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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吉市法轮功学员崔群英被枉判入狱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省延吉市法轮功学员崔群英,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被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崔群英按照真、善、忍做人,不写“悔过书”,至今监狱不允许家人接见。

崔群英,女,五十九岁,家住吉林省延吉市朝阳川镇。二零二一年四月三日,崔群英在延吉市高铁西站候车室安检时,被沈阳铁路公安局延边公安处延吉高铁西站铁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崔群英被非法抄家,家中大量私人物品(包括钱币、手机、播放器、书籍、U盘、真相资料等)被抢夺,同时被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崔群英被延边铁路运输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崔群英被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非法立案,历经三次非法开庭。

原定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通过网络对崔群英非法开庭。在开庭后十分钟左右,因网络故障,被迫休庭。法官说,推迟至七月三十日开庭。当时,崔群英的丈夫、儿子、妹妹都被拒绝进入旁听,只有她的外甥女唐瑶女士,也就是辩护人,进去了,在网络视频中,见到了崔群英。

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上午,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再次对崔群英非法开庭。崔群英的外甥女唐瑶女士为她做无罪辩护。在辩护过程中,唐瑶女士堂堂正正,大声宣读无罪辩护词,使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到了修炼法轮大法是无罪的声音。

期间,辩护人也多次被阻止发言,最后强行结束。审判长李大鹏,陪审员韩艳春,陪审员张忠雷,公诉人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石晓松、李奕潼。

第三次非法开庭,崔群英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款两千元。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崔群英被送往吉林省女子监狱。在监狱,因崔群英不写“悔过书”,至今不让家人接见。

此前,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初期,崔群英曾经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龙井市公安局非法劳动教养一年零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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