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第一监狱(以下称省一监),对外称“云南金马柴油机厂”,关押男性重刑犯(无期徒刑、死缓刑)和外籍犯(多数是缅甸、老挝、越南、泰国等东南亚的贩毒人员,这些国家除泰国领事馆定期看望本国公民外,其它国家一般都不管,西方国家的犯人一般都转到上海监狱)。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这里成了关押男性法轮功学员的监狱。 云南省第一监狱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二十年来,云南省被非法判刑的男性法轮功学员有141人,其中14人两次判刑(共计155人次)关押在省一监,已知有7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伤致残,许多学员遭到酷刑折磨。 目录 一、管理模式 二、迫害手段 三、酷刑折磨 四、迫害致死案例 五、迫害致伤致残案例 六、部份迫害案例 七、被省一监关押的社会知识精英 八、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恶人 表一:二十年来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所属地区 | 人数(人次) | 姓名和被冤判刑期年限 | 昆明市 | 57+8(65人次) | 梁东3、黄文星3、周模芳5、刘毅清3、刘明忠3、冯宝定4/3、张旭3/3、张小玲丈夫4、韩震昆7/5、段非4、狄建超4/4.6、叶保福5/6、韩俊毅?毛丹心4、孙云集3、普正4、王云5、王贵荣3、丁宝良2、严贵生3/3、李麟书3、周志明3、董启昆3、董志昆(董锡昆)3、李南4、林天清5、郭宏云4、李培高4/3、黎昆平4、罗泰友5、吴桂友3、李文波5/5、胡关明3、严经雄3、徐清福(徐德福)2、陈丹宇3、凌育彪5、张放3、杨明忠6、向右林?、王汉伟?赖元川?、何安祥?、苏昆6、杨文清3、姜允楠3、朱亚明、杨自强3.6、高夸柒3.6、王姓?、王正礼7.6、文春福4、吴广成5、张良3/3、沈柱友3、蔡春?、胡今朝3 | 玉溪 | 15+1(16人次) | 荆云飞2、杨柱3、何友林2/4、飞学龙(飞雪龙)、普志明4/3*、胡宪鼎(胡宪顶)3、陈光华3、陈亚宏3、王丰?李建强?刘峰?、李永坤4、李珂、高兴东3、师学慧 | 普洱 | 4 | 胡秉清4、李先泽4、强辉3、刘永4、 | 曲靖 | 3 | 母其党3、高泽孟、 | 红河州 | 12+1(15人次) | 戴盆顺3.6/7、陈尧3、万永生5、张正乔3、高孟园5、董铭祖(董茗祖)、马国忠4、马旭勇9、王晖4、张士林7、邓辉6、余光明5、 | 楚雄州 | 9 | 董国兆3、徐亮5、侯发勇3、万国良4、吴宝元2.6、施宗佩3、白龙军3、朱忠富3、孔华强? | 大理州 | 5 | 段义武4、李永善4、杨正国4、王左根3、石建伟3*/6、 | 文山州 | 3+1(4人次) | 袁正书2、3赵跃9、周德富两次?、 | 丽江 | 3+1(4人次) | 付文德3.6、廖建甫4、周富明2、 | 德宏州 | 3+1(4人次) | 沈明3、谭世田2.6、吴新明5/5 | 保山 | 1 | 杨开文3 | 临沧 | 7 | 李振6、杜映祥3,朱兵4、李云富5、陈小乖5、3、李全7、 | 昭通 | 3 | 迟志3.6、汤继荣2、汪显树5, | 外省籍 | 14+115(人次) | 吕松和3、黄贵平5、张文亮、纪广奎2吴明才、郑智阳3、侯发勇3、包远近4、方征平6、游全明5、郝明新5、吴明财2、雷云波5/3、浩民兴3 | 合计 | 141+14(155人次) |
注:?代表刑期不详表二:历年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年份 | 人数 | 姓名和被冤判刑期年限 | 1999年 | 2 | 梁东3、吕松和3 | 2000年 | 4 | 李云富5、孔华强?、陈小乖5、黄贵平5 | 2001年 | 12 | 荆云飞2、董国兆3、戴盆顺3、陈尧3、万永生5、段义武4、李永善4、杨正国4、王左根3、张文亮、纪广奎2、吴明才 | 2002年 | 3 | 周模芳、何友林2、杨柱3、张放3、 | 2003年 | 8 | 刘毅清3、刘明忠3、冯宝定4、母其党3、张旭3、沈明3、严正书(袁正书)2、迟志3.6 | 2004年 | 9 | 张小玲丈夫4、韩震昆7、胡宪鼎(胡宪顶)3、狄建超4、飞学龙(飞雪龙)普志明4、杨开文3、郑智阳3、侯发勇3、 | 2005年 | 16 | 韩俊毅?、孙云集3、普正4、陈光华3、叶保福5、侯发勇3、吴明财2、胡秉清4、李先泽4、何景春2、李振6、张正乔3、高孟园5、万国良4、杜映祥3、朱兵4 | 2006年 | 7 | 王云5、王贵荣3、丁宝良2、严贵生3、吴宝元2.6、赵跃9、包远近4、 | 2007年 | 6 | 李麟书3、董启昆3、方征平6、郝明新5、游全明5、周志明3、 | 2008年 | 7 | 董志昆3、郭宏云4、李培高3、黎昆平4、董铭祖、沈绍清7、雷云波5、 | 2009年 | 19 | 罗泰友5、吴桂友3、李文波5、胡关明3、严经雄3、李桃有3、何友林4、邓智旭5、陈亚宏3、师学慧?王丰?、李建强?、刘峰?、李永坤4、浩民兴3、施宗佩3、强辉3、杨兴春3.5、周德富?、 | 2010年 | 6 | 严贵生3、张旭3、汤继荣2、马国忠4、谭世田2.6、沈柱友3、 | 2011年 | 10 | 徐清福(徐德福)2、陈丹宇3、凌育彪5、杨明忠6、赖元川?、何安祥?、向右林?、王汉伟?、汤继荣 | 2012年 | 4 | 白龙军3、吴新明5、胡今朝3、张良3 | 2013年 | 10 | 苏昆6、叶保福6、姜允楠3、李全7、刘永4、马旭勇9、张士林7、李珂6、戴盆顺6、蔡春? | 2014年 | 5 | 杨自强3.6、高夸柒3.6、朱忠富3、高泽孟、韩震昆5、狄建超4.6 | 2015年 | 4 | 高兴东3、王正礼7.6、汪显树5、张良3, | 2016年 | 4 | 文春福4、李培高4、邓辉6、石建伟 | 2017年 | 1 | 吴广成5 | 2018年 | 5 | 冯宝定3、付文德3.6、周富明2、余光明3、廖建甫4、 | 2019年 | 2 | 李文波5、吴新明5、 | 年限不清 | 9 | 王姓学员?、周德富、杨兴春5、黄文星3、李南4、林天清5、杨文清3、朱亚明、雷云波3、 | 合计 | 155 | |
