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杨瑛,女,现年六十三岁,峰峰矿区新市区人。曾在邯郸市公安局峰峰公安分局工作,担任国保大队大队长,二零一八年底退休。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一八年底退休前,二十年来杨瑛自始至终地执行中共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领导、组织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据不完全统计,峰峰至少有三人被迫害致死;一人被迫害成植物人;判刑一人;劳教13人次;骚扰110人次,绑架46人次,抄家34人次,拘留七人次,罚款非法所得至少137400元。以上统计只是杨瑛迫害的部份学员,更多迫害案例:包含没有统计的、本人惧怕不敢说和不让报导的、已离世无法统计的,所以本统计与实际迫害数据相差很大,以下是杨瑛担任国保大队长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迫害案例: 一、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1、赵青云因上访说公道话被迫害致死 赵青云,女,峰峰矿区通二矿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赵青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后送回到市区看守所,家人花钱保回后,儿子、女儿看管的很紧,不让她学法炼功。加上杨瑛经常带人或派人到她家骚扰恐吓,赵青云经常生活在恐怖的环境中,使赵青云经常感到精神压抑而导致瘫痪。 二零零一年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升级,杨瑛又派人经常到他家门口蹲坑监视,高压恐怖压得赵青云喘不过气来,不长时间赵青云便离开了人世。 案例2、赵青云丈夫刘月珍被迫害致死 刘月珍,男,赵青云的丈夫,也是很坚定的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他和妻子赵青云一起在家坚持学法炼功,在这期间他还积极传递师父发表的最新经文,讲真相发资料。 二零零一年后他家多次受到通二派出所恶警的非法搜查和骚扰,不能正常学法炼功。刘月珍失去老伴后,公安政工科长(现在国保大队长)杨瑛仍经常不断恐吓骚扰,再加上学法炼功也得不到家人的理解和支持,最终也含冤去世。就这样刘月珍、赵青云夫妻二人很快被公安迫害致死。 案例3、樊福春因控告江泽民被迫害致死 樊福春,男,时年七十五岁,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东沟村人,一九九六年因小女儿得病而走进法轮大法修炼的。修炼后他的身体更加强壮了,走路生风,上房顶晒被子,踩着梯子,扛三条被子都不在话下,二十多年没去过一次医院,没吃过一粒药,给国家节约了医药费,给女儿减少麻烦。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及江泽民流氓集团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疯狂打压、关押、绑架、非法判刑等等邪恶迫害, 樊福春老人也失去了幸福,平静的生活。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政策。国内外大法弟子纷纷向两高邮寄控告信,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污蔑大法师父,迫害大法弟子。樊福春老人也投入了这场诉江大潮。7月份向两高控告江泽民。十月份的一天,在峰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杨瑛的指使下,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槐就带领市区派出所的四、五个警察上门抄家,他们翻箱倒柜,把衣服一件一件抖搂出来;每个本子都翻看,甚至连一张小纸片都不放过,翻遍全屋各个角落什么也没有找到,最后威逼老人签不修炼的保证书,不签就强行抓到派出所,在这样的高压威逼下,老人不得已做了违心的事。 公安国保对樊福春抄家抢劫,给老人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精神上的严重打击,使老人身体日渐消瘦,二零一七年五月经医院检查确诊为肝癌,同年十一月份离开人世。 二、迫害成植物人案例 冯顺福,男,现年78岁,冀中能源退休职工,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全身疾病都好了。