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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界法轮功学员和人权律师遭迫害案例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犯罪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在中国,身为律师的法轮功学员,以及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也遭到残酷迫害。据明慧资料不完全统计,至少有四人被迫害致死,十四人次被非法判刑、八人次被非法劳教、四十一人次遭绑架迫害。

一、遭迫害致死、致残主要案例

1、广州法律讲师、律师赵萍遭天河区610迫害离世

原广东省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法律讲师、二级警督、律师赵萍女士,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十七年迫害,被非法开除公职、多次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四次被送洗脑班、被非法劳教一次三年、被非法判刑一次三年,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在迫害中含冤离世,终年五十八岁。

赵萍心地善良,心胸宽广,为人真诚大方,能干,工作也很努力,她曾参与编写(副主编)《中国警察法教程》(广东省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是广东省警察院校教授警察法的通用教材,也是广东省警察学习警察法的必用材料(广东省公安厅明传电报通知)。

赵萍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从二十多岁就患有的神经衰弱,皮肤病、副鼻窦炎等疾病不翼而飞,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工作上得心应手。她按照“真、善、忍”的大法原则做人,与人为善,做事为他人着想,看淡名利,年年被公安系统嘉奖。在工作中注重教学质量和科研,在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中,赵萍被评为优秀教师。

迫害发生后,赵萍遭五次绑架、一次洗脑班迫害、一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迫害。二零零八年八月北京开奥运会,在四月十四、十五号仅广州天河五山地区,就绑架迫害一大批法轮功学员,广州天河区“610”公安分局及五山派出所等十多人骗开赵萍家房门,非法抄家,抢走私人财产和书籍等,在二零零八年九月非法开庭,后来赵萍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九年初夏,赵萍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在广东女子监狱被非法强制洗脑和劳工奴役受尽非人折磨。

二零一五年六月赵萍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赵萍女士在控告书中说:“江泽民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滥用职权直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江泽民的行为触犯了《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三百条、第三百九十七条分别构成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歧视、非法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滥用职权罪。”

因赵萍屡遭迫害,她的父亲,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最终忧郁成疾、过早地离开人世。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赵萍因身体遭迫害严重离世。

2、黑龙江绥化女律师被迫害致脑梗

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法轮功学员刘忠杰女士,原黑龙江省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修炼大法之前,身为律师的刘忠杰也曾随波逐流地收受当事人给的额外钱财。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按照大法的标准“真、善、忍”要求自己,将当事人的忧苦放在首位,工作的每一环节都尽心尽力地去做,收取案件代理费都是按照较低标准,伙食费、差旅费够用就行。她还把过去多收的好处费退给了当事人。法轮大法使她变得道德高尚、心胸坦荡、乐观豁达。

迫害发生后,遭六次绑架、一次非法劳教迫害,曾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刘忠杰向民众发真相资料时被发展乡派出所绑架。一月二十二日,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看守所所长周天恩等人受警察王至龙指使将刘忠杰和另两名女法轮功学员秘密的劫持到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在劳教所里,遭小号“包夹”(刑事犯人)监管迫害和六天五夜的连续铁椅子酷刑迫害,两个警察用一副带齿的手铐将刘忠杰双手反背铐在椅背上,一动手铐锯齿就刻进肉中,疼痛钻心,接着又将刘忠杰两脚塞在铁椅子下面的固定的两个孔中,脚进去就抽不出来,更无法活动。刘忠杰绝食、绝水进行抗议非法加期迫害却遭野蛮灌食。恶警把她绑在床上,狱医手拿胶皮管子,往刘忠杰鼻子里插,鼻子被插破出血,撕心裂肺的疼痛使她几欲昏厥。刘忠杰绝食绝水十七天顽强地抗议,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重新获得自由。

回家第三天,却被律师所主任朱千春等人非法开除出律师行业,当地派出所在“610”办公室的指使下,三天两头上门骚扰、监控,抄家,还三番五次骚扰、威胁刘忠杰的丈夫,搅得刘忠杰的家人不得安宁;迫害一度给年幼的女儿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在外流离失所达十年的刘忠杰和法轮功学员赵敏,被绥化“610”及庆安县国保大队汪兴运等监控、跟踪,绑架到绥化看守所迫害四个多月。二零一三年一月中旬,刘忠杰女士被迫害致昏迷不醒,身体抽搐,出现严重脑梗塞病状。看守所人员害怕承担责任,通知家属,随即刘忠杰被送医院抢救,经诊断为脑出血。期间当地“610”人员还几次逼迫刘忠杰写放弃信仰的保证书。

