌乱。四月七、八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七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霍晓辉、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在车上打电话,告诉世人大疫来临莫惊慌,大家不妨试一试这个良方: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许多人都表示感谢。

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下午,李力壮在珠江路与农电街“365生鲜超市”侧门处,被大庆市国保和让胡路区龙南分局警察蹲坑、跨地区绑架;同一天,霍晓辉、唐竹茵、丁燕、赵丽华、焦其华、李艳清也被大庆警察跨地区绑架,借口是拨打“反宣”电话为名,以违反“《刑法》三百条”的所谓罪名,非法逮捕、起诉。

李力壮等法轮功学员遭到让胡路区法院四次非法开庭,前三次均因公安办案机关罗织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及公诉人封光及法官薛强履职缺失法律依据,行为存在严重违法,遭到律师、家属的投诉,审理中止。多名家属联名向大庆市、区两级人大、政法委、纪检监察委、检察院等部门控告公诉人封光及法官薛强渎职枉法行为,并要求更换公诉人和法官。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时,让胡路区法院再次非法审理李力壮等法轮功学员,采取了现场审理,整个庭审草草走过场。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李力壮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枉判十年八个月,勒索罚金八万元;唐竹茵被枉判九年四个月,勒索罚金五万元;赵丽华被枉判七年五个月,勒索罚金四万元;霍晓辉被枉判七年三个月,勒索罚金四万元;丁燕被枉判四年二个月,勒索罚金三万元;焦其华被枉判四年,勒索罚金三万元;李艳清被枉判一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二万元。

以下是李力壮曾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份事实:

在派出所、香坊看守所遭受酷刑折磨:毒打、背铐、坐铁椅子

二零零一年五月下旬,李力壮被哈尔滨公安局香坊分局警察绑架,在派出所遭到毒打、上背铐,被非法关押到香坊看守所后,遭坐铁椅子酷刑折磨约一周,不让睡觉,一合眼,就会遭到犯人毒打,用脚踹头撞墙,用拳头打,脸肿起来都变了形,眼睛只剩了一条缝,腿部严重水肿增粗,后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到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酷刑演示:背铐

第一次在长林子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吊铐、电击、毒打、坐铁椅子、关小号

二零零二年四月,在长林子劳教所,所长石昌敬带头,李力壮遭到吊铐、电棍电击、毒打、坐铁椅子、关小号迫害约二个月。在一次劳教人员会议上,李力壮揭露了迫害信仰者的非法性及殴打虐待法轮功学员是执法犯法。所长石昌敬和队长王占起打击报复,以减刑为条件,指使警察胁迫引诱被监管人作伪证,以李力壮是绝食的组织者为由将他非法批捕。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日,李力壮从劳教所被劫持到哈尔滨市太平区看守所。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在哈尔滨新建监狱遭受酷刑:“小白龙”抽打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李力壮被哈尔滨市太平区法院枉判四年后,被劫往哈尔滨新建监狱,在集训队,遭到犯人头目(牢头)的殴打,他们用直径约2~3厘米、长约1米多的白色硬塑料管子(他们叫小白龙)往头和身上抽打。数月后,因拒绝“转化”(新建监狱怕影响“政绩”)又被转到大庆监狱。

在大庆监狱遭受酷刑折磨:冷冻、拽小便、捏睾丸、肛门灌水……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到二零零四年初,大庆监狱指使和授意犯人对李力壮进行惨无人道的折磨,如扒光衣冷冻、拽小便、捏睾丸、肛门灌水等等。

李力壮讲述道:

当时有零下二十摄氏度,犯人们把我扒光衣服拖到厕所,打开窗户吹冷风冻,再把一个高约1.2米,直径0.9米的大塑料桶中灌满凉水,四、五个犯人把我扔到凉水桶里,一冻就是半个多小时,同时用水管子不断往头上浇凉水并按我蹲下,我不蹲下,他们就强行把我按到凉水里蹲下、再把我整个头部按到凉水里浸,用力往下拽小便,用狠劲捏睾丸(后遗疼痛约十年),反复浸、打、“数肋巴”。