注:?代表刑期不详一、管理模式 中共一直鼓吹“依法治国”、“依法治监”、“中国人权是历史上最好时期”,媒体把监狱的警察标榜为像医生、像老师、像父母,其实就是明目张胆的欺骗中国人和外国人。狱警们却公开宣称:“监狱是无产阶级专政暴力机关。”说白了中共监狱就是一所“人间地狱”,在高墙电网里面没有人格尊严、没有人身权利、没有生命保障。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省一监在云南610直接操控下对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采用了超于宪法法律的残酷手段,妄图改变法轮功学员对宇宙特性真、善、忍的信仰。 省一监基本是利用犯人管理犯人。每个监区设有“劳积委”设劳积委主任(牢头)、学习组长、通讯组专职人员。每个中队有施工和相应组长(一般都不干活)。监区还设多名“监督岗”(现在对外称“安全员”),负责值班(负责狱警生活起居、做私事、琐碎事等)监督犯人(实际上就是狱警的打手),一般管理都是犯人牢头说了算。 如湖北武汉法轮功学员雷云波(四十多岁),因向世人讲真相被绑架后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九年初刚被关押进省一监二监区,雷云波因向犯人讲法轮功真相,被劳积主任(牢头,有权利关押服刑人员)关进严管室,随后又被监区狱警送到集训监区进行强行“转化”,由于他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戴上手铐、脚镣关进严管室,犯人监视着,九天时间不得合眼,受尽了各种折磨。 1、实行三人“连坐制”(称三人小组,所谓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三人小组必须随时在一起,无论在车间或监舍三人都必须在一起,相互距离不得超过三米。一人违规,其他两人跟着受处罚;轻者罚考核分,重者严管、禁闭。 2、强制背《规范》 背《行为规范》(三十八条)形成常态,省一监除了要求背三十八条规范外,还要背负责管教的副监狱长写的“十荣十耻”,无论识不识字都必须会背,抽查时不会背的扣考核分,年终抽查不会背的还要取消当年辛辛苦苦得来的“劳动积极分子”(此前,一个“劳动积极分子”称号可获三个月至半年减刑)。 3、控制人身自由 所谓规范管理后,一切行动都由监狱指挥中心指挥:每天6点30分起床至晚上10点,晚饭后看“新闻联播”,每周两天晚上统一洗澡;两天晚上统一放风(还要操练一小时);两天晚上统一政治学习,只有一天晚上自由活动。星期天休息还要操练一小时。除了晚上睡觉时间在监舍,其它时间都在“功能厅”呆坐着。私人的书、笔,扑克和象棋等统一管理摆放。在狭窄的监室空间里,也得保持三人同行,犯人基本没有自由时间和空间。 4、对法轮功学员的“特别管理” 省一监文件明文规定:法轮功学员不转化就进行严管。 (1)入监后首先关进严管室,或坐小凳子。 (2)进行包夹。每个法轮功学员派二至多名犯人二十四小时“包夹”(多为五大三粗的暴力犯),包括上厕所、洗澡、就餐等都要跟随,规定不准与人接触和交谈,随时都可能遭包夹谩骂或殴打。 (3)剥夺一切权利。不准通信、不得接见、不得打亲情电话、限制购物(每月50元);不得减刑、不得享受有关“特赦”、“提前释放”、“保外就医”(除非生命危险监狱主动送回外)政策等。 (4)强迫洗脑 入监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写自传,谈对法轮功的认识,有专门狱警负责监管做转化工作。除平时有目的洗脑外,省一监伙同地方610、国保警察、单位不法人员不定期的到监狱办“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迫洗脑转化。 如二零零七年六月,省一监伙同昆明市610、昆明市公安局到监狱举办洗脑班,许多法轮功学员被强迫集中到集训监区洗脑,受到非人虐待。楚雄州大姚县徐亮(二十多岁),从三监区强迫到集训监区洗脑,由于坚持信仰,在洗脑班被迫害的身心几乎崩溃。 二、迫害手段 1、超时、超强、低微报酬做奴工 省一监为了从服刑人员身上榨取利益,和不法商人勾结,加工外贸产品:如毛绒玩具、磨表粒、磨宝石、做工艺品等等。无卫生保障下压茶、包茶、装餐巾纸、捡豆子、捡菌子、捡辣椒;还从事机件加工、纸件加工、喷漆、电焊、锻造、缝纫等有害工种,还有外面谁都不干的活:装灭火粉(对人体伤害很大)等等。 工作条件差,劳动生产车间里噪音、灰尘、有毒气体、有毒液体不断危害服刑人员。没有什么劳动防护,最多戴个口罩,坐着生产的还不准坐坐垫(坐垫属违禁品)。为了省钱新建厂房也不安装通风设备,没有防护设备(包括做有害工作)基本的围裙、工作服都没有。所以监狱服刑人员出现过敏感染疾病、肺部感染、甚至突然死亡都屡见不鲜。 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没有休息时间,包括国家法定假日,随意加班,早班完不成任务接着上中班,中班完不成接着上夜班,有的甚至一周、半月都不能回监室休息。 劳动报酬低微。《监狱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可是监狱长期以各种理由不执行。后来给所谓的劳动报酬低微,效益好的每月人平均40-50元左右,还所谓按劳分配,多的分到100元左右,少的10~20元,法轮功学员干的再多也只得10元或者不得,省一监还要扣出30%作为储备金(出监返还),出监时还要强行购买伪劣衣服、鞋袜。省一监二零一二年前各监区自行开伙吃饭票时,法轮功学员是最低标准,如有的监区服刑人员每月发130元饭票,还有劳动奖励,但是法轮功学员只发100元。所以在中共监狱里干着奴活还要家里每月寄来生活费。 完不成任务的人除进行严管、集训、戴镣处罚外,还要进行经济处罚,最多者每月罚扣数百元(从亲人汇款中扣除,无汇款的从每月发给的10元津贴中扣除,不够扣的就从出狱的路费中扣除)。 如七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王贵荣关押在省一监期间,由四个犯人包夹,强制超长时间干活,每天要包装三十公斤的酸角糖,王贵荣完不成任务就被戴上脚镣手铐。 有一次他拉肚子干不动活,就两天两夜不准他睡觉。由于长期的迫害,致使他类风湿病复发,脚也肿了,脸也肿了,还被迫住了一个月的医院。” 2、禁闭 根据《监狱法》规定,“禁闭”是针对打架、斗殴、脱逃等严重违反监狱规定的服刑人员,但是法轮功学员只要不放弃修炼,狱警可以随意进行禁闭处罚。 如云南文山州邱北县中学教师赵跃(四十多岁),被非法判刑九年,关押在省一监三监区。二零零八年初,他让本监区的服刑人员带一字条给另一监区的朋友(在监狱是很正常的事),遭恶人诬告后,就被非法关“禁闭”达两个月,回到监区后由于不认罪又被“集训”了一个月,受尽了各种折磨。 3、严管 严管是监狱分级管理的一种形式,主要针对“禁闭”后,或者有自伤、自残、有脱逃或有其他犯罪倾向时的管理方式。但是省一监却把它作为惩治服刑人员的手段,法轮功学员与他人交流、炼功、不配合狱警抵制转化等都要被送进严管室。 省一监集训监区(一监区)(被人称之为人间地狱中的地狱),是监狱集中“严管”监区,专门建立有严管队。严管分三个等级,第一等处罚轻一点的:戴上脚镣、手铐,可以坐在凳子上,吃饭、上厕所、睡觉时取手铐,仍然戴着脚镣;第二等除戴上脚镣、手铐外还加上其它体罚手段,如站立、蹲、晒太阳或干苦活等;第三等除戴上脚镣、还用手铐将人吊在天花板上特制的铁栏杆铁环上,或固定在铁栏杆上,或者固定在床板上(称睡死人床),被折磨的人,不死的也是奄奄一息。 酷刑演示:死人床 |
