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我和妻子修炼法轮大法后,谨遵师尊教诲,在利益面前坦然吃亏,却乐在其中。在此,想和大家分享两个小故事。 一、卖瓜的摊主转怒为喜 一天早晨,我与妻子同修去早市买菜。在一个卖瓜的摊位前,买了一个瓜。我们付钱的时候,拿出一沓一元的真相币,摊主看着我手里的一元钱,乐呵呵的对我说:“你这么多一元钱,换给我可以吗?”我说:“好啊,你查查多少钱?”说着我顺手把我手里的一沓一元真相币都给了摊主,他查完,告诉我是七十八元,给我八元,他换七十。我和妻子接过钱,也没数,就走了。 到要买柿子付钱的时候,发现多了十元钱,我就对妻子说:“一定是卖瓜的多给的,我们回去还给他。”妻子说:“好啊。” 我们回到瓜摊前,我问摊主:“刚才我给你的是七十元吗?”摊主一听就火了,说:“你说啥?跟你换点钱,还要讹人咋的?”然后,说了许多难听的话。我笑呵呵的看着他,心想现在的人啊,多可悲呀。 等他说完后,我心平气和的对他说:“对不起,我没说明白,让你生这么大的气,消消气,听我说,是你多给我十元钱,我们是来给你还钱的。”他一听,脸上露出了笑容,说:“谢谢!现在像你们这样的人太少了。” 我告诉他:“不要谢我,谢大法师父吧,是师父教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遇事要为别人着想。我们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妻子在旁边也告诉人们法轮大法是佛法,对围观的人讲着大法真相,有听明白真相的人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想到这么多的众生明白了真相,我们的心里生出一种无法言表的喜悦。 二、当场烧毁五十元假钞 还有一次,我去菜市场买菜,摊主找给我七十五元钱。我又去买别的菜,我拿着他找给我的五十元钱走了两、三个摊位,谁都不要这五十元钱。 我来到卖牛头肉的一位大姐的摊位前,这位大姐我以前就认识,我把这五十元钱递给她说:“你看看,这钱怎么回事?给谁都不要。”她拿过钱,看了看,说这钱是假的,谁给你的?你找他换回来。我说:“不去找了,换了,他又去骗别人。” 这时,旁边一个穿着时尚的大姐说:“你把五十元钱给我,我给你二十元。这钱在你手里就瞎了,我五十还是五十。”我瞅瞅她笑着说:“不行,我不能换。”她以为我嫌少,就说那给你三十吧。我说,你就是五十换五十,我也不换,这假的到我手,我就不会让它去坑别人了,谁得到假钱都挺上火,我不能让它害别人。 她问我:“那你怎么处理它?”我说:“烧掉!”这时,周围有好多看热闹的,她有些不可思议的说:“我看着烧,你烧吧。”有个围观的人递给我一个打火机,我从容的接过打火机,把钱点着。众人看着着火的假钱,纷纷议论着:这人真虎(就是缺心眼、傻的意思),给钱不要,还烧了。 我说:“我是法轮大法修炼人,我师父教导我们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欺骗人,我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而去伤害别人,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那样就不符合大法的标准了。我师父教导我们做每件事情都要替别人着想,看看这件事对别人有没有伤害,你们说是不是得听我师父的?”他们有的说:“得听你师父的,做个好人。”有的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看着众生对大法的认同,我欣慰的走了。 有人可能觉的我家不缺钱,不差那十元、五十元的。事实上,我家很困难,我们夫妻都没正式工作,靠打工养家。我家两个孩子,小的念初中,正是花钱的时候,大儿子要结婚,我家房子还有贷款,可以说生活很拮据,但是即便我们再贫穷,不属我们的钱绝对不贪占,坑害别人的事也绝对不会去做。 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崇尚金钱的社会,每个实修的法轮功学员都能在自己所在层次舍弃别人舍不掉的东西,放弃私心,完全为了别人甘愿吃亏、受苦,他们如这个社会的一股清流,在重建着人类已经丧失了的道德,这才是人类的真正希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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