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说话做事先为别人着想,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直至达到一个超常的人,最后圆满,然而这么好的功法却遭受江泽民的妒嫉,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一边利用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诬陷抹黑法轮功,一边背地里利用公、检、法、司、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抓捕、打压、劳教、判刑,更残忍的大量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从历次运动中,杀害无辜善良百姓。 自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之后,峰峰公安多次到冯顺福家抄家、监视。整天吓得他胆战心惊,都不敢在自己家呆着,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他与老伴一同回老家,当地公安知道后,被峰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杨瑛伙同五矿政保卫科人员将他从老家押回,并抄家抢劫,抢走一盘磁带,一台录像机,并把冯顺福带到峰峰矿区公安分局,之后又送劳教。因血压高,劳教所不收,冯顺福被取保后,押金一千元现金被释放一千元现金至今未还。 从这之后心里更加害怕,整天萎靡不振,想看书学法不敢看,想炼功不敢炼,后来身体越来越差,血压高了,腿脚不好使了,到老家输液治疗,再回到家时,突然不能起床了,住院三十九天成了植物人;不会说话、不会动、不会吃、鼻子插上了管。主任说:你要有思想准备,从未见过这样的病人,我也没办法,就这样回家吧,钱也没少花,病也没治好,不会走,只能让人从医院背上汽车、又背上楼,至今已近八年了(二零一三年十月三日)一直瘫痪在床,全靠人伺候。这是身体上承受的,心理上承受更大,怕警察再上门骚扰,更怕警察再把家人抓去,这就是共产党所作所为,怕百姓做好人,怕百姓身体健康、美满幸福。 三、非法判刑案例 申有亮,峰峰矿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被肥乡县公安局国保和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杨瑛绑架,被非法枉判三年。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十点,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杨瑛等人,协同肥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绍斌(音)等三人,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申有亮,抢劫了申有亮店里(经营的药材)的电视机、机顶盒等物品。下午四点三十分,肥乡县公安驾驶着无牌照现代黑色越野车,强行将申有亮带走送肥乡县拘留所关押,(说与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肥乡公安局绑架事件有关)后被肥乡县检察院拘留、起诉。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原肥乡县法院非法庭审,枉判三年徒刑,被非法关押在河北省唐山冀东监狱遭迫害。 四、非法劳教案例 ◎王刚在邯郸劳教所被多次遭到酷刑和性迫害 王刚,男,三十岁,邯郸市峰峰矿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王刚被义井派出所恶警绑架,七月十二日被劫持到邯郸市劳教所非法劳教。在恶警邢彦生的欺骗恐吓下,王刚被迫写下所谓不炼功的保证书,他从此变得脆弱,晚上不睡觉,常一个人自言自语。在狱警的纵容下,其他劳教人员经常欺辱王刚、殴打他,曾三次被狱警铐在暖气管子上殴打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晚上十点,四名劳教人员群殴王刚。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晚上六至九点,有劳教人员逼王刚替他洗脚、按摩,然后强行对王刚进行肛交、口交等性迫害行为。此事情极其败坏,一些目击者将此事报告给狱警,但却被劳教所极力掩盖、压制,不让透露、外传。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日上午,王刚被普教刘亚彬在八班宿舍实施暴力殴打,当时流了很多血,一大队警察对其现场录像,随后将王刚带到邯郸市第五医院(法医鉴定医院)进行缝合包扎伤口,头部缝合三、四针,戴头套很长时间。事后,队长(警察)对王刚所在的八班学员封口,不许向其他人和向外谈论此事,并将王刚调到七班。由于对王刚被迫害的情况不断被揭露,影响面很大很坏,加上家人不断的要人,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劳教所对王刚采取所外执行,被家人接回。 ◎闫伏生,男,五十二岁,是河北冀中能源通顺煤矿职工。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单位保卫科恶警从他家抢走《转法轮》一本,师父法像一个,法轮画像两个。 