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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受中共迫害综述(4)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接上文)

八、延安市

从1999年7月20日到2019年,二十年来,延安市各区、县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迫害,至少有48(人次)被绑架,其中最少有:1人被迫害致死,14(人次)被非法劳教,10(人次)被非法逮捕,10(人次)被非法判刑,1(人次)被洗脑,28(人次)被绑架,3(人次)被非法抄家,2(人次)被敲诈勒索8000元。

1999年4月25日后,延安市各区、县所有的法轮功炼功点都被当地公安局、派出所严密监控;公安人员混入学员中,开始了解学员的情况并秘密照相。1999年7月20日,警方全面出动,将所有炼功点的学员驱散、宣布不许公开炼功。同时将辅导员非法传讯到派出所,这些辅导员多数在后来被绑架、劳教或判刑。

1999年9月,法轮功学员蒲会群去北京证实法被绑架。9月4日上午9点左右,蒲会群在延安驻北京办事处被延安凤凰派出所的警察打了几十个耳光后,又把她双手反铐在背上半小时左右,再把他铐到铁管上。几小时后因要登机打开手铐,旁边一个人看见被铐过的手说:“铐成这样,这是铐死人”,导致他被铐过的手一年后还是麻木的。蒲会群被劫持回延安后,又被非法劳教,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遭受折磨。

2000年3月8