省一监除了集训队有严管室,各个监区也设有严管室,多数监区的严管室设置在一楼楼梯下,又黑、又暗、又潮湿,有的严管室低矮得不能站立,只能弓着身。严管期间每餐只给吃二两饭,不得吃肉,不得看电视、不准接见、通信、不准购物等。 案例1、毛丹新在严管室被戴镣铐折磨、隔离禁闭至刑满 法轮功学员毛丹新,男,四十多岁,昆钢轧钢厂副厂长。二零一二年底被关押到省一监一监区(集训监区),被隔离集训四个多月。用两副手铐、一副脚镣连续铐了十五天,罚站十五天。经历过辱骂、殴打、饿饭、挨冻、限制大小便、不让洗澡洗衣;断绝饮用水,坐小凳子三天零十四个小时,不准起身晃动,最后一直隔离禁闭至刑满。致使身体严重受损,肠胃无法消化食物。 案例2、昆明中学教师严贵生与狱警发生争执被关严管半月 法轮功学员严贵生:男,当时三十八岁,昆明中学教师。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省一监二监区期间,因为维护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与监区专管法轮功学员的指导员冯乔旺发生争执,冯乔旺恼羞成怒就将严贵生戴上脚镣关进严管室达半个多月,二零零七年六月又将他送到一监区由监狱勾结地方610、公安举办的“转化学习班”进行强行洗脑迫害。 案例3、昆明法轮功学员普政关严管室致出狱 普政:男,时年三十多岁,昆明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七日因真相资料被官渡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省一监二监区,一直关“严管”直到出狱。 4、集训 省一监对入监的服刑人员进监狱后要进行四个月的集训,期间主要进行超强劳动,休息时间进行操练,法轮功学还被进行强迫洗脑。昆明官渡区双桥村法轮功学员李桃有(五十多岁),二零零八年底一进省一监集训监区就被严管,被罚蹲在地上三天后强迫去拣豆子三个月,一天要拣二至三麻袋,最多拣八至九袋。有一天他洗脚,犯人大组长周忠华(缅甸人)说他盘腿炼功,就打他的嘴巴。 三、酷刑折磨 省一监实施的酷刑数十种,常见的是体罚、殴打、戴脚镣手铐、吊铐(吊铐在窗、门、床铁栏杆上)、关铁笼、穿紧束衣、喷辣椒水、灌食、使用不明药物等等。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 |
1、体罚 这是监狱最常用的方式:军训(进行三大步训练)、罚站军姿、蹲军姿、罚跪砖头、晒太阳(跟着太阳走)、坐小凳子等等。 案例、高级讲师被罚顶水、跪砖头致生命垂危 法轮功学员飞雪龙,男,四十岁左右,原为玉溪市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级讲师。二零零四年被绑架非法判刑二年,进到省一监一监区后就被关严管室。飞雪龙由于坚持信仰,恶警王昆(男,三十岁左右,一监区副监区长,后任一监区教导员)就强迫飞雪龙头上顶水、跪砖头,指使其他犯人殴打他,致使飞雪龙内脏发炎,全身浮肿,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垂危,恶人才停止殴打和各种惩罚。 2、殴打 这也是监狱最常用的方式,狱警殴打,或者狱警致使犯人殴打,群体脚踢拳打,掌嘴巴。 酷刑示意图:拳打脚踢 |
案例1、李振到省一监当天就被打落门牙、戴上手铐近一年时间 法轮功学员李振,男,当年三十岁,临沧市凤庆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一月被绑架判刑六年,关押在省一监四监区。因为李振从看守所一直到监狱都在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到监狱后就被数名狱警拳打脚踢,门牙被打落,全身多处被踢打致伤,到四监区后,李振仍每天坚持喊“法轮大法好!”,除遭毒打外,入监后就给他戴上手铐近一年时间,最后手铐都锈得打不开了。 案例2、昆明交警王云被吊铐,被五名狱警殴打十多分钟 法轮功学员王云,男,当年三十多岁,昆明交警支队警察。二零零六年被劫持入省一监集训监区后就被关进严管室,狱警用手铐将王云两手分别铐在两边的床档上三天,随后把他送到十监区关押。王云被关押在省一监十监区期间,由于他收集监狱强迫犯人做奴活的情况被犯人诬告,狱警就要王云交出所收集到的材料,王云拒绝交出,狱警指使五名犯人将王云扭倒在地强行搜身,随后五名狱警围着王云脚踢拳打十多分钟,鼻子、嘴、脸被打破,打出血,身上多处软组织被打伤,瘀血、肿胀,打后关进小号一个星期。 案例3、晋宁县村民李文波入省一监八监区当天被三十多名狱警围殴 法轮功学员李文波,男,当年四十三岁,昆明市晋宁县古城镇村民。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李文波被判刑三年送到省一监八监区当天,李文波认为自己信仰“真、善、忍”没有罪拒绝穿囚服,于是狱政科狱警与八监区三十多个狱警拳打脚踢围打李文波,同时指使李寿军等四名犯人将李文波按倒在地上,并强行剥去他的衣服换上囚服,李文波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以示抗议,狱警就指使犯人用封口胶布将他的嘴封住,为掩盖其恶行,在外面又加戴上一个大口罩,随后把李文波拖进严管室内,用四副手铐将李文波四肢成大字状每日二十四小时(除吃饭和上厕所解开外)铐在铁栏杆上长达数月。(详情见“酷刑迫害部份案例”) 案例4、玉溪市司法局司机普志明被打断三根肋骨 法轮功学员普志明,男,四十多岁,玉溪市司法局司机。二零零四年被判刑四年,关押在省一监期间,多次被狱警指使犯人毒打,身体多处被打伤,肋骨被打断三根。 3、戴脚镣手铐吊铐 《监狱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罪犯有脱逃行为的”;“罪犯有使用暴力行为的”才可以使用械具,而且必须经过一定审批程序。但是在省一监各监区狱警可以任意给犯人加戴械具(脚镣、手铐),除了打架斗殴、赌博、顶撞干部都可以加戴械具,另外完不成任务、生产出废品、生产中设备损坏,更有甚者不叫“警官好”,法轮功学员不放弃信仰或者炼功等等都会被戴上脚镣手铐。 脚镣种类繁多:重量几斤到几十公斤,式样有与手铐连在一起的,有还挂着多个铁球的,有的被戴着脚镣还要出工,有的戴着手铐“抱大树 ”(双手抱着树,用手铐铐住,跟着太阳走,太阳走到哪里,人就移到哪里),在省一监集训队的严管室,在地上安有铁环,将脚手固定在铁环上不能动;有的被戴上脚镣手铐立吊在球场架上、床栏上、铁栏上、还有将人倒吊的。 中共酷刑示意图:戴镣铐 |