二零一三年三月五日,“610”警察威胁家属把刘忠杰带到法院,法院草草开庭,前后二十多分钟,非法判她一年半。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所谓“缓期两年执行”,并要求刘忠杰的哥哥与妹妹用工作担保。

原本幸福的家,由于这场迫害,在孩子上初中时,刘忠杰就被迫与丈夫离婚,无家可归,这些年她在姐姐家,由姐姐照顾她的日常起居。刘忠杰身体极度虚弱,有好几年连吃饭都是姐姐一口一口地喂,不能咀嚼,有时需要打食来喂她;严重时喝水都往外喷喝不进去,成天昏睡,失去记忆,人瘦了几十斤。上厕所不能自理,有时几天排不出大便,姐姐给她往出抠。

父母看着健康善良的女儿,被迫害成这个样子,长年处于悲愤、揪心、煎熬、难耐之中……母亲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含冤离世。

刘忠杰曾说,“我经历了腥风血雨的一次次被迫害。这一次次的迫害,记录了迫害者的邪恶与残暴,记录了迫害者的一次次违法犯罪。”“几年来,是‘真、善、忍’的光芒,照亮了我通往真理的路,一路走来,一路呼唤,呼唤维护人权,呼唤维护法律的尊严,呼唤良知重返中华大地,呼唤正义常驻人间……”

二、遭非法判刑、劳教主要案例

1、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辽宁大连王永航律师却被非法判刑七年

王永航,辽宁省大连乾均律师事务所律师。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王永航等十位大陆律师在美国获得“十佳维权律师”奖。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大连律师王永航被送至大连沙河口法院开庭,非法判刑七年,诬陷的罪名是“利用××破坏法律实施”。

王永航自二零零七年起多次为法轮功修炼者提供法律援助,二零零八年五月因其妻子修炼法轮功被上海警方非法关押一事,曾发表致胡、温的公开信,指出以刑罚手段对待法轮功信仰者的违法性,要求当局立即改正自一九九九年来的错误判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信仰者,后来,妻子被释放。

王律师并在《昔日铸大错,如今宜速清遗祸》中针对中共当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施加于法轮功信仰者的致命错误,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公开信的方式进行呼吁,期望司法权力者能够顾及最起码的法律尊严。其后,他所在的律师所迫于压力非法解除与他的聘用关系,他的律师证亦被中共司法当局非法扣押。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王永航律师当庭为法轮功修炼者丛日旭作无罪辩护,而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王永航律师就被闯入家中的警察非法带走,据此次非法抓捕行动据知情人反映是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亲自下令,之前已对王永航律师进行过非法跟踪、拍照迫害。同时带走的还有王永航的妻子、法轮功修炼者于晓艳。当时王年近八十岁的母亲也遭到粗暴执法、恐吓与惊吓。之后王永航被殴打致腿骨骨折,因治疗拖延,造成骨折错位,局部皮肤出现破损伴感染,伤口处严重感染,伤势恶化。后八月十日被送到中心医院手术,国安警察在医院严密监视他。

“法轮功人权”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初将王永航律师被判刑的案例提交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多位人权专员。这也是“法轮功人权”2009年投递给联合国多个关于中共侵犯大陆律师执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之一。

2、山东济南律师刘如平再被非法判刑迫害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刘如平律师和他妻子张承兰,遭长清区法院非法开庭。三月份从辩护律师得知,刘如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张承兰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两人上诉到济南市中级法院。

刘如平,现年六十岁,原为济南市长清区党校法律研究室主任兼律师;妻子张承兰,五十七岁,济南市长清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程师。刘如平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以前患有的肠胃炎、神经衰弱、咽喉炎等疾病不翼而飞,道德也得到升华,无论是法律教学工作、律师业务,还是平时生活,他时时处处以真、善、忍来要求自己,讲真话,办真事,与人为善,受到了同事、当事人及街坊邻居的广泛好评;法律教学工作得到了学员的广泛认可。

