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陈丽娜,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审,被立山法院枉判一年半。 陈丽娜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因为传播真相,被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陈丽娜被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非法监视居住。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陈丽娜在家中被曙光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当时陈丽娜没给开门,是警察拿万能钥匙开门进去。陈丽娜被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陈丽娜被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非法逮捕。家属给陈丽娜请了北京律师维权。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陈丽娜被非法庭审。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强调指出陈丽娜思想不构成犯罪,信仰自由、宗教自由,陈丽娜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应无罪释放。 陈丽娜被立山法院非法判一年半。参与迫害的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的有检察官马宝昌,检察官助理张岩,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李月光担任法官。 自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二一年十月,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李月光多次参与迫害鞍山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冤判法轮功学员柏久荣、马丽艳六年;李俊四年;关淑杰三年。此前三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柏久荣瘫痪的妻子寇晓坤因无人照顾,凄惨离世,去世前也没有见到被非法关押的丈夫。 参与迫害人员相关信息: 政法委书记:王建军 13188018801 法官:李月光 15941288258 检察官:马宝昌 13384227535 检察官助理:张岩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曙光派出所办案人: 曲大鹏 13804128477 于宗琪 17614123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