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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官员、公检法人员遭恶报案例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一些政府官员、公检法司等人员执行和推行江泽民的邪恶政策,使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遭受到骚扰、绑架、抓捕、关押、庭审、判刑、经济掠夺、活体摘取器官、甚至夺走生命。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人在一生中无论做了什么事,上天都给一笔一笔记着,做好事有好报,做坏事有恶报。

为了使那些还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清醒过来,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别把迫害法轮功当作求名发财的潜规则手段,最终害了自己。下面根据明慧网报导的消息,列出了部份湖北省各类人员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案例,以此警示。

一、政府官员、政法委、六一零人员遭恶报案例

1、前中共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遭病痛折磨十年死亡

据悉,罗清泉二零一零年底患重病、癌症,被病痛折磨十年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死亡。

罗清泉在位时,湖北省是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至今公开报导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就达一百六十六名。罗清泉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罗清泉在担任中共湖北省头目十年期间,执行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迫害湖北全省法轮功学员。并且,于二零零一年二月在《学习与实践》上撰文涉及反法轮功言论;在各种会议上污蔑法轮功、要求加强“严打”、加强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和控制。

在罗清泉推行的邪恶政策下,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十年中迫害逾千名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致残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沙洋范家台监狱、沙洋劳教所、女子劳教所、武汉市何湾劳教所、武汉市女子强制戒毒劳教所十多年来,成百逾千的法轮功学员被劫持至这些黑窝,惨遭各种酷刑折磨、不明药物的摧残、洗脑的精神掠杀,致使众多学员被迫害致残、致疯、致死。

2、原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被判刑十五年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免职,后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郭有明从二零零零年六月到二零零八年三月,先后任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二零一一年八月为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在其任职期间,积极执行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宜昌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过绑架、关押、劳教、判刑、骚扰恐吓、抄家、经济勒索,强制洗脑等迫害。据不完全统计,宜昌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七人,被酷刑致伤、致残、致疯三人,被强行投入精神病院四人。郭有明是周永康的死党,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七日至十八日,中共恶首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流窜至宜昌后,郭有明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开叫嚣迫害法轮功。

3、武汉市硚口区政法委副书记李为死亡

李为原为宝丰街副主任,在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疯狂迫害法轮大法弟子。因迫害卖力,得到硚口区政务中心主任位置多年,二零一五年回调迫害机构,任硚口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一职,到二零一七年在任时死亡。

李为在硚口区洗脑班其间,残酷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闸远清于二零零二年夏天被绑架到洗脑班,40度高温被关在屋里不让出来,没有电扇。二零零四年,闸远清又被劫持到该洗脑班,后来闸远清被迫害致死。责任人正是李为。多年来被送洗脑班的学员上百人。数百人次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李为到汉水街会同该街副书记乐智敏,举行以平安建设为幌子的诋毁法轮功宣传。

4、武汉市政法委副书记周滨被查

据报导,二零一八年十月,湖北省武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滨因违法违纪被调查。

周滨,二零零三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武汉市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滨任职期间,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的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折磨、庭审、非法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其性质已完全黑社会化。为了升官发财,昧着良心把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投入监狱。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八年十月,武汉市至少有九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抄家、强迫洗脑等迫害。

5、武汉市副市长徐洪兰被查

据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湖北消息,湖北省武汉市副市长徐洪兰(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徐洪兰,从二零零零年起,历任共青团武汉市委副书记、武昌区纪委书记、汉阳区区长等职;二零一五年六月,任武汉市汉阳区委书记;二零一七年五月,任武汉市副市长。徐洪兰在担任共青团武汉市委副书记时,就参与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在武汉市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武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程康彦的直接指示下,打着极具欺骗性的“武汉关爱协会”的牌号成立了一个“邪会”,并盗用科学的名义欺骗世人。时任共青团武汉市委副书记徐洪兰就是武汉“邪会”会员、武汉“邪会”理事。

二零一五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徐洪兰任武汉市汉阳区委书记期间,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对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万大久被非法判刑四年,期间注射不明药物,冤狱后含冤离世。