然而,刘如平却因坚持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曾经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判刑七年,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迫害,长期被关禁闭一级严管,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才出冤狱。妻子张承兰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半,所在单位将其工资降至最低办事员等级。

长期以来,长清区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恐怖性组织)一直监控、跟踪刘如平、张承兰夫妇。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长清区新城派出所警察在张承兰的工作单位将张承兰绑架,并去刘如平、张承兰的家中非法抄家,抢走许多私人物品。后来将刘如平绑架至长清区新城派出所,劫持到长清区的济南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

因刘如平向原单位长清区党校和长清区政法委、组织部、信访局等部门要求恢复工作、工资、编制的“恢复工作申请书”中,讲述,即使按中国现行法律,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法轮功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功法,法轮功教人向善,提高人的思想道德水准,祛病健身有奇效,镇压法轮功是违宪违法的等等真相内容。从而引起长清区610部门人员恐慌,以此绑架报复迫害刘如平。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上午九点多,济南市长清区法院非法开庭迫害刘如平律师和他妻子张承兰以及71岁的法轮功学员朱玉芝。在法庭上,两名律师为刘如平和张承兰夫妇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长清区法院无罪释放刘如平和张承兰夫妇。针对长清区检察院公诉人的非法指控证据,律师予以一一驳回。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诉书中指控刘如平、张承兰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适用法律错误。刘如平、张承兰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应该无罪释放。

律师们说,刘如平、张承兰仅仅修炼法轮功并持有了一些自己信仰的资料而已。他们的行为没有导致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损失或伤害,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更没有损害公共利益等,可以说没有丝毫的社会危害性。他们只是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他们是一个正值守法的公民,为向他人推荐、介绍法轮功,宣传法轮功的好处,这与商家和企业散发宣传资料向消费者宣传介绍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一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也没有破坏现行的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至于“真善忍”这是全人类公认的普世价值观,当然也没有什么问题。刘如平、张承兰其用意和出发点是好的,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刘如平、张承兰是无罪的。但济南市长清区法院却受济南市长清区610操控迫害,导致刘如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迫害,张承兰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迫害。

3、湖南长沙律师孟凯曾遭冤狱七年迫害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湖南省长沙市法轮功学员孟凯律师,武汉华中农业大学法律系毕业,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孟凯遭二次绑架、并被非法判刑二次;一次七年、一次三年半。再被长沙市六一零绑架构陷、非法关押十一个月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被浏阳市法院非法开庭、判刑三年六个月。

孟凯遭七年冤狱回来后,全家由于工作调入长沙。二零一九年十月在一家公司做法务,帮公司解决很多搁置已久没解决的问题,法务部总管说他是没受污染的好人,同事们都夸他正直善良。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早上五点,孟凯出门前往外地帮公司处理经济纠纷问题,在途中被外地公安非法抓捕戴上手铐,并劫持长沙管辖居住地的文源派出所迫害、并被非法抄家。当天,他七十多岁的母亲刚在国外做了两次开颅手术,回国不久,身体还未完全恢复。

在近五个月的非法关押中,孟凯家人前后在外地请两位律师前往长沙第一看守所探视,都被六一零非法剥夺权利。二零二一年三月,孟凯被秘密送往长沙监狱的洗脑班迫害。第二天,年迈的家人前往办案单位雨花区公安分局咨询,都以“不知道”为由搪塞家属。接着年迈的家人又马不停蹄地赶往长沙监狱咨询,而监狱方面直言:“没得到领导的通知我们不能告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浏阳市610操控公检法司浏阳法院以“疫情为由”对孟凯进行“速裁程序”视频开庭。家人如期开车前往旁听孟凯的视频开庭。孟凯以法轮功不是邪教等,用《刑法》第三百条来定罪是错误适用法律,不能成立,有理有据地为自己辩护。而法官却依然执法犯法,当庭非法宣判他三年六个月。

4、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女律师赵淑贞遭非法判刑迫害

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淑贞,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家住北京市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院内,在内蒙古赤峰市的父母、两个姐姐、两个弟弟及弟媳都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身体健康,精神愉快。

