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75岁的法轮功学员杨梅被洛阳涧西区法院下达判决书:非法判杨梅三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八千元。杨梅绝不承认这种迫害,立即上诉。 绑架好人 河南省洛阳市法轮功学员杨梅,现年75岁,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下午,在杨梅家,宋爱珍、殷芝荣、老王、老杜等法轮功学员一起阅读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 下午四时许,五位法轮功学员学完法,正在切磋,突然房门大响一声,一下闯进二十来人,有公安、特警,男的、女的都有,有人手持长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把杨梅家抄的洗劫一空,所有大法书籍、师父法像、mp3、播放器和真相币以及生活用的钱币全部抢光,连家里小孩玩的石头也给抢走,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洛阳市长春路派出所。 因杨梅老伴躺在病床,无人照看,杨梅回到家。此后,杨梅多次被叫到常春路派出所讯问。 非法起诉 因为警察说她被关押过监狱,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杨梅非法起诉,让她在起诉书上签字,杨梅不签字。他们要杨梅的电话号码,杨梅不配合。他们就找杨梅的两个女儿,天天骚扰,杨梅两个女儿无法正常生活。 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洛阳市涧西区法院对74岁的杨梅非法开庭。在之前,法院让杨梅请律师,杨梅不请,说:我没钱,我自己可以辩护。 在十一月二十二号上午十一点时,法院人员把打印好的文字匆匆地念了一遍,接着,就问杨梅:“你有没有罪?”杨梅:“我没有罪,我炼法轮功道德提升,做好人,我全身多种病都好了。”杨梅一直给他们讲真相。法院人员一再说:简单点,简单点。 在这时,直接走来一个年轻的法轮功学员,当场当众讲大法真相,法庭全体人员鸦雀无声,其中一个警察对杨梅说:阿姨,你快替我求求情吧。杨梅没吱声,那位法轮功学员还是继续讲真相。 最后,法院人员没啥说了,就以“取保候审”为名草草收场了,全过程不到二十分钟。 然而,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杨梅接到洛阳涧西区法院下达判决书:非法判杨梅三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八千元。杨梅已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