6、武汉市副市长李忠被调查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武汉市副市长李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李忠,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任武汉市政府党组成员,二零一七年二月任武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在李忠任职武汉市副市长一年期间, 二零一七年武汉市就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有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武汉市至少绑架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警察勒索现金一万零五十元。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武汉《长江日报》刊登由记者黄征、通讯员段晨晨、齐阳、张大军炮制的谎言文章,对法轮功学员王保兰进行恶意诽谤,侵犯了王保兰的信仰自由,侵犯了她的名誉权,给她造成精神伤害。

7、610主任遭枪击

林正兴,武汉市东西湖区原610办公室主任。二零零二年元月,外出时在小车内被黑社会成员枪击,子弹击中腹部,住院治疗。

8、原武汉市洪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东辉被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消息,武汉市洪山区委员会副书记、政法委员会书记李东辉,涉嫌严重违法,正在被审查,并被关押。

二零一九年五月起,李东辉任洪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在担任洪山区政法委书记期间,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的骚扰、关押洗脑班、非法判刑等迫害,其负有直接责任。

9、武汉市青山区政法委书记、610的头目高玉奇被立案调查

二零一五年三月,武汉市青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610的头目高玉奇因擅自动用两千多万建设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造成巨额亏损,被立案调查。

自从二零一一年四月高玉奇担任区610的头目以来,操纵和指使所属派出所强行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抄家敛财,收缴大法书籍,并派人对法轮功学员暗中监视、跟踪、摄像等等。青山区先后有几十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

10、原武汉市汉阳区610成员叶新明暴病死亡

原武汉市汉阳区政法委610成员、汉阳陶家岭洗脑班负责人叶新明,于二零一二年七月暴病死亡,时年四十多岁。

从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二年,叶新明担任汉阳陶家岭洗脑班直接责任人。在此期间,他拼命追随中共邪党,用残酷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信仰,几天几夜不让睡觉,罚站,毒打,吊铐等等。强迫法轮功学员做所谓的作业,把丑化法轮功师父的画报贴在墙上攻击,侮辱。叶新明不计后果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后暴病而亡。

11、610头目作恶多端新年得怪病

刘有守,原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610头子,主管迫害法轮功,以办“学习班”(洗脑班)的名义,胁迫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出人出钱迫害法轮功学员,直接造成水果湖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和劳教十余人,被强行送看守所、洗脑班迫害几十人,多人被迫害致伤、致残。

二零零四年新年期间,刘有守遭恶报,突患一种不知名的怪病住院。

12、武汉市东西湖区政法委书记肖作义被判刑

肖作义,武汉市东西湖区政法委书记,二零零五年任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作义跟随恶党执行对法轮功学员实行灭绝政策。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四年,东西湖“610”举办了十几期洗脑班,至少有八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关进洗脑班,三十多人被非法劳教,几百人被监视居住。肖作义指挥公安、司法、派出所、居委会相互勾结,采用跟踪等二十几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无数家庭生活在血泪之中。

二零一零年十月,肖作义因受贿被举报,并被“双规”,2011年06月9日被开庭审判,公诉人建议判处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3、武汉黄陂区政法委书记李胜桥遭恶报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武汉市黄陂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黄陂区原政法委书记李胜桥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李胜桥在武汉市中级法院任职逾十八年。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转去武汉市政法委任职,任指导协调处处长等。二零零一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任武汉市黄陂区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一年十月起任黄陂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据不完全统计:在李胜桥任黄陂区政法委书记的十年间,全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四人,一人被迫害致疯。被非法拘留、劳教、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者不计其数。李胜桥是迫害第一责任人。

14、武汉市蔡甸区区长彭巧娣遭恶报

彭巧娣,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任武汉市蔡甸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据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湖北省消息:武汉市蔡甸区委原中共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彭巧娣,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至此,蔡甸区有三个区长落马,分别是吴清、李忠、谢宗孝。

前任蔡甸区区长、时任武汉市发改委主任吴清,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因受贿罪被武汉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前任蔡甸区区长、时任武汉副市长李忠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被开除公职。前任蔡甸区区长、时任武汉港航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谢宗孝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而落马被查。

