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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局长林春生遭报落马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据广东省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一日消息:广东省江门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林春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遭查。

林春生,男,汉族,一九六三年二月生,广东惠来人,二零零四年二月,任广东省公安厅反恐怖行动工作处处长;二零零七年四月,任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二零一零年九月,任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政委(副厅级);二零一一年六月,任广东省阳江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六月,任广东省惠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广东省江门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警务督察长。

林春生在任阳江市、惠州市、江门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制造的典型冤案如下:

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的法轮功学员李圣瑜,四十八岁,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下午四点,在家中遭阳江市公安、阳江市610、阳西县610绑架,当时绑架者超八人闯入他家中,翻箱倒柜洗劫财物,抢走打印机两台,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大法书籍、电子书和真相传单一批,还有六、七百元人民币。

当时李圣瑜的妻子正在去市场买菜回家的路上,有好心人告知她家中发生的事情,并且劝她暂不要回家,李圣瑜的妻子于是电话通知李圣瑜的两个姐姐。当俩姐姐赶到时,看到李圣瑜被警察用绳子将手脚捆绑不能动、不能坐(绳子是家中吊井水用的绳索被恶人切割下来的),并且眼角上被打致一处伤口鲜血直流,不予任何包扎止血。姐姐责问警察为何抓人、打人时,警察恐吓俩姐不要问,否则一起抓走。姐姐与警察的吵声引来了众多邻居围观并声讨警察的暴行,警察怕扩大影响,把大门关上继续等候李圣瑜的妻子,直至六时多未见回来才走。李圣瑜妻子有家不能归,被迫流浪在外。李圣瑜被阳西县法院枉判五年。

法轮功学员叶恒炼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即李圣瑜被暴力绑架当天)起,一直流浪在外,有家不能归,成天提心吊胆,随时都有被恶人绑架的危险。没有生活来源,又没有身份证(溪头派出所以李圣瑜夫妇是法轮功学员为由不予办理身份证),只有做些不需身份证的零散低酬工维持生活。八月二十三日,又遭阳江市公安、阳江市610跟踪企图绑架,叶恒炼走脱。

惠州市惠东县法轮功学员何镜如二零一七年四月四日,在惠东县平山镇街道处,手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惠东县国保、610办绑架带走,被关押在惠东县看守所,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份下旬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惠州市惠东县四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黄敬贤,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被惠东县梁化镇派出所,用手铐直接绑架到惠东县看守所迫害,执法人员没有通知其家属,家属四处追寻,通过一番周折,才得知他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同年八月二十六日被惠东县国保、六一零办迫害致死。

江门市余荣新、谢清夫妇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分别冤判八年半和七年半,分别勒索现金三万元和二万五千元。余荣新夫妇不服判决,上诉到江门市中级法院,同样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中院仍然维持原判。余荣新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韶关市北江监狱,谢清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

江门市法轮功学员王斌,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被当地六一零及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江门看守所一年七个多月,二零一九年一月初,家属收到律师发来的江门市蓬江区法院《刑事判决书》,法院竟以王斌用VIVO牌和中兴牌手机注册微信号建群传播真实消息为由,非法将他重判八年并勒索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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