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两点多,安国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艳青带四、五个人,到法轮功学员郝淑敏家。还没等叫开门,其中一警察就跳墙而入,打开门,放人进了院子。 这伙国保警察没出示任何证件,就在郝淑敏屋里乱翻,抢劫她的财物,非法抄走电视机、DVD、法轮功师父法像等,并将郝淑敏戴上背铐,拖走,塞入车牌号为D2876的黑色轿车中,劫持到公安局国保大队。 随后,郝淑敏被带到中医院体检,又到市医院做核酸检测,强迫郝淑敏付所有体检费用。 体检做完后,警察就对郝淑敏说,她家大门上贴带有真、善、忍的对联“有罪”,问对联哪来的,周刊哪来的…… 陈艳青还让郝淑敏骂师父,郝淑敏拒绝,期间,有叫吴飞的人还侮辱郝淑敏,最后,强行让郝淑敏在写好的笔录上按手印。 警察说,你的身体很好,可以送看守所,郝淑敏说不去。陈艳青说,不去就拿钱,拿一万块钱。 郝淑敏被非法关押在国保大队三天,警察还让郝淑敏掏钱买期间的饭食。 七月十七日,警察勒索郝淑敏七千元钱,他们知道这是违法的,还嘱咐郝淑敏不要对外说。此后,郝淑敏被带到保定看守所,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回到国保大队后,郝淑敏和被抄走的物品被警察一起送回家。郝淑敏共计损失八千元。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郝淑敏此前曾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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