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大法弟子被抓、被判不是师父的安排,如果能在检察院退卷,既减轻了同修的被迫害,对公检法司人员也是一种震慑。从表面看,中共不法人员给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的理由大多是以“真相资料”的多少为由(当然我们是不承认这些),这就需要当事人、家属和参与营救的同修整体配合,破除邪恶的迫害阴谋。 在此举一个案例说明。 二零一七年,警察抢走一同修的电脑、打印机、刚做的小册子和两个优盘,当时家中只有一位老人,他们既未出示任何证件,也没留下清单。 一个月后,这位同修被绑架到看守所,表示这些东西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个人拥有这些并不犯法,警察劫走这些东西是违法的。当时警察以此为证,向检察院提起诉讼,三天后,他们匆匆的下了“批捕”。 家属和同修们一边讲真相,一边向县级各部门递交了“控告书”,控告他们私闯民宅、入室抢劫、违法绑架。这时,派出所开始搜集所谓的证据罗列份数,并诱骗年迈的家属做证人,让老人说:这些东西都是同修的,就放了同修。 家属以书信形式把他们这些阴损手段告知检察院,后在家属同修、律师的共同努力下,重新翻供。派出所、检察院对同修進行多次“提审”,无论问什么,同修都是讲真相,无论回答了什么,从不签字,结果检察院以证据不足第一次退卷。这期间,律师的会见,给这位被非法关押的同修带来了外面同修们的鼓励,这位同修坚定了正念,明晰了法理,在任何时候,不配合邪恶的命令和指使。 家属不停的在向各部门控告警察的渎职违法行为,想通过外边得到所谓的证据是不可能的,因此警察又来看守所“提审”同修,软硬兼施,他们拿来好多图片,让同修随便确认几份就行,案子就算结了,你就可以回家。当时同修说:你们拿的这些东西,与本案无关,你们给我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警察骂骂咧咧的说:“再不配合,抓你儿子!”同修说:“法律要求公民对警察执法过错零容忍,可以打12389热线。”于是同修大声说:“我要打电话。”这时所长让此警察回避,最后无果而归。这是同修在否定迫害中变被动为主动的结果。 同时,同修在里边给检察院写了一封信,对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绝不认可,什么是邪教?我一个农村老太太,是如何破坏法律实施的?我破坏的是哪条法律的实施?我认为只有执法者才能破坏法律的实施。本县自古多清官,望检察官深思明鉴,伸张正义,还公道予百姓,青史留名! 由看守所督检上传检察院,留一份作为真相资料监事传看。在师父的保护下,在家属、同修的共同营救中,在律师的据理力争中,半年后两次退卷,同修被接回。这对本地影响很大,因各级官员都认为同修至少被判三年。 写出此案例,希望能对同修及家属有所帮助和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