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法轮功学员南金香女士,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在阜新市海州区法院被非法庭审。近日,她已被非法判刑一年。 南金香,家住在阜新市海州区五龙街道工电社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阜新市海州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家中打印机、电脑等私人财物被抢走,后被劫持到阜新市新地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南金香被构陷到阜新市海州区检察院。阜新市海州区公检法相互勾结、构陷南金香。阜新市海州区检察院两次退卷,国保继续构陷。按照当初阜新市海州区公安分局五龙派出所副所长段宏宇的说法:第二次驳回应该放人。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南金香被阜新市海州区法院非法庭审,近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南金香已上诉。 部份相关信息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法院 副院长:田野(案件负责人) 办公室:0418-6281317 办公室:0418-6281300 值班室:0418-6281311 值班室:0418-6281369 副院长室:0418-6281302 副院长室:0418-6281303 副院长室:0418-6281304 政治处主任室:0418-6281305 纪检监察室:0418-6281335 刑事庭:0418-6281368 审监庭:0418-6281350 立案庭:0418-6281371 法警队:0418-6281309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9-7门 邮编:123000 电话:0418-3388718 检察长:付海廷 0418-2825759 副检察长:韩保强 0418-3386228 副检察长:葛智慧 0418-3381728 政治处主任:林晓杰 0418-3391328 公诉科:0418-3381858 检察员:任品(音)本案负责人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公安分局五龙派出所 所长:宋岩0418-2591456、13941880380 副所长:段宏宇0418-2591456、15041819027(警号:752159此人为直接参与者) 社区警务、副所长:常禹13470375959 维稳控防副所长:孙占军13841801727 警察 李嵩0418- 2570380 、13841836663 陈生勤13941828943 黄连成13500489428 孙连照13841880628 张其利13604987856 孙志强13795090021 辅警 阚啸天15041870556 李强15841882718 刘超15004187592 封磊15841855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