但一九九九年七月在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之后,赵淑贞本人被非法剥夺律师的资格,被迫失去工作、失去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多次被绑架、抄家、勒索,二零零零年十月赤峰公安制造“十·一五”大案,赵淑贞被A级通缉、众多亲友遭酷刑迫害后,赵淑贞遭绑架、非法判刑三年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一日,绝食抗议的赵淑贞被恶警从禁闭室的铁笼子里拖出,浑身冻得发抖,体检时,她虽被检查出肺结核,仍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的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迫害。

赵淑贞被劫持到监狱之后,继续绝食鸣冤,当时副监狱长倪融香带着几十个警察来到监号,说:“我就不信不吃的,今天我给你灌下去。”然后就让犯人把赵淑贞弄到医务室灌食迫害,把赵淑贞弄躺倒在地上,一群人按住四肢和头,用一根筷子横着用力压住两个嘴角,嘴就闭不上了,倪融香把泡水的米饭往嘴里倒,用筷子往下捅,在嘴里到处捅,口腔许多处被捅破,嘴角被撕裂,造成口腔溃疡。

女监又把赵淑贞弄到监狱医院迫害。他们给赵淑贞输不明液体、给赵淑贞灌食,这些犯人把赵淑贞大字形捆绑在床上,在鼻孔插管子灌流食,灌下去就呕吐出来了,这些犯人就用手纸、抹布围在赵淑贞脖子周围,让呕吐出的东西顺脖子往身体上流,不给擦。罪犯蔡明英时常打骂赵淑贞。在监狱医院灌食一个月以后,赵淑贞被插着管子弄回监室,由内蒙古军区医院的罪犯刘胜春包控(包夹)。赵淑贞被关在一个小监号里迫害,刘胜春给赵淑贞灌食迫害,边灌边骂。有时六个人,有时八个人,看管迫害赵淑贞。

5、长春法轮功学员杜景义律师被非法判刑七年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杜景义律师,被绑架、非法关押近两年,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再次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庭审,杜景义当庭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杜景义律师被非法判刑七年,没有通知家属,上诉后被中级法院非法驳回。

杜景义,六十多岁,职业是律师,居住在长春市绿园区,一九九六年学法轮大法,学法后身体的多种疾病全好,为人变得善良,愿意帮助他人。

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杜景义及妻子崔玉秋和女儿一家三人被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迫害。后来杜的妻子和女儿被放回,杜景义被非法关押到长春市第二看守所,期间因全身长疥疮被送医。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杜景义的律师在会见杜景义时,被告知:案子已到朝阳区法院,杜景义本人已接到起诉书。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马丽,起诉书显示,警察非法抄家抢劫的所谓“物证”是经长春市公安局国保鉴定的。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一审通过远程视频开庭,主审法官王亚南,审判员姜辉、张丹。庭辩期间,审判员姜辉无理要求辩护律师出具在当地司法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当得知律师未开具备案证明时,提出立即休庭,非法要求律师作备案登记,并作有罪辩护,否则不准辩护。鉴于此,家属决定不再请律师,由身为律师的杜景义亲自为自己作辩护。

6、广州朱宇飙律师遭多次迫害又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新港派出所出动十多个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朱宇飙律师家进行非法查抄,在没有得到任何所谓“证据”的情况下,将朱宇飙绑架到洗脑班。海珠区政法委、新港街道、中大社区居委会参与迫害。

朱宇飙律师,一九七一年十月出生,中山大学法学硕士毕业,曾在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恒益律师所任律师。他是一名道德高尚的律师,坚守做人道德良知,敢于不畏强权,维护弱势群体个人的合法权益。特别给底层群体辩护,经常是低价、折价,甚至没报酬。报纸曾两次报道他的事迹。

朱律师是广东省公开为受迫害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的第一个正义律师,二零零五年、零六年期间,朱律师曾分别为三名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辩护,他的辩护词精彩严谨,堪称经典,令中共法庭大为尴尬、震惊。

因替法轮功学员辩护,朱律师被广东省司法厅不法人员称为所谓“反革命”,列为公安局被控“头号人物”,屡遭中共迫害。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朱律师遭绑架迫害,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劫持到广州市第三劳教所迫害。

