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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张秀云被非法判刑八年 崔玉秋被枉判一年半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秀云被非法判刑八年;崔玉秋被枉判一年半;董艳会被非法判刑两年,已在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九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

1、张秀云被非法判刑八年

张秀云,七十多岁,被非法判刑八年,已上诉,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106房间,狱警王泽涵(音)。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张秀云在外面贴真相粘贴救人,被人诬告,被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局下属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警察非法抄了她的家,抢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粘贴。

张秀云的儿子当时也被非法关押在监狱,儿媳离婚,两个上小学的孙女由她扶养。张秀云被绑架关押,孩子无人照顾。

2、崔玉秋被冤判一年半

崔玉秋女士,68岁,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被绑架,被冤判一年半。崔玉秋的丈夫杜景义律师,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近两年,在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再次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七年。

崔玉秋曾在吉林大学图书馆工作,因在单位勤勤恳恳,工作受到师生们的肯定,同事们都愿意和她在一个部门工作。一九九六年三月份,她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原来有的疾病,包括心脏早搏、鼻炎、肾虚等不翼而飞。

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早上四点多,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伙同长春义和路派出所两辆警车就在崔玉秋家门前蹲坑,早上六点多,杜景义出去买菜时,被警察绑架。警察抢走杜的家门钥匙,非法开门入室抢劫,把崔玉秋一家三人劫持到长春义和路派出所,晚上十一点左右,崔玉秋和女儿被放回。杜景义被非法关押到长春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一审通过远程视频开庭,主审法官王亚南,审判员姜辉、张丹。庭辩期间,审判员姜辉无理要求辩护律师出具在当地司法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当得知律师未开具备案证明时,提出立即休庭,非法要求律师作备案登记,并作有罪辩护,否则不准辩护。鉴于此,家属决定不再请律师,由身为律师的杜景义为自己作辩护。

随后七月十五日早上,一伙警察又闯入杜景义的家中,再次将崔玉秋和女儿绑架。崔玉秋的女儿杜新被非法关押13天后释放,崔玉秋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也遭公检法人员构陷。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杜景义,审判员张丹居然以杜景义女儿是“证人”为借口,不允许他女儿参加旁听,并趁他女儿外出找其他亲属参与庭审的过程中,匆忙开始了庭审。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律师接到朝阳区法院通知,十二月十一日对崔玉秋与法轮功学员于爱丽开庭。家属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情况,要求家属旁听。法官告诉家属说,家属不能旁听,这案子“特殊”。

3、董艳会被非法判刑两年,已被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

董艳会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早五点多,被二道区几个警察强入其家,抄家并绑架,非法关押至长春第四看守所。此前,其丈夫刘昌坤刚刚去世。

二零二一年四月份,董艳会被非法判刑两年,上诉到长春市中院,二审被维持原判,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九日被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合法,而且应该受表彰;根本不应被抓、被起诉庭审。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检法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是用来惩恶扬善,打击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当权者随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践踏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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