这四任区长都是在不遗余力地迫害法轮功的“政绩”上一路升迁的,他们手里都沾着法轮功学员的鲜血,表面上是违纪违法,实际是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而遭了恶报。

15、武汉市武昌区社区主任章勇患癌症死亡

章勇,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街雄楚楼社区主任,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上旬,武汉地区的第一场大雪那天,患癌症死亡,时年四十七岁。

章勇在社区任职期间,积极配合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做了很多坏事,对辖区法轮功学员不断骚扰,派社区人员跟踪法轮功学员,派人到楼道涂抹或撕毁大法真相标语或粘贴。

章勇还指使社区工作人员悬挂诽谤大法的横幅标语。为了达到恐吓骚扰的目的,在法轮功学员家的楼下张贴假的告示,到法轮功学员家,了解窥视家庭情况,同时收集所谓的情报,或者假装敲错门,偷看屋里的成员。章勇指使社区人员伙同610、派出所警察蹲守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二零一七年,又参与“敲门行动”,挨家骚扰法轮功学员。

二、检察院 法院人员遭恶报案例

1、原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被移送司法机关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原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孙应征,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任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二零一九年十月退休;二零二零年六月被查。

孙应征在湖北省武汉市政法系统工作期间,参与指挥对徐祥兰等武汉市数百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使武汉市众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孙应征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遭恶报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湖北消息,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孙光骏,二零零二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历任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政法委副书记、检察长;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历任宜昌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检察长;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历任武汉市检察院检察员、副检察长、检察长及武汉市政法委委员。

孙光骏任宜昌市检察院检察长、“610办公室”成员,自二零零四年以来,非常积极卖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他指使手下非法对宜昌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立案,收集伪证据、枉判。二零零七年一月份,时任宜昌市检察院检察长的孙光骏在作所谓新年工作报告中,竟炫耀宜昌市检察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称“五年来共批捕五件九人,提起公诉六件十人”。

3、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陈晓明得脑瘤丧命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陈晓明,遭现世现报,得脑瘤仅一个月就命丧黄泉。

陈晓明曾作为公诉人,参与冤判到黄陂农村散发真相资料的武汉法轮功学员邓庆才、朱玉兰夫妇和曹孝梅,使他们分别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年半和五年。

4、武汉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晨被调查

据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消息,武汉市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晨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被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王晨,一九九二年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刑二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二零零二年四月,任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院长;二零零四年二月,任湖北省黄石市中级法院院长; 二零零六年五月,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二零一一年,任武汉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零一一年四月,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之一周永康视察武汉半个月之后,中共武汉当局开始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

王晨利用武汉市法院院长的便利条件,制造冤假错案、伪造证据、绑架律师和参加庭审旁听的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王晨任武汉市中级法院院长的七年四个月的时间内,武汉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八十二人。

5、武汉中级法院原副院长胡昌尤和柯昌信被判刑

胡昌尤、柯昌信二人均在武汉市中级法院任职,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武汉市中级法院在中共各级“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操控下,公开践踏法律的尊严,肆意歪曲、伪造事实,诬陷、栽赃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先后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重判。

在二零零零年,该院就有三名法官涉嫌职务犯罪被查处,二零零二年,又发生涉案人数多达五十三名法官集体贪赃枉法串案。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该院原常务副院长柯昌信和副院长胡昌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六年零六个月。涉案人员中,还包括三名副庭长、七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各被判刑两年至十三年不等。此外,该院还有九名法官受到纪律处分,三十名处级以上干部调离岗位,被调整者占全院七十余名处级以上干部的近一半。

6、原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院长何理患胰腺癌死亡

何理,原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院长。之前在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武汉市硚口区政法委任职,大约在二零一二年初,任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院长。东西湖法院非法审判了无数修心向善的好人,迫害了众多的法轮功学员。何理于二零一八年上半年遭恶报患胰腺癌死亡。

7、武汉市洪山法院刑事审判庭正科级审判员李要兵遭恶报倒地身亡

李要兵,男,武汉市洪山法院刑事审判庭正科级审判员,二零零九年参与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案件,被中共当局树为“洪山模式”,并在武汉市法院系统内推广。所谓“洪山模式”的真相是: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洪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胡慧芳、陈曼、周肖军。庭审中案件多处不合法,律师强烈要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当事人。但洪山区法院知法犯法,无视这一切,秘密将陈曼、周肖、胡慧芳重判。二零零九年一天,李要兵倒在了办公室门口,心脏骤停,抢救无效死亡,年仅四十九岁。