案例1、甘肃省副高级工程师包远靖在省一监遭十字吊铐达半年 法轮功学员包远靖,男,四十岁左右,甘肃省副高级工程师。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八监区五分监区期间。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在监区长丁永中的授意下,以其出工时没有走在队列中为由(实为迫使他“转化”),分监区长吕超就将他的“用餐卡”收缴,每餐只给二两饭。当包远靖以绝食抗议这种不人道的虐待后,恶警丁永中就指使吕超给他戴上了十多公斤重的脚镣,并将他关进阴暗潮湿的严管室,并且加派了四个犯人看守。犯人吕德华还指使另一犯人冲进严管室毒打他的脸。就这样,包远靖戴着脚镣受酷刑虐待历时达两个多月。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 |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上午,监区长丁永中到压茶车间时,因为包远靖没有叫他“警官好”,丁永忠又再次指使狱警将包远靖关进严管室,并给他戴上一副十多公斤重的脚镣和两副手铐,二十四小时呈“十字形”铐在严管室的铁栏杆上两天,在监狱某副政委的干预下才给他解开了手铐。但是一星期后,因为包远靖表示他没有错,分监区长徐颜能又根据监区长丁永中的指使,再次给包远靖加戴上一副手铐,二十四小时铐在严管室的铁栏杆上,历时三个多月,两次戴脚镣、手铐达半年之久。之后恶警又将他转入到“洗脑班”,由三名犯人二十四小时轮班看守,每天强行洗脑(强迫学习诬陷法轮功的文章)十多个小时,历时一年多。 案例2、四川籍法轮功学员侯发勇在省一监被吊铐八十六天 侯发勇,男,五十多岁,四川籍在昆明打工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一月,侯发勇在云南省楚雄市被恶警劫持后,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一监区。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是正月初三,监狱就逼迫犯人出工做苦役。侯发勇向监区申请,请假给家里的亲人写封信,却被副监区长赵凡拒绝。侯发勇阐明说《监狱法》规定,法定过年假是三天,而监狱才给犯人放了两天假,还有一天属于法定休假;再者,平时犯人监舍十分拥挤,规定十三人住的监舍却住进了二十六人,所以,请假写一封家信是情理之中的事。可就是为了这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请求,副监区长赵凡不准侯发勇请假,还指使一伙犯人将侯发勇推进严管室“严管”,并且用手铐将侯发勇的双手铐在铁栏杆上,双脚又戴上铸铁脚镣,每天二十四小时不得下脚镣,每餐只准吃二两米饭,不让吃肉类食物。这样连续迫害八十六天,致使侯发勇体重从83公斤下降至67公斤,对侯发勇造成了严重的身心摧残。 4、关“猪笼”(铁笼子) 省一监集训监区和一些监区还有小铁笼(犯人称“猪笼”),铁笼子只有一米多高,人在里面不能直立,双手被吊铐着,不能坐,只能蹲着,叫“蹲马步”。凡是从里面出来的人都是抬着出来的。 中共酷刑示意图:蹲“猪笼” |
案例、澜沧县六十九岁的李先泽在省一监五监区被关铁笼三十三天 李先泽,男,当年六十九岁,澜沧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被绑架到省一监五监区五中队,李先泽因为有四次脚踝骨又肿又痛干不了重活,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向中队长李鹏提出要求调换车间,其不仅不同意,反而将李先泽关进严管室的铁笼子里折磨了三十三天。 5、野蛮灌食 案例、建水县经济师马旭勇被强行灌食残酷折磨 法轮功学员马旭勇,男,五十多岁,建水县工商银行业务部主任。二零一二年被绑架判刑九年劫持到省一监,先在五监区,马旭勇以绝食抵制迫害,被狱警以灌食为名对他残酷折磨,后于二零一五年调入三监区,继续在隔离室遭受残酷折磨。现仍关押在省一监三监区。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6、喷“辣椒水” 狱警用特制的“辣椒水”往脸上喷,喷得眼睛又辣又流眼泪,呛得又流鼻涕又咳嗽,特别难受,严重的可以致眼睛失明。许多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都被喷了辣椒水。 案例、退休工人张良被喷了五次“辣椒水” 法轮功学员张良,男,当年六十五岁,昆明钢铁公司八街矿退休工人。二零一五年在省一监集训监区严管队五个多月。由于喊“天灭共产党,三退保平安”,被喷了五次“辣椒水”,喷到脸上,眼睛又辣又流眼泪,不停地流鼻涕,不停地咳嗽,特别难受。 7、穿紧束衣 穿紧束衣一般是对打架,或有其他违规服刑人员进行肢体限制,但是法轮功学员如果炼功,往往采取这种方法来惩罚。 案例、二零一三年,法轮功学员某某(三十多岁),在十二监区,由于炼功,被狱警强迫穿紧束衣。 8、坐小凳子 酷刑演示:坐小凳子 |