在广州市第三劳教所,朱律师遭到“坐老虎凳”、“架飞机”、用湿毛巾盖脸窒息、水淹、在冷天灌凉水、鞭打手指和脚趾、不准睡觉等酷刑折磨。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朱律师在家再遭绑架,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七日冤狱期满时,又被劫持到广东省三水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两个月。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海珠区公安分局、新港派出所十多个警察又闯入朱律师家,非法查抄,将朱律师自己阅读的几本法轮功书籍抢走,并把朱律师劫持到海珠区政法委策划的洗脑班迫害,被非法拘禁5天后回家。

7、原北京律师宋美英控告前中共党魁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

现居住在英国利兹的宋美英,现年四十四岁,原为北京执业律师。宋美英二零零一年六月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修炼不久就摆脱了折磨她多年的严重神经衰弱和鼻炎、咽炎。而且,由于学会了用“真善忍”的标准对待生活、工作和他人,宋美英放下了许多原来的不良情绪、欲念和私心,变得诚实、善良、宽容,积极乐观。她的家人、朋友从她身上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

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凌晨,宋美英在家遭到五名警察强行闯入,非法抄家和绑架迫害,之后被送到北京市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期间,宋美英受到各种精神迫害、羞辱,被关小号将近八个月,罚坐儿童椅、坐高板凳、长时间不准睡觉,被强制洗脑、强迫劳役,就连吃饭、洗漱、洗澡、上厕所的基本权利都经常被剥夺。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宋美英被北京市司法局强行注销律师执业证书,被迫失去工作。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宋美英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寄出控告状,要求依法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

三、维权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打官司遭迫害案例

据不完全统计,二十多年来,在全国有数以百计的律师,面对中共江泽民犯罪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和打压,勇敢地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如人权律师、全国十佳律师高智晟、中国政法大学著名学者滕彪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张赞宁教授、朱宇飙律师等。甚至公开上书中共最高层,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修炼法轮功无罪”、迫害法轮功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冤案”、“结束对法轮功的打压刻不容缓”,或正告参与迫害者“是你们在犯罪”。这些维护正义和公理和人权的律师,有的被中共非法判刑、甚至被失踪;有的被殴打迫害、驱逐出庭;有的被迫害吊销律师执照,但越来越多的律师挺身而出,对中共迫害法轮功说“不”,他们的正义与良知也在震慑着邪恶之徒,唤醒着公检法人员及普通世人的沉睡的良知。

1、“全国十佳律师”高智晟曾为法轮功学员辩护遭酷刑、牢狱、被失踪

高智晟律师是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人,他曾在2001年被中共司法部评为“中国十大杰出律师”。因对中国社会底层民众的生活状态有深切的了解,高智晟在他的律师执业生涯中,常常为弱势群体免费打官司,甚至自掏腰包资助当事人。

然而,正是由于长期替弱势民众作维权辩护,以及为遭受中共政治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庭教会的成员辩护,高智晟律师本人后来也成了中共政法系统严酷迫害的对象。

2006年3月,在海外中文媒体大纪元爆出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真相后,高智晟曾公开表示要参与调查事件真相,还发函邀请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和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来中国对此进行独立调查。同年8月,他即遭中共警察抓捕,并遭受酷刑摧残。

2006年12月22日,高智晟律师被中共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但5年缓刑期间,他有长达3年的时间处于失踪状态。2011年12月16日,即5年缓刑期满的前几天,高智晟被判入狱服刑3年,关押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监狱。

2014年8月7日,高智晟虽获得刑满释放,但由于在监狱时精神和肉体上都受到严重的虐待摧残,其记忆、语言功能已严重衰退,身心状况极差,回到乡下老家后也长期受到严密监控,并未获得真正的自由。

2017年8月,高智晟再度失踪,有消息称,他被中共警方带走并非法秘密关押,从此下落不明。

高智晟律师,通过大量的实地调查取证,于2004、2005年三次为法轮功公开上书胡温政权,呼吁立即停止惨无人道的迫害行为,并揭露出全国普遍存在的令人发指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虐待,和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性虐待。高律师在2005年12月12日的第三次上书《必须立即停止灭绝我们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蛮行径》中这样写道:

“人类历史上没有哪个国家的人民,为了心灵中的信仰,会在有政府的和平时期经历着如此规模的、如此持久的、如此惨烈的灾难。这种今天仍在继续着的灾难,使数以千计的无辜同胞丧失了宝贵的生命,数以十万计的人民被剥夺了自由。我们看到的真相表明,所有被非法剥夺自由期间的同胞,都遭到了令文明社会难以置信的对肉体的摧残过程和对精神的野蛮杀戮煎熬。这场完全丧失人的理性的迫害过程,还使得一亿多的法轮功信仰者,一亿多个家庭的数亿人遭受了传讯和恐吓,剥夺就业资格、工作机会、收入,被抢劫财产的不同程度的、不同性质的迫害和打压,这是多么的愚蠢、危险和不道德的恶举。这是在持续地与全体中国人民、与人性文明及整个社会的道德基础为敌啊!这个制度怎么会需要这样的价值呢!我们还有何理由、有何道德条件拒绝反思呢?”

2、四川黑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十一位维权律师调查遭绑架

四川资阳市二娥湖洗脑班,自称“法制教育学习班”,实则是当地“610”(中共专事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专行违法犯罪勾当,将法轮功学员直接绑架进去,完全剥夺人身自由,最长可达五、六年,甚至迫害致死多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三新年期间,资阳市二娥湖洗脑班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多达260多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大陆著名人权律师江天勇、唐吉田、梁小军、蔺其磊、郭海跃、张科科、唐天昊等七人,在调查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的四川资阳二娥湖洗脑班时被暴徒绑架;律师李和平、王成、杨慧文、温海波闻讯前往救援,也遭绑架迫害。其后,十一位律师都被释放,但期间多人遭到殴打迫害。

3、为法轮功辩护的律师一度绝食抗议反迫害

据明慧网报导,二零一四年三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四位维权律师为被黑龙江建三江法制教育基地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援助,却遭到中共绑架并遭受酷刑迫害。

三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李金星和张磊两位律师宣布开始绝食抗议当局拒绝他们会见被拘的律师。到二十七日下午三点半,绝食超过四十八小时,两位律师已出现虚脱症状。三月二十七日当晚,张俊杰律师获释,他被抓捕时遭到当地国保于文波和另一个国保殴打,脊椎骨横突被打断裂三根。据悉,当时被拘留所关押的唐吉田律师在里面遭殴打,至少有一位律师被打得直不起腰来。有警察还威胁用鞋底打王成律师。拘留所外律师绝食抗议的三天中,有医生和急救车出入拘留所,三月二十九日一早人们发现坚守在现场的三位律师和声援人士突然全部被抓,现场只剩下警察。

4、律师王全璋法庭上谴责酷刑被中共610法院非法拘留迫害

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王全璋律师在江苏省靖江市法院为法轮功学员朱亚年作辩护,谴责恶警三昼夜不准朱亚年老人睡觉、狂吹冷风。下午庭审结束时,王全璋律师被审判长王频下令强制带走,以“说话嗓门大”为由强制非法拘留10天。王全璋是维权律师,多次代理法轮功修炼者维权案件及维护弱势群体利益,2012年在黑龙江东宁县为法轮功修炼者作辩护时,曾被法官野蛮殴打迫害。

经查,自迫害开始以来,江泽民犯罪集团在一九九九年层层下达密令:全国律师一律不得接受法轮功起诉案。即使由中共官方起诉的法轮功案件,涉案律师也不可对其做无罪辩护,只能做有罪辩护。这条密令也使得一些敢于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正义律师受到江氏犯罪集团和中共不同程度的打压迫害,如恐吓、拘押、酷刑迫害及“强迫失踪”等;但在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前仆后继讲真相的配合下,在中国大陆部份地区,当地政法委、六一零及公检法司人员明白真相,被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被释放、退补释放、无罪辩护当庭释放。

正如维权律师余文生律师在他的辩护词中曾有这样一段话:“中国律师为法轮功的无罪辩护已经十多年了,这场人权灾难依然存在,这场错误的迫害运动中,司法人员也许自始至终都把双方的是非,善恶与正邪,合法与犯罪的关系颠倒了。而本应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人员却在麻木的或为眼前利益执行着非法意志,十七年来,还在重复着这样一场场非法的庭审,还在无休止的制造着冤案,无法遵从良知,反而助纣为虐。为法轮功的无罪辩护已经十年,今天站在这里,我们感到巨大的耻辱与悲哀!”

附:中国大陆律师行业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明细表(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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