我不配合他们,他们就把脏抹布用力塞到我嘴里,我几乎被塞得背过气去。他们看到要不行了,才把冻得抖成一团的我拖出水桶,由二名犯人架着赤身裸体在大厅里遛,待缓过来一些,再把我扔到凉水桶里去,反复折磨;犯人用冒着水的黑色胶皮粗水管子(直径有2~4厘米)插入我肛门里放水,接着再用牙刷插,犯人郑祖坤等人用过去监狱中用的“推”、“掰”、“划船”等残忍手段折磨我。


酷刑演示:溺水

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李力壮被王欢庆等犯人毒打,致右侧第三根肋骨骨折(大庆监狱医院拍片子证实胸部右侧第三根肋骨骨折,当时拍胸部X光片并作出诊断的狱医名叫王海澄),同时左侧额头被打出血、腰部软组织损伤、右眼巩膜被打出一个大约0.3cm×0.5cm大小的出血淤斑,约二个月才下去。左眼后遗数块阴影在眼前晃动。

在这期间,赶上黑龙江省司法局来监狱检查,监区狱警把李力壮提前藏起来,直到检查的人走了,才让他回监舍。那段时间监狱怕丑事败露,剥夺李力壮的会见权,连续三~四个月不准家人会见。


酷刑演示:毒打

从冤狱回来后,李力壮失去了工作。从二零零一年初,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单方面停发工资达十五年之久,拖欠工资合计约四十一万元。因没有经济来源,李力壮多次到单位找院领导要求恢复工作和补发工资,单位一直拖着不给解决。

二零零零年被迫害前,他已晋级骨外科主治医师,可是主治医生证一直没发到手中,执业医师证也没给注册。本是事业有成回报患者和社会的时候,却无法正常从事医疗方面的工作。在经济迫害之下,他到早市摆摊卖衣服,维持生活。

第二次在长林子劳教所遭受酷刑:电击、捆绑、胶带缠嘴、套塑料袋闷、烟熏……

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李力壮在公共汽车上向一年轻人讲述央视所谓“天安门自焚”伪案和法轮功真相,被哈尔滨学府路一派出所绑架,当日被非法关押到南岗分局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李力壮再被劫入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李力壮讲述他在劳教所遭遇:

我遭到电棍电击、强迫超时做奴工,中午没有午休,晚上经常加班到八、九点钟。我还遭受一种酷刑:先把我铐到铁椅子上,我当时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感到很恐怖,然后把我连铁椅子一起抬到一个小黑屋里,用一种细绳子,警察说是“约束带”,把我长时间捆绑在铁椅子上,怎么姿势痛苦怎么捆,晚上闭上眼睛经常会挨打,长时间捆绑,几乎痛不欲生!每过一分如过一年!可是还没有勒痕,不过血了再稍微松一松,然后再捆紧……

有两个警察晚上值班就开始折磨我,嘴被缠上胶带,套塑料袋闷、用烟熏……各种阴毒手段变着法儿的折磨,酷刑折磨与我的痛苦成了他们取乐的方式!

这样反复折磨了大约八天。期间限制饮食、限制上厕所,憋得都不行了,犯人和警察知道了,象不知道一样。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头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南路西苑街301号门
邮编:163453院长:白景权 13199099298、13936708080
副院长:张书琦0459-5977552、13359596011
副院长:张新乐13359596629
书记员:陈13936855473
副院长:魏文斌,0459-5997575、13359596118
刑庭庭长:施洪斌 13359596012、0459-5509001
法官:王广明18145999201、13359594008
法制科18145999169
纪检组长:张旭光 0459—5990640
主审法官:薛强15776502201、13836990471

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区玉门街139号
邮编:163453
检察长:阮之华0459-5974999
检察长:刘振魁 0459-5974999、13359590901
副检察长:赵岩松13359590310
申控科:王永梅0459-5974102
案卷科:0459-5973418
办案检察官:封光0459-5974201、18645990001

大庆市龙南分局
电话:0459-5999110
局长:张宝东 13359838341、18945601900、0459-6286166(宅)
政委:葛庆安 18603678686、15304590007
刑侦副局长:姜立波 18945600608、13329503377、0459-6383636(宅)
治安副局长:孙毅 18945601161、0459-6393381(宅)
社区副局长:栾立江 18603678409、13394650799
纪检书记:王红军 13394653399、18603678926、0459-5591658
办案警察:黄凯晨 13359616605
办案队长:李杨 1834540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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