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我是一名农村女大法弟子,今年七十多岁,我把最近这一次被绑架到派出所七个多小时的正邪大战的经历,写出来。有不妥的地方,敬请同修慈悲指正。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多钟,区公安、国保、乡派出所警察,把同社区的四名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从不同地点绑架到派出所,警察马上在各家非法抄了家。其中两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進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天。我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七个多小时。 我一直发正念,弟子有难,请师父帮我,加持我的正念。我突然想起,师父讲的法:“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1]“生死无执著 坦荡正法路”[2]。 進审讯室,警察问我:你叫什么名?我说:把你的名字说给我。他看我不说,就照像。后来,警察说:你叫某某某吧,七十五了,你的法力大,精神还好呢。 我说,凭我的这个身体,就可以证实法轮功是好的。有个警察说:不能(这样)讲,有摄像头。我说,是你们把我绑架到这来讲的,也是让你们听真相的好机会,你们在外面穿着警服,没人敢给你们讲。那四人不吱声了,静静的听着。 警察说:我问什么,你答什么。我说,该说的就说,不该说的就不说。 他问:你老伴叫什么名字?你儿子叫什么?你女儿叫什么?我不说。 我说,你们搞株连九族,不是了解一下信息,我家就被你们搞的株连九族(迫害)。我儿子和我分家多年。有一次,你们来绑架了我,还把儿子家的猪抢走三头,把老伴强行绑架去做人质。老伴不去,你们警察说:你老婆杀人放火可以不管,她学了法轮功,就要把你抓走。你们的人还罚了我老伴那么多钱,连白条子都没有写一张。他说:不是我们做的,是你那派出所做出来的。 有个警察说:(把她)关起来。我说,不是你说了算。 我又给他们讲了,他们在我家抢走了大法师父的法像、两个“小蜜蜂”播放器、一个护身符。 警察问:这些东西哪来的?哪买的?我说,这是我私有财产,任何人不能侵犯,是你们在知法犯法。 警察说:你去告嘛。我说,可以告你,我们有信印自由,私人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你们把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拿来,去看一下,法律不是有冤假错案要担当终身责任制吗?现在又有倒查三十年吗?不就是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吗?真相大白的时候,要清算你们迫害好人,要加倍偿还。我把遭了报应人的下场讲给他们听。 又進来一个国保的人说:你不配坐这里,把你拉到笼子里坐。气势汹汹的警察打了我头部两下。我很和善的说,象你干这项工作的,对法轮功很了解吧?他说:才上任,不了解。 我说,我们真正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师父要求我们在任何环境下用真、善、忍高标准来衡量,修好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 他说:没说你是坏人。我说:那你把我弄到这干啥呀?他说:我执法。我说,那你是知法犯法。 他点头弯腰的说:烧死那么多人啦!我说,“天安门自焚”,是江泽民一伙犯罪集团捏造陷害法轮功,让民众敌视修炼真、善、忍的好人。 他说:你坐在这里没有压力吗?(指我被关在笼子里)我说,压力大的很,二十多年,你们经常迫害我,干扰我的正常生活,没有一天安宁的日子。他不吱声,走了。 审问人又问:你到了哪些地方?说了些什么?我说,就是给你们讲真相一样。 他说:除了我们这儿,还到了哪些地方?我说,那是我人身的自由,说的是(真相)护身符上的那些话,你看嘛。 他拿着真相护身符,仔细的看,看了这面,看那面。 他问:你怎么炼的功?我说,法轮功是性命双修功法,有动功、有静功。动功可以把全身的百脉打通,通者不痛、痛者不通。所以,我身上哪都不痛。炼功可以延长寿命,但必须按照真、善、忍做到,才能达到。你想看吗?他说:炼嘛。于是,我打坐双盘腿,炼静功,坐着不松腿了。 他们几次要我签字,我不签。我说:不签,是为你们好,签了,就是你们迫害法轮功的证据,清算时,你们担当不起呀!我绝对不会出卖师父的慈悲苦度和自己的良知。 说完,我就堂堂正正走了。走到大厅时,好多人跟在我后面,可能是下班了。回头,我叮嘱他们一定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我为这七个多小时高兴,能换来这么多人听真相。但也很遗憾的,是没有讲“三退”,比起精進做的好的同修差之千里。 感恩慈悲伟大的师父保护我,点悟我,保护着我走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正念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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