一九九九年十月,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和村派出所在通二社区中学办洗脑班,恶警强行从家中把闫伏生带走,关押在洗脑班迫害,每天不准回家,吃饭由家里送。出来后闫伏生被单位恶人调离工作岗位,去开石山扒大碴。 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六一零”三人和和村派出所一个恶警从工作单位强行拉闫伏生回家,现场签搜查令,抢走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被恶警非法刑事拘留,因不配合,恶警在峰峰公安分局大院四人围着闫伏生毒打,戴上手铐关进峰峰矿区看守所,在看守所一进门又遭犯人毒打,一个月后被送邯郸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六年,闫伏生回原单位上班至今,单位支书孙新生交待工长张志明、队长马兰春不准他请假外出,孩子要去石家庄上大学也不准请假送孩子。有一次“敏感日”,晚上单位来两个保卫科的人对闫伏生说,领导让来他家蹲坑监视,因有一位是闫伏生同学,和其讲真相后就撤离了,结果早晨又换上两个新人监视。 二零零七年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和村派出所恶警非法搜查闫伏生家并骚扰家人。 ◎王雪飞,二零零二年六月八日,恶警李槐、张吉强去王雪飞家搜查,在没有搜到任何东西的情况下,又把王雪飞送到公安局,家人托关系花了近万元也没把王雪飞从公安局要回,后来把王雪飞劳教一年九个月。 ◎高天英,女,峰峰矿区法轮功学员,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二年间,她先后遭到北京公安局、峰峰矿区公安国保、彭城派出所恶警的迫害,绑架后被非法游街批斗,审问时戴手铐脚镣,后在石家庄省劳教所被劳教一年,造成损失九千元,出来后没有恢复工作。身体状况不好,没有经济来源,精神受到很大伤害。 ◎荣的,峰峰矿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开始连续三年被迫害。峰峰矿区公安局国保杨瑛、公安一科恶警、义井派出所恶警吝贵兵等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强行从她家抢走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后被非法劳教两年;丢下三个孩子无人照管,长时间的迫害使她神志不清,靠输液维持。 ◎薛金泽,男,峰峰通顺公司大法弟子,因修炼法轮功被峰峰矿区公安劳教。二零零六十一月三十日上午,在邯郸劳教所,薛金泽因不做侮蔑大法的“作业”,被带到一楼,恶警曾毅伟、高金利等恶警用电棒橡胶棒毒打,强迫接受他们的歪理。 ◎翟文斌,时年36岁,邯郸市石油化工厂下岗(失业)职工,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号在峰峰矿区讲真相,由于不明真相人诬告,被绑架到峰峰看守所非法拘留五十多天,之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吴培太,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被劳教二年,经济损失一万五千万元。 ◎李厚芹,女,被绑架三次,抄家,二零零三年劳教一年半,被勒索二千五百元。 ◎耿秀英,女,二零零八年八月被绑架,取保候审,被敲诈勒索一万五千元。 ◎其他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如:闫伏生、张根叶、王春霞(转化)、张玉华(转化)、蔡长青、陈丽(转化)、李丽珍(邪悟)等。 五、部份绑架 抄家 骚扰迫害案例 ◎王秀英,女,家住峰峰矿区,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由于邪党迫害,家人视王秀英为敌人,单位曾经的朋友也不敢和她说话。王秀英的丈夫三十四岁就脑梗塞偏瘫,她家在厂里属特困户。当时王秀英的工资平均只有四百元,因为修炼法轮功,单位每月扣王秀英的会费,也不能正常享救济,还有恶警经常不断到她家骚扰。 ◎张瑞芹,女,57岁,邯郸市峰峰矿区大峪小学退休教师。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因诉江一事,被峰峰公安局大峪派出所姬熙民带领五、六个警察,到学校强行将她带到大峪派出所。之后,峰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杨瑛,李槐和派出所一伙把她丈夫从单位叫来,拿着搜查证强行到她家搜查,抢走电脑一套,主机一台,打印机一台,大法书籍,三张师父法像,光盘若干,电子书一个,就连A4纸,自封袋,胶水,布画等一些家庭小用品一并劫去。更甚的是连张瑞芹的讲课教鞭,儿子的遗物,游戏机,照相机一起掠走(一台电脑,教鞭,游戏机之后要回)。