案例1、宣威法轮功学员高泽猛由于坐小凳子等酷刑折磨致精神崩溃 宣威法轮功学员高泽猛二零一五年被绑架到省一监后先关押在十监区,有五六个人监管他,不准炼功,不准写信和打电话给家人等。监狱、教育科狱警找谈话逼迫他认罪;不认罪,就被转到最黑暗的三监区。在三监区在狱警唐云峰的指使下,三四个包夹强制高泽猛每天坐小凳子,早上7:20到晚上10点,每天除了上厕所都在小凳上;有时罚站,罚他在操场跑步,各种使坏整他。 由于在三监区遭受多种酷刑及精神折磨,感到生不如死,高泽猛就用小刀片划自己脖子的动脉血管,没有把血管割断,后又割左手的静脉血管,被包夹发现,送到监狱医院进行救治。出院后还不放过他,被戴上手铐脚镣,关进了铁笼子,右手还被铐在床上,晚上睡觉都戴着脚镣。慢慢的身体不行了,小便减少,大便成了圆的硬石头。实在承受不了这些酷刑折磨,他违心的写下了认罪书,才把脚镣解了。但右手还是被铐在床上。一直到出狱。 案例2、昆明法轮功学员严经雄不转化被强迫坐小凳子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严经雄被劫持到省一监二监区就被实施严管,派专门的监督岗,限制他的生活,不准出门,不准与别人接触、讲话,不准出去打饭。由于不转化专管队冯乔望就强迫他坐小凳子,从早上起床坐到晚上睡觉,还让监督我的犯人辱骂我和大法。 9、使用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
原为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主治医生的法轮功学员胡今朝,曾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五监区遭受药物迫害。出现肌肤紧张、痉挛,肺部肌肉缩紧、咳嗽、肺针刺感、胸部憋闷,皮肤干燥、开裂、片鱼鳞样黑斑,头沉、意识、模糊、胃肠不适、呕吐等症状,致使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五、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案例1、四川攀枝花市罗江平在省一监被注射不明药物、殴打、野蛮灌食含冤去世 罗江平去世前在家里的照片 |
罗江平,男,当年五十一岁。四川攀枝花市米易县撒莲镇人。二零一二年一月在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关押在省一监,由于罗江平拒绝“转化”,被戴脚镣手铐,被狱警和犯人脚踢手打、注射不明药物、每天十几个小时的超负荷劳动,完不成任务不准睡觉、单独关小号等摧残,被野蛮灌食等酷刑折磨,罗江平的下牙被全部撬掉,只剩几颗松动的上牙。撬牙导致口腔大量出血,嘴里面都是烂肉。关押在省一监短短的三个月就出现生命垂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保外就医回家,仅五天就含冤离世。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药物 |
案例2、四川省西昌市方征平在省一监关小号等多种酷刑致死 方征平,男,当年五十六岁,四川省西昌市人。二零零七年底到云南绥江县发放真相资料,被绥江县恶警绑架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方征平被送往省一监途经云南曲靖时,押送方征平的恶警将方征平羁押在曲靖监狱一夜。曲靖监狱的恶警点名时,由于方征平年纪大,耳有点背,没能及时回答,曲靖监狱的三名恶警一拥而上,一顿拳打脚踢。方征平被打倒在地又挣扎着站起来,又被打倒。然后这三名恶警用穿着皮鞋的脚向方征平的脸上、身上狠狠踩踏。方征平每站起一次,都被恶警踢倒再打,这样反复三次,直到方征平不能站立。遍体鳞伤的方征平被抬到省一监四十五天后才基本能站立行走。 方征平被关押在省一监十监区三中队,因拒写“保证书”而遭到关小号等多种酷刑折磨,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下了病危通知书。他的父母希望方征平能取保回家,未得监狱同意。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方征平在省一监去世。 案例3、重庆籍郑智阳在省一监集训队被迫害患“糖尿病”出狱不久去世 郑智阳,男,三十六岁,重庆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被昆明国安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省一监集训监区,由于郑智阳拒绝干奴活,被中队长峗玉群指使犯人给他戴上手铐、脚镣关进严管室,被罚坐在小凳子上二十四天,每餐只准吃二两米饭,不让吃肉,还遭恶警和犯人殴打,牙齿被打松动,由于长期遭受残酷迫害导致“糖尿病”危症住院抢救,随后被调二监区迫害,出狱时身体被摧残的非常消瘦虚弱,一直都未康复,于二零一零年不幸去世。 案例4、二十七岁的彝良县银行职工迟志被迫害患肝癌含冤去世 迟志,男,二十七岁,云南省昭通彝良县人民银行职工,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的迟志身体单薄多病,小小年纪就患有慢性胃肠炎、甲、乙型肝炎等疾病;修炼法轮功后各种疾病不治而愈。二零零三年六月迟志向世人发放真相材料时被当地国保大队队长颜永翔,副队长梁东梅、王毅等恶警绑架、殴打、非法抄家。随后迟志被冤判三年半并被五花大绑(捆绑时要迟志下跪迟志坚决不跪,因而遭到武警用脚狠踢),由武警部队用枪押着与其他刑事犯一起“游街”示众,进行“公审公判”,使迟志的人格、精神、身体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和伤害。迟志被非法判刑后单位开除了他,妻子也在各种压力下和他离婚。 “游街”示众 |
迟志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五监区期间被强迫每天做十多个小时的奴工活,身心受到极大摧残,患上了肝癌,监狱为逃脱罪责叫家人接回。因迟志家中只有七十多岁体质羸弱的老母亲,不愿接回,在当地公安的强迫下他哥哥只好将他接回。迟志身患重症体质虚弱不能工作,无经济来源,更无钱治病,真是贫病交加,再加上还经常受到公安骚扰和亲人们在压力下的不理解及世人的白眼,迟志身体日渐衰弱骨瘦如柴,于二零零九年七月含冤去世,年仅二十七岁。 案例5、个旧市张世宁被监狱迫害致病危,强行送回家后离世 张世宁,男,六十多岁,个旧市百货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与妻子张公勤、女儿张艺莹一起被从家中绑架,张世宁与妻子被判刑七年。张世宁被关押在省一监,二零一七年被迫害出现了高血压和心脏病、糖尿病,出现了病危状况,监狱怕承担责任于是将张世宁直接送回个旧家中,不久去世。 案例6、施甸县原辅导站站长杨开文被监狱迫害致精神失常,回家不久去世 杨开文,男,年龄不详,保山施甸县油望乡永福村农民。