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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汀县原国保大队长赖永林遭报被免职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赖永林,原福建省长汀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后被调至长汀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任党支部书记、大队长。二零二一年七月消息,因其属下涉嫌强奸,赖永林受牵连,已被免职处理。

赖永林在担任国保大队大队长期间,曾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下面仅举两例:

◇迫害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刘炎美、戴三莲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晚上十一点多,在长汀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赖永林的指使下,濯田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继武和其他三名警察到法轮功学员戴三莲家,把戴三莲绑架到镇派出所,之后送到长汀县国保大队。法轮功学员刘炎美也是同一天被绑架。

戴三莲、刘炎美被非法关押在长汀县看守所,家人去国保大队要人,跟他们讲道理,要求他们释放被非法关押的亲人。国保大队队长赖永林态度非常恶劣,根本不听劝告,叫嚣要非法判刑,还威胁法轮功学员家人,要把他们也关押起来。

◇迫害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法轮功学员饶火哩和袁士秀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日,时年56岁的饶火哩女士和53岁的袁士秀女士,到乡镇去讲法轮功真相时,遭村长诬告,当地派出所所长王辉与长汀县国保大队长赖永林、曹兰城、赖新帛等警察,将她们劫持到长汀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五个多月。饶火哩因血压高,被关一个月后,保外治疗。

期间,长汀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三次退回警察构陷她们的所谓材料。然而,这些警察为捞取政治资本,进行三次所谓补充侦查,编造假材料、利用假人证积极上报,导致饶火哩被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饶因高血压,经中级法院二审改判,在监外执行。袁士秀则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零年二月被送至福州女子监狱迫害。

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教人按真善忍做人,返本归真。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炼人的罪业,既逃不过人间的法律,也逃不过天谴。看上去,赖永林是因其部下出事遭牵连,实质是他参与迫害佛法而遭报应了。

当日前一篇文章: 迫害法轮功 泉城恶报知多少
当日后一篇文章: 诚念大法好 家族人走过一个个危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