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六日】明慧网登载了《面对法律问题 不将自己混同常人》的文章,文章中讲到大法弟子要归正自身“法律无用论、权大于法、官官相护”等等不正的观念。那么实践中具体是怎么做的呢?本文是从一位同修从检察院入手解体邪恶迫害安排的实践案例,拿出来给同修们借鉴参考。 某地一同修被迫害,公安侦查人员的行为有很多违法之处,他一直控告并绝食抵制迫害,后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是暂时获得自由,法律程序仍然在推进中,在此也提醒同修取保候审不是真正意义的获得自由),该同修不等不靠,他收集整理了大量公安办案人员的违法犯罪证据。某天,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的刘某(化名)给他打电话叫他去一趟做笔录,他立刻连夜整理了对公安人员的控告书和要求不予起诉的申请书递交给他,并以其上次对他的控告没有任何答复为由拒绝做笔录。刘某当时不屑一顾的表情俨然不把他递交的材料放在眼里,显然背后有人给他撑腰,完全不顾及他的再三劝告,于一周后迅速向法院非法提起公诉。 在这几年营救同修的过程中,这位同修清楚的意识到在公检法这个犯罪链条中,检察院是最为薄弱的环节(这点从法警配备和接待人员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同时检察院处于公检法中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是最为关键的环节,就象沙漏一样,两头大中间细,如果针对检察院去破除要比针对公安和法院要容易的多,而且针对检察院还可以起到扼其咽喉的作用,公安局的信息传不上去,法院这看到检察官的结果也不敢轻举妄动,因此,他选择了先集中针对检察院刘某進行诉讼。 针对刘某,这位同修做了一系列的控诉。按照法律规定,作为审查起诉人员,必须严格审查案情和行使其监督职能,而刘某却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他向同级监察委递交了控告刘某的控告书,随后向检察长递交了“要求其回避的申请”。过了几天,到监察委追问答复,负责人说已经立案,并分配到调查组开始调查。又过了几天,这位同修又向检察长递交了要求其提请人大,免去刘某检察官职务的申请。又过了几天,递交了要求检察院呈报上级,并责令刘某退出员额的申请(因为现在检察院和法院都是员额制),又过了几天,递交了要求上级检察院监督并指令检察长执行的申请,以及要求公开刘某司法考试成绩和考核奖惩等相关情况的信息公开申请,重要的文书他同时抄送了从最高检、省检察院、市检察院以及本地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所有主要人员,以及法院正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成员,全面曝光刘某的罪行。 又过了十几天,他又到检察院追问答复,办公室的人说:“我已经交给领导,没答复,你的案子已经打回公安局了,你不要乱告了,关键不在我们这。”他心想他不“乱”告,你们能打回公安局吗?那不是乱告,那恰恰是正告!公检法这些人只有当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时才会清醒,就象师父说的:“你看精神病院那个大夫手里把电棍一掂,他马上吓的一句胡话都不说了。”[1] 同时,针对公安国保人员和刘某,他向全国人大、政协、检察院、纪委和监察委、公安、司法等各级相关部门投递控告书,最后各部门都转送到本地监察委,本地监察委也一并转到调查组,他又把向监察委控告公安局人员和刘某的信息编成短信、彩信发给公检法人员,全面曝光其恶行,同时让其他没有参与的人员看到迫害大法弟子的结果从而不敢迫害。师父说:“谁还在迫害 追查决不倦”[2]。 针对法院,他向其递交了要求公开立案流程和案件進展情况的申请。决不能让其偷偷摸摸的做见不得人的事,只有公开,才有可能有公平、公正可言,同时也给了法院一个选择的机会,公开就让公安所作丑事暴露,不公开,那法院也违法了,可以作为后续追究法院责任的证据。 案子已经打回公安局,追查围剿公安局这块,前段时间向其寄送的要求公开公安人员现任职务、警号等信息的申请,其未在法律规定的15日内给予任何答复,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他把对公安人员的控告书抄送给法院立案庭长和行政庭长每人一份,没过几天,法院通知已经立案,并准备开庭审理。 文章后面附上了详细的控告书模板供大家参考,当然针对公检法(参与刑事程序的迫害),人社部门(参与非法剥夺养老金的迫害),街道、610等(参与骚扰等形式迫害的)都可以采用这个思路操作: 1、针对参与迫害者的违法行为控告; 2、申请对参与迫害者个人的信息公开,比如公务员考试成绩、年度考核情况等; 3、申请对参与迫害者免除职务等行政处分; 4、要求上级部门督促下级部门执行对参与迫害者的行政处分。 只是依据的法律有差异,比如针对警察依据《警察法》、《公务员法》等;针对法官依据《法官法》、《公务员法》等;针对街道、610等依据《公务员法》等。 返回来看看,其实师父早已做好铺垫,当时他的案子刚被移送到检察院,就出现了“监察委向司法开刀!一波法院院长、检察长被查处”的世间表象。 在和律师的配合上,不是以前依赖律师,等着他们急急忙忙的来一次做点什么。在哪里碰到问题,他自己到网上去查(建议同修们直接到公义论坛咨询或者直接下载公义论坛提供的模板),把自己的想法和律师沟通,模仿模板自己去写,自己亲自去递交、交涉,递交不接收,就通过EMS邮寄,过段时间去追答复,推脱见不到人,就打电话,打电话不接,就发短信,没有了依赖心,师父就给开启智慧,不管碰到什么问题都能最终解决。律师也非常感慨的对他说:“辛苦了,多些人像你这样,法治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就得像你这样用法治穷追猛打,各个击破。” 大法弟子们堂堂正正善用法律,彻底击碎中共邪党各个犯罪链条,过程中让更多的众生明白真相,摆正自己的位置。师父说:“我们向人讲清真相,都是在采取主动清除魔而不是纵容和消极承受,但思想和行为一定要用善的。”[3]主动正用人间的法律,真正发挥法律惩恶扬善的作用,不被“法律是邪党迫害的工具”这个变异观念障碍自己救人的脚步,过程中让公检法的众生认清邪恶的本质,告诉他们邪恶在将他们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每个生命都要摆脱邪灵的控制,为自己生命的永远真正的负起责任来! 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 最后,以师父一段讲法同大家共勉:“弟子:通过正念正行,我们能在法正人间之前结束这场迫害吗?师:实际上大法弟子,你们的正念正行在配合正法中已经使这个迫害在走向结束了。(鼓掌)大家想想,现在这些邪恶都很收敛了。如果你不强、你做的不好,它为啥对你收敛?有的学员被抓去恶人也不敢太迫害了,为啥?它不是因为害怕大法弟子将来把它绳之以法吗?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将来逃到天涯海角最后也要找到它吗?大法弟子在这场迫害中都被打的不吱声了、蔫蔫的都没了,那邪恶它怕啥?它没有顾忌了嘛。你们做的这些事情能够使今天邪恶受到震慑,能够使邪恶大量的减少、抑制住它们,使邪恶害怕、迫害不起来,最后使这场邪恶的迫害不得不结束。这就是大法弟子在法正人间之前做出来的,了不起。”[4]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三》〈红潮散〉 [3]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评注一〉 [4]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附件:下载(31.2KB) 对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官的系列控告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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