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吉林省舒兰市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通过远程视频非法开庭,以“迷信组织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诬判蛟河市法轮功学员邱林三年,勒索罚金两千元。邱林当场上诉。 邱林,女,37岁,吉林省蛟河市人。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下午三点左右,邱林在蛟河夜市给一位公安退休老人讲大法真相,被老人恶意举报,遭长安街道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十四小时后,邱林被绑架到吉林市看守所,原因是在她的背包里翻出了二维码,诬陷说是涉及到国家安全。 邱林被非法关押后,邱林的父母一直没有邱林的任何音信。二零二一年一月九日,邱林父母请了吉林市的律师,去看守所见邱林,才得知,邱林已经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两千元。 目前,邱林仍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相关信息: 吉林省舒兰市法院审判长:侯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