他们走时,没有留下任何手续,只让张瑞芹爱人在物品单上签字,当日下午,姬熙民带人把张瑞芹送到邯郸市第一看守所,因时间太晚,看守所拒收,第二天上午他们再次把张瑞芹送到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张瑞芹每天早上六点起床,一直到下午六点,除紧张的洗刷、吃饭外,整天坐在凳子上做奴工,完不成任务,牢头就让你晚上站班(一班两小时),不想站班就扣钱(一班十五元),晚上睡在三十多人三十平方的地面上,人挨人,人挤人,而且只能侧身睡,二月二十一日释放回家后,腰像折断了一样,不能翻身。多少天后,在张瑞芹的追问下(丈夫),才说出峰峰公安分局勒索了一万元,才放张瑞芹回家的,没有任何收据。二零一七年六月某日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市区派出所先后三次到张瑞芹家骚扰。二零一七年年末,大峪派出所和国保杨瑛曾带多人上门骚扰。 ◎吴宝用,峰峰矿区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多次遭到峰峰矿区公安局一科、义井派出所恶警绑架、抄家,抢走大法书衣服等物品。不留收据,在看守所遭严刑逼供,逼写四书,造成精神恍惚、旧病复发,最后取保候审,敲诈勒索现金:公安局一科五千元;派出所二千元;镇综合办二千元,连其它花费共计一万多元。 ◎冯顺福,男,七十五岁,冀中能源峰峰矿务局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的一天,派出所几个人到冯顺福家抄家,什么也没有搜到就走了。二零零三年七月七 日,峰峰矿区公安分局一科科长杨英、司机和五矿保卫科一个姓尚的共三人到永年冯顺福老家,把冯顺福带回五矿,抄家,拿走一盘《普度》、《济世》音乐磁带和收音机,并把冯顺福带到矿区公安局,之后又送劳教。冯顺福发正念求师父保护。因血压高,劳教所不收,杨英就给办了取保候审决定书,押金一千元,向她要票她说拿票的人没在,没给票但有证人李罗海。 ◎代秀芬,女,家住峰峰矿区。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恶警共去她家骚扰四、五次,特别是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那天,杨英、张合文等二十多人去她家进行抢劫,恶警偷走六百元钱。抢走影碟机、收音机、师父法像、大法书籍、资料、护身符等价值八百多元。代秀芬第一次关押迫害五十多天,第二次关押迫害九个多月。在看守所迫害带的是头号脚镣四天,身体状况极坏,不让出来、要钱。敲诈勒索一次三千元,一次一千五百元,没留任何证据。本人和家属身心都受到很大伤害。 ◎被绑架、抄家、骚扰迫害案例还有: 蔡长青、陈丽、路义信、李同济、王春霞、张玉华、栗书荣、蔺振国、张贵芬、赵青云、赵风山、宋友荣、彭改风、彭改风、王春霞、吕秀莲、栗晓英、李厚琴、申有亮、许丽媛、耿秀英、荷香遭、何婷、史保芹、崔琳、樊富春、史保芹、刘秀云、刘五朋、一学员A、王雪飞、张瑞芹、王希奎、肖同良、张为竹、王秀荣、陈素芳、王宗祥、刘爱荣、王伏生、孙宝芹、李秀珍,崔淋华、张念芝、邓秀英、代艳芬、王宝贝、郭丽芳、刘秀英、王山河、张为竹、小扬子、老赵、谢合亭、张慧丽、邢金红、王树梅、阿菊梅等。 两个乡镇的学校也在搞网上签名,通知说是峰峰矿区文教局要求的《要求学生必须关注登录反邪教网微信号签名交作业》矿区文教局在利用微信毒害学生。 六、峰峰矿区看守所恶警疯狂的迫害外地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的学员络绎不绝,北京的各个看守所都装不下了,中共就往其它省市分流关押。当时大约有一百多人被转到邯郸市,其中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送到峰峰矿区看守所。 在峰峰矿区看守所,这些外地法轮功学员继续绝食抗议,两天后,两名大法弟子被看守所狱警强行灌食,被迫害的死去活来。即使在这样的残酷环境下,外地的这十位法轮功学员依然没有一名向恶警屈服。 一天,峰峰矿区看守所的所长伪善地对法轮功学员讲:“我们对你们没有任何要求,你们只要讲出你们的地址,就让你们的家属把你们接回去。”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谎言所蒙蔽,刚刚说完地址,当地的公安就来了。每一位学员被释放时,都被峰峰恶警索要三千元、四千元不等。 黑龙江省双城市医院职工徐丽荣,女,三十七岁。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徐丽荣和其他被分流学员一同被非法押往河北邯郸峰峰矿区看守所。徐丽荣被恶警称为“三十四”号。她在那里因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六天后被不法狱警、法医强行戴背铐插管灌食两天。致使她食道及胃粘膜出血、从鼻流出,身体虚弱,看守所恶警怕担责任与她协商告知家属来接就释放。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徐丽荣的家人不远千里赶到峰峰来接时,被峰峰公安局及看守所恶警强行勒索四千元,其它损失更多。 对以上迫害情况,峰峰公安国保大队大队长杨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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