三、公安司法人员遭恶报案例

1、任职仅三天,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鲁志宏被带走调查

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晚间,任职才三天的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鲁志宏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带走调查。一年多后, 鲁志宏被提起公诉。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起诉书指控:鲁志宏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侵吞公款,滥用职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鲁长期在湖北省政法系统工作,先后担任省综治办主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和省高院常务副院长等要职,长期积极追随中共恶首江泽民、周永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鲁还曾陪同周永康到武汉市公安局视察,指挥对法轮功的迫害。其靠山之一是周永康亲信、原湖北省政法委书记吴永文,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被“双规”。另一靠山是原湖北省人大主任、曾任湖北省“610”小组组长的杨永良,二零一二年患绝症死亡。

2、武汉市公安局退休副局长刘菊生遭报被公诉

二零二一年初,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原中共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菊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刘菊生,一九九六年八月任湖北省公安厅中心指挥处处长;二零零零年二月任湖北省公安厅侦察总队副总队长;二零零一年六月,任随州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二零零六年八月,任武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零零八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任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菊生任职公安局副局长十年期间,对武汉市众多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至二十日,武汉市十余名法轮功学员几乎在同一时间被绑架并遭抄家。此外,在四月十九日至五月五日的半个月内,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还绑架了另外八名法轮功学员,后来,这些学员除了有少数较快回到家外,一部份被绑架到洗脑班进行迫害,一部份学员被非法重判。

3、武汉市公安局长被判死缓

杨世洪,原武汉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二零零二年,刚上任的武汉市610头目杨世洪执行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灭绝性的迫害政策,并下令全市及各区继续绑架法轮功学员,强行进行精神洗脑,还硬性规定各洗脑班“转化率”必须达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可以采取各种残酷手段进行折磨。在此期间,全市无数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被迫害致伤、致残,死亡。事隔不久,杨世洪便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财产一百三十万元。关押期间,杨世洪三次畏罪自杀未遂。

4、武汉市武昌区委原政法委书记、武昌区公安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朱正兴被移送司法机关。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消息: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原常委、区公安分局原局长朱正兴,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朱正兴,原武汉市江汉区公安分局局长,约在二零零九年担任武昌区政法委书记、武昌区公安分局局长。他在中共公安系统担任局长的十几年间,一直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期间,法轮功学员周金梅被迫害致死。周金梅,女,五十多岁,家住武汉市蔡甸区。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周金梅到武昌火车站讲述法轮功真相,被绑架,之后家人多处查找、无果。周金梅失踪二个月左右,家人被武昌区紫阳派出所警察通知,在殡仪馆见到她的遗体,头盖骨被掀开。

5. 原武汉市黄陂区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分局局长李庆平被审查起诉

据二零二零年六月消息:李庆平因涉嫌受贿罪被开除公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庆平在担任黄陂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分局局长期间,紧跟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邓庆才、朱玉兰、曹孝梅、陈立珍、饶保香五人,在黄陂区三里桥街附近讲真相时,遭人诬告,被三里桥街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当晚邓庆才、朱玉兰夫妇和曹孝梅被非法抄家。后来五名法轮功学员陈立珍、饶保香取保回家,居所遭监视。邓庆才、朱玉兰夫妇和曹孝梅,分别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年半和五年。

这次迫害的责任人有,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局长李庆平、副局长朱凡。

6、武汉新沟桥街派出所副所长杨睿心肌梗塞暴毙死亡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凌晨,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新沟桥街派出所,正在值班的四十七岁副所长杨睿在办公室里因突发心肌梗塞暴毙。

杨睿的死再一次验证了“善恶有报”。杨睿从警二十七年,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任武汉市青山区公安分局新沟桥街派出所分管刑侦的副所长。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新沟桥街派出所参与了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杨睿任新沟桥街派出所副所长十五年,分管刑侦,他是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二零一七年公安部推出“敲门行动”,二零一八年推出“万名警察进社区”以来,新沟桥街派出所都参与了对辖区法轮功学员的骚扰和绑架。