杨开文和妹妹杨光菊由于向当地民众邮寄真相资料讲真相,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被保山地区610及公安局绑架并各判刑三年,杨开文被非法关押在省一监。杨开文冤狱三年释放,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回家时间不长就去世了。 案例7、人已命危狱方拒放,廖健甫终被致死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廖健甫,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被华坪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八年八月被劫持到省一监十一分监区关押。家属曾两次探视,得知他血压高到240,又出现了脑梗症状,生命垂危。家属多次申请保外就医,监狱拒绝放人。廖健甫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晚上九点在被迫害致死,终年六十五岁。 五、被迫害致残的法轮功学员 案例1、国家一等残疾军人在省一监被迫害致眼睛失明 杨自祥,男,五十四岁,石林县板桥镇三家村法轮功学员。国家一等残疾军人。生活不能自理。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康复生活也能自理,为国家节省了大笔医药费。二零一四年四月,杨自祥在探视同是修炼法轮功的朋友时,被闯入的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关押在省一监。杨自祥从看守所绑架到省一监时体重才四十九公斤,进食十分困难,只能吃流食,体质很弱,一进监狱就被送进监狱医院。 杨自祥的家属多次去看望,要求“保外就医”,监狱不同意,只同意把假肢送进去帮助行走。杨自祥又因脚浮肿无法穿上。住院服药打针之后眼睛突然开始疼痛,过去眼睛视力一直都很好,后来左眼一点也看不见,右眼朦胧。杨自祥在医院只住了六个月后,也没有进行有效治疗,杨自祥就被送往一监区关押。因为杨自祥不写“保证”,监狱拒绝“保外就医”。 案例2、昆明杨林县法轮功学员刘明忠从五楼坠下致残废 刘明忠,男,二十二岁,昆明杨林县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三年因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后判刑三年,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第八监区迫害,期间,因遭强行“洗脑”迫害,精神受到刺激从五楼坠下导致残废。 案例3、施甸县杨开文被监狱迫害致精神失常,回家不久去世 杨开文,男,年龄不详,保山施甸县油望乡永福村农民。杨开文和妹妹杨光菊由于向当地民众邮寄真相资料讲真相,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被保山地区610及公安局绑架并各判刑三年,杨开文被非法关押在省一监。受到各种折磨,导致致精神失常,杨开文回家时间不长就含冤去世。 六、被迫害部份案例 案例1、晋宁县古城镇村民李文波在省一监被狱警殴打、吊铐 法轮功学员李文波,男,四十三岁,昆明市晋宁县古城镇古城办事处古城村村民。李文波二零零五年二月在当地讲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劳教三年。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再次被绑架判刑五年,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又被绑架判刑五年。李文波被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期间李文波因坚持信仰长期遭到关小号,戴手铐、脚镣等迫害,还多次遭到毒打,导致双眼视力下降,牙齿被打掉六颗,左腿留有二十公分左右的伤疤,被劳改犯称为“活死人”。多次上消化道出血,后经医院确诊为反流性食管炎D级,食管息肉隆起系食管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并伴有胃出血。目前仍关押在省一监。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晋宁县公安局再次将被非法劳教回来不到一年的李文波绑架,后秘密判刑三年。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李文波被送到省一监八监区当天,李文波认为自己信仰“真、善、忍”没有罪拒绝穿囚服,于是监狱狱政科恶警与八监区恶警三十多人围打李文波,同时指使李寿军等四名犯人将李文波按在地上,并强行剥去他的衣服换上囚服,李文波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以示抗议,恶警就指使犯人用封口胶布将他的嘴封住,为掩盖其恶行,在外面又加戴上一个大口罩,随后把李文波拖进严管室内,用四副手铐将李文波四肢成大字状每日二十四小时(除吃饭和上厕所解开外)铐在铁栏杆上长达数月。李文波自被非法关押到省一监后,不准他与别人接触,不准与家人通信,也不准家人探视。 酷刑演示:用胶带封嘴 |
案例2、张良在省一监被戴重镣、铐在铁床上达三个月 法轮功学员张良,男,当年六十五岁,昆明钢铁公司八街矿退休工人。自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至今,张良共经历十年冤狱:两次非法劳教,两次非法判刑。在看守所曾经遭浇冷水、殴打、做苦役,在劳教所被殴打致胸骨、左脚的中指被打骨折,二零一二年和二零一五年两次被关押在省一监,曾经遭到严管、禁闭、戴脚镣手铐、吊铐在床栏上、地上、被包夹殴打、喷辣椒水等酷刑折磨。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日张良被劫持到省一监三监区。由于坚持信仰,前后四次被主管狱警谭云峰指使犯人呈一字型或者是双手倒扣在背后吊在监室的床沿上或者是窗户的铁栏杆上。第一次是刚到三监区因为炼功就被吊铐在两张床之间,双手伸直,脚上戴着脚镣,在两脚间的链子上还栓了六个铁球,每个铁球大概一公斤重。在被吊的二十天里不准洗脸、洗脚、洗头和刷牙。 第二次被吊铐在窗户上的铁栏杆上吊只有脚尖着地。第四次是双手被扭到身后,吊铐在铁栏杆上,一天后换成两手伸直呈一字型吊铐在栏杆上。每次被吊铐二十至二十五天。 张良还被罚做比其他犯人多一倍的苦活,每天晚上十点多才能做完,一直干活到出狱。 张良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二次被关押到省一监。在十监区期间张良曾经十一次被狱警扇耳光、数次被严管禁闭戴镣吊铐。 张良进十监区第二天,姓宋的副监区长强迫张良量血压吃药,张良不去就被姓宋的副监区长用硬纸壳封面点名册连续扇张良二三十个耳光,前后被他扇过十一次耳光。 二零一七年九月份,因为张良再次喊“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被巡逻的特警给他戴起手铐送到禁闭室关押,脚上戴上脚镣,坐在地上,两只手分别铐在地上的铁环上,解小便都只有跪在地上,这次关了九天。 中共酷刑示意图:铐固定在地 |
