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邻水县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罗学放与妻子李坤菊,于二零一四年七月被县国保大队绑架,均被非法判七年。罗学放于二零一七年四月绑架至乐山监狱迫害,二零二零年四月初被迫害致死。狱方对家属称罗学放突发脑溢血离世。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罗学放多次遭受到中共的绑架、关押、洗脑迫害,但因能坚持修炼,身体一直很健康,也没发过什么病。罗学放的离世完全是中共的残酷迫害造成的。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邻水县出动大批公安警察等绑架了21名法轮功学员,在家或在外被跟踪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罗学放、李坤菊、徐开琼、王正锋、王贤辉、刘桂华共六名法轮功学员,在学法组被绑架的是:包志华、王某某、刘德凡、钟东胜、胡某某、杨某某、杨碧英、唐素兰、曹继光、孟育芳、张碧兰、聂崇华、牟家的王华炳和某某共十五人。据悉,此次绑架是由省、地、县统一指挥,重点蹲坑、跟踪、监控,阴谋策划并拨发四十多万元专款实施进行的。 当天,多个警察跟踪、绑架了罗学放、李坤菊夫妻,并非法抄了他们家,直到晚上九点多抄家才结束,警察抢走了多部手机、笔记本、大法书籍以及大量现金等私人财物,留下八十多岁瘫痪且有严重视力障碍的老母亲无人照顾。 这些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关押在邻水县老公安局(现刑警大队)、城郊川东酒店、城郊鹞子岩雄鹰酒店、县看守所等地,遭到非法审讯、逼供和折磨。后来,罗学放、钟东胜被非法关押在邻水看守所;李坤菊、唐素兰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省广安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四川邻水县法院非法庭审七名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罗学放、李坤菊、王正锋、唐素兰、徐开琼、钟东胜、张碧兰。法轮功学员当庭揭露迫害,否定所谓“笔录”上的内容,他们都说在作笔录时,警察用威胁、诱骗、不让睡觉、用矿泉水瓶猛打手腕等手段刑讯逼供。几个老年法轮功学员声泪俱下地诉说:恶警威胁她们,如果不说,就整你的儿子、女儿,让你家破人亡。还有位年轻的法轮功学员被搧耳光、几天不让睡觉。 三位辩护律师在当庭讯问阶段发现了很多问题,指出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在获取“证据 、口供”时不符合法律规定,抓人、抄家时不穿警服,不出示任何证件、手续、清单,而且未经本人同意强行入侵私人住宅,是严重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要求合议庭回避。法官坐不住了,说她做不了主,于是就打电话向上级请示汇报。法轮功学员和三位律师正气十足,义正词严,律师提问有理有据、合理合法,审判长答不上来、多次打断,公诉人所诉法律依据不足,中途审不下去,几次休庭。 继续非法关押八个多月后,邻水县法院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再次非法庭审唐素兰、钟东胜、李坤菊等七名法轮功学员 ,三位律师全程为唐素兰、钟东胜、李坤菊作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审判长、公诉人都无理辩驳,法庭却宣布择日宣判。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邻水县法院在市、县 “610”、市中院的幕后操控下,非法对法轮功学员李坤菊、罗学放、钟东胜、唐素兰等判刑。其中李坤菊、罗学放被非法判刑七年,钟东胜三年,唐素兰两年半,张碧兰、王正锋、徐开琼被非法判三年缓刑。当家属闻讯赶来法院质问,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及律师?院方搪塞成年人可以不通知家属。法轮功学员上诉。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在邻水县法院对李坤菊、罗学放、钟东胜、张碧兰、王成峰等再次宣读广安中级法院终审结果。张碧兰二审改判两年缓刑,其他人维持原判。随后,罗学放被劫到四川省乐山监狱,妻子李坤菊被劫往川西女子监狱。 四川省乐山市嘉州监狱在二零一三年间由原四川省五马坪监狱和乐山沙湾监狱合并而成,两监狱搬迁到乐山市全福镇,大门外挂牌:晨马集团有限公司。从二零零六年开始,祝伟担任五马坪监狱监狱长,继而嘉州监狱监狱长,直到二零一七年初。这十一年间,祝伟残暴地迫害法轮功学员,在监狱中,发明了“吃秒饭”、“吃向日葵”等十余种迫害手段,狱警要想被提拔、重用,就讨好祝伟,谁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谁才可能被祝伟重用,致使整个监狱成了一个极其邪恶的黑窝。祝伟六十余岁,遭恶报,患淋巴癌,已死亡。 嘉州监狱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强制学员写所谓的“三书”或“四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每月写思想报告,从精神上迫害法轮功学员。凡不服从者,则被监狱严管、集训、喷辣椒水,或利用监狱犯人、包夹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等。监狱以“立功减刑”为诱饵,利用监狱罪犯想尽早出狱的心理,教唆、指使监狱罪犯当包夹人员迫害修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几乎每年有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死亡。 乐山监狱: 住检办公室:0833-2349040 纪检办公室:0833-211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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