7、武汉市梨园派出所管段户籍龚时运脑溢血猝死

龚时运,武汉市洪山区梨园派出所一管段户籍,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晚上,突发脑溢血死亡。

龚时运曾几次配合洪山区国保、梨园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张婆婆。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上午大约十点多钟,龚时运领着张婆婆所在小区的一个保安共两人,敲开了法轮功学员张婆婆家的门。张婆婆把住门的拉手开着门,没让他们进屋,他们就拿着手机要照相,张婆婆制止,并且告诉他们不经人允许就照相是侵犯人权,告诉他们这是私闯民宅,是违法的,张婆婆说要把“敲门行动”的违法条款贴到门上,你们要来就好好看看。他们说:“我们每个月都要来一趟,你把你的电话给我们,我们就不来了。”

8、武汉市钢花派出所所长王勇突然倒地死亡

武汉市钢花派出所所长王勇,积极追随元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设陷阱,张贴攻击法轮功的板报,安装摄像头,非法抓捕法轮功修炼者。二零一五年,一次非法抓了五个法轮功修炼者。王勇执勤的途中,倒地就送了小命。年仅四十岁左右。

9、四警察遭恶报

胡礼贵,武汉黄陂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科长,警察张富忠,吴志军,李荣等人极力追随江氏流氓集团,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他们在当地“610” 组织的指使下,纠集基层派出所的警察和一些不法之徒对全区法轮功学员跟踪监视、肆意绑架、非法拘禁、抄家、劳教、强制洗脑和任意体罚打骂以及敲诈勒索,造成多名法轮功学员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二零零一年,胡礼贵等人在查抄一家私人鞭炮作坊时,因搬运鞭炮原料不慎发生爆炸。国保警察李荣的下肢当场被炸没了,抢救无效死亡,胡礼贵、吴志军、张富忠等四名国保警察当场被炸得粉身碎骨、血肉横飞。这次事故共炸死十八人,除四名村民外,其余均为当地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邪党官员和警察。

10、五警翻车死亡

唐泽民,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派出所所长。该所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大桥派出所所长唐泽民一行五人乘坐一辆富康轿车,在驶出一零七国道路面时,翻在路边水塘中,五人当场死亡。

11、派出所所长出车祸死亡

刘昌付,时年三十九岁 武汉市武昌区新河街派出所所长,一直追随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五年,出车祸当场死亡。当时车上共有四人,除刘昌付当场死亡外,其余三人均负重伤。

12、派出所副所长自杀身亡

陈德学,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派出所副所长。唐家墩派出所是武汉市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邪恶单位之一,其辖区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进监狱、劳教所、洗脑班残酷迫害。陈德学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二零零六年,四十七岁陈德学因贪污受贿、聚赌〔涉及金额八千多万〕的恶行被暴露,开枪自杀身亡。

13、派出所副所长被高压电死

周鹏,一九七零年生,原武汉市硚口分局宝丰派出所副所长,两年前调荣华派出所任副所长。十多年来,周鹏一直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周鹏在钓鱼时,渔竿触及高压电线,当即被电死。

14、武汉市女子戒毒所生活卫生科科长史学东遭车祸身亡

现任武汉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陈萍,是原武汉何湾劳教所迫害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凶手之一。中共中央610头子罗干曾亲自到何湾劳教所指挥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一场大雨中,武汉女子强戒所院内积水达五十公分,教育中心的办公室桌椅、墙面悉数被淹,监控室也遭水泡、整体瘫痪,严重危及场所安全。史学东被陈萍多次打电话催促到戒毒所排涝,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凌晨,史学东遭遇车辆碾压而身亡,年仅四十八岁。最终断送了性命。

以上列举的这些政府官员、公检法司等人遭恶报的案例,只是现实中很少的一部份,真心希望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这些人,能够听信法轮功学员讲的那些劝善良言和肺腑之言,看清形势,不做中共的替罪羊和殉葬品,回归正义,为自己的将来选择一个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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