从禁闭室出来还不到一个星期,由于张良喊“天灭共产党,三退保平安”。被监狱李副政委旁边的两个警察拿一根钢绳勒张良的脖子,两人一人拉一边,后来又被警察拽到办公室,一人踹一边,把张良踢跪在地上,脑门砸在地上,头砸破了,鲜血直流,最后还送到医院缝了两针。再次被拖回禁闭室关押了一个月零两天。 七、被省一监关押的社会知识精英 二十年来有已知有二十名社会知识精英被判刑关押在省一监,他们是: 1、周模芳,男,五十多岁,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高级教师。被非法判刑五年,先后关押在省一监二监区、十监区(严管队), 2、马旭勇,男,五十多岁,建水县工商银行业务部主任,经济师。二零一二年被绑架非法判刑九年,关押在省一监十监区,后又转到三监区。遭到关严管室,由于抗议监狱违法行为绝食,遭到野蛮灌食等迫害。 3、董志昆,男,五十多岁,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教师。被绑架判刑三年关押在省一监。 4、苏昆,男,四十多岁,云南省国防技术学院电脑教师。二零一二年被绑架判刑六年,关押在省一监集训监区。 5、包远近,男,四十多岁,甘肃省副高级工程师。被判刑五年关押在八监区。迫害情况见(酷刑折磨3、戴脚镣手铐)。 6、飞学龙,男,四十多岁,玉溪农业技术学院的讲师。被判刑两年。关押在省一监集训监区。遭迫害情况见(酷刑折磨1、体罚) 7、赵跃,男,四十多岁,云南省文山州邱北县教师。被非法判刑九年关押在省一监三监区期间,由于给朋友带纸条被关禁闭二月,强行洗脑一个月。 8、叶保福,男,六十九岁,原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主治医师。曾经两次判刑五年和六年先后关押在省一监三、八、十二监区,二零零七被强迫参加610在监狱办的洗脑班,由于坚持信仰,被狱警谭云峰强迫进行集训,后叶保福绝食抗议而告终;二零一七年在十二监区时出现“脑梗并失语、半身不遂”,司法局拒绝办理保外就医。 9、严贵生,男,四十多岁,昆明中学教师。被判刑两次各三年关押在省一监。迫害情况见(迫害手段2、严管) 10、胡今朝,四十多岁,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主治医生。被判刑三年关押在省一监。 11、高宝德,男,昆明钢铁公司一中教师。被绑架判刑三年关押在省一监。 12、母其党,男,宣威市一中教师。被绑架判刑关押在省一监。 13、刘永,男,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特聘副教授。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省一监。 14、王正礼,男,五十多岁,云南嵩明县水利局副局长、水利专家。被判刑七年六个月,关押在省一监期间,过警戒线时不报告,长期不让家人探视。 15、沈绍清,男,个旧市三零八队退休教师。被判刑七年关押在省一监。 16、陈尧,男,三十多岁,原个旧一中教师。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省一监八监区。 17、石建伟,男,五十多岁,宾川县教师。被判刑六年半,现仍然关押在省一监十监区。66、高兴东,男,玉溪秀溪小学教师。判刑三年关押在省一监。 18、李兴,男,临沧市教师。判刑四年关押在省一监。 19张放,男,五十八岁,昆明法轮功学员。昆明铁路高级教师,判刑三年,关押在省一监三监区迫害。 20、毛丹新,男,四十多岁,昆钢轧钢厂副厂长,电焊专家。二零一二年底被判刑关押在省一监一监区(集训监区)。迫害情况见(迫害手段“严管”案例1 ) 21、李全,男,生于一九七零年,毕业于华南热带植物学院,曾任凤庆县营盘镇副镇长,坚持修炼法轮功被撤职。二零一三年被判刑七年,关押在省一监。 22、杨明忠,男,五十多岁,昆明法轮功学员。昆明市公安局世博分局干部,被绑架后遭非法判刑六年,关押在省一监迫害。 23、郝明新,男,四川成都双流机场技师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七监区。 24、李培高,男,八十三岁,云南建工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两次判刑三年、四年现仍然关押在省一监。 六、合法权利被侵犯 《监狱法》第七条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但是一旦进入中共监狱,人的一切权利基本被剥夺。尤其是法轮功学员,如果不转化就被严管,意味着更多基本权利被侵犯。 1、人格受侮辱 监狱的狱警总是把“你要明确身份意识,你是什么人,从哪里来,来这里干什么?”挂在嘴上,所以在监狱里狱警是不把“犯人”当作人看的。狱警找犯人谈话时,犯人无论年龄老小只能蹲着,狱警坐着。见到狱警还得在三米外放下手中的东西低头站立。过警戒线喊“犯人某某过”,法轮功学员不喊,轻者不让会见家人,重者严管。 2、会见、通信、打亲情电话受阻碍 在监狱里与家人通信,不是收不到就是时隔很长时间,就是家人寄来的快件,最快也得一个月才能收到。法轮功学员往外寄信,除了分管狱警审查外,还要通过监狱的610部门审核,所以基本是石沉大海。如不转化,那会见或打电话就根本别想了。 3、剥夺信仰和人身权利 监狱明文规定:“不准练气功、练武术、练拳击或者做健身运动”。法轮功学员更不准炼法轮功。一旦发现,轻者大骂一顿,重者拳打脚踢、戴脚镣手铐、穿紧束衣或者将双腿盘上捆绑起来,让你疼痛难忍。 