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济宁市两位七旬法轮功学员李桂荣、宋成奎,被非法判刑三年和一年半,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九日在家中被警察带走,李桂荣被绑架到鱼台隔离,宋成奎身体检查不合格,回家。 二零二零年六月,李桂荣(女,身份证年龄77岁,实际已80岁)、宋成奎(女,72岁)在济宁任城区法院附近坐着,被任城区公安局绑架、非法搜查,后遭非法抄家,警察编造的借口是在法院门口“围攻法院”。后两人取保候审。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李桂荣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再一次被济宁任城公安分局抄家抢劫。李桂荣被非法起诉到法院,家里不断遭到骚扰。济宁任城公安分局的警察于现波对法轮功学员李桂荣的女儿直接索取两千元面值卡;说是交给法官;能从轻处理。 二零二一年五月,李桂荣、宋成奎被构陷到济宁任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娜欺骗两人说年龄这么大了,放心不会送进去,都会是缓刑,不用请律师。但她出具的量刑建议书上两人分别被判三年和一年半。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任城区法院非法对二位善良老人开庭,庭审过程中,法官绪新国多次打断两人讲话,还不让念辩护词。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两位老人被任城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刑三年和一年半,并分别处罚金1万和5千元。审判长:续新国;陪审员:杨卫国、高春明;法官助理:王斌;书记员:李文静。 两老人均向济宁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律师一直要求二审开庭审理,中级法院庭长于健淞却罔顾事实,坚持不开庭,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九日上午,两人在家中被任城区公安警察绑架带走。任城区公安局警察于勇波带人到宋成奎家中绑架时,宋成奎说:我老伴双目失明,需要我照顾,我不能走。于勇波下令让5、6个警察将宋成奎按住强行抬走。宋成奎身体检查不合格,当天回家。李桂荣第二天被绑架到鱼台隔离。 济宁市任城区公安局 办案人员于勇波:18653768806 任城区检察院:0537-3011871 检察官李娜:0537-3011878,3011810 任城区法院:0537-6772123 法官绪新国 0537-6772053, 法官助理王斌:19861182167 济宁市中级法院庭长于建淞 0537-5175501 法官郭方浩 0537-5175518 办公室:0537-5175152,立案大厅:0537-5175480,纪检监察室:0537-2103110,信访处:0537-5175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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