4、干扰律师会见 监狱十分害怕监狱的违法行为曝光,所以往往阻挠律师会见犯人,特别是会见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方征平在省一监去世,狱方也未告之方征平父母就火化了方征平的遗体。方征平父母在悲愤中请了律师对方征平的死因进行调查,同时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律师两次都被省一监故意刁难和以各种借口推诿,拒绝出示律师要求提供的与方征平死亡案件相关的入监体检报告、尸检报告等十二项信息资料,并用各种手段阻止律师继续介入此事,云南监狱管理局还出函和去人到律师所在地的司法局“告状”,希望当地司法局给律师所在的事务所施压,用年检来威胁律师的介入。 七、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恶人 1、遭恶报官员狱警 ◎梁军被调查,双开 梁军,男,年龄不详,云南省第一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曾任曲靖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涉嫌孙小果案被调查,双开。 作为省一监监狱长,对省一监酷刑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刘思源 刘思源,男,六十多岁,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由于涉嫌孙小果案因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刑十二年。 作为监狱政委,对省一监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强迫转化,酷刑折磨有推卸不了的责任,是法轮功学员罗江平在监狱被迫害致死案的主要责任人。是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通告追查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 ◎张奕贵 二零零七年七月份,云南省劳改局政治部主任和第一监狱监狱长张友贵同车出车祸,劳改局政治部主任当场死亡,张友贵重伤住在医院里。医生说如果再醒不来,就可能成植物人 作为省一监监狱长,对省一监强迫转化、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贝虎跃 贝虎跃,男,曾任云南省第一监狱七监区教导员,监狱督查专员。由于参与帮助孙小果立功弄虚作假,被判刑三年。 贝虎跃担任省一监七监区教导员期间积极参与迫害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用酷刑折磨等方式搞所谓“转化”,由于转化迫害有功,七监区还荣立三等功,被评为云南省“教育转化工作先进集体”。 ◎周忠平 周忠平,男,云南省第一监狱七监指挥中心警察。由于参与帮助孙小果立功弄虚作假,、被判刑三年。 周忠平原是省一监七监区狱警,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该监区曾经因迫害转化法轮功荣立三等功,被评为“教育转化工作先进集体”。 2、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 ◎省一监副监狱长:胡军,男,五十多岁,是省一监“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策制定和具体执行者,经常在公开场所诽谤和诬蔑法轮功,已退休。 ◎、省一监副监狱长:丁永忠:男,四十来岁,其依靠省里有高官撑腰,吃、喝、嫖、赌样样在行,他担任集训监区、八监区监区长期间,独断专横,狱警和犯人都惧怕他的淫威,他亲自指挥迫害包远近等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升任副监狱长,后调离省一监。 ◎省一监恶警:叶浩,男,四十多岁,是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 ◎省一监狱狱侦科长:谌波,男四十来岁,监狱六一零副主任,专门负责管制法轮功学员,是监狱行政上直接组织实施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恶警。 ◎省一监狱侦科副科长:陈波,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专门负责管制法轮功学员,是监狱行政上直接组织实施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恶警。 ◎省一监教育科副科长:李志全,男,三十多岁,专门负责管制法轮功学员,亲自组织实施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配合地方“六一零”搞“转化学习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 ◎省一监恶警:曾念楠,男,五十多岁,先后在八监区、三监区专管法轮功的狱警,现在教育科专门负责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工作,是死心塌地的追随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二零零七年两次伙同地方六一零、公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转化洗脑迫害。 ◎省一监一监区副监区长:赵凡,男,三十多岁,指使迫害侯发勇等法轮功学员的恶警。 ◎省一监一监区副监区长:王昆,男,三十岁左右。 ◎省一监八监区狱警队长:尤天发,男,四十岁左右。 ◎省一监八监区五分监区长:吕超,男,四十多岁,现任指导员。 ◎省一监八监区七分监区长:徐颜能,男,四十多岁。具体实施对包远近迫害的恶警。 ◎省一监五监区五中队中队长:李鹏:男,三十多岁。 ◎省一监三监区专管法轮功的警察:唐云峰,男,四十多岁。 ◎省一监三监区七中队长:杨志,男,二十多岁。 ◎省一监其他恶警:田稳联、兰瑞志、肖洪伟、许云、陈必雷、苏非、肖洪伟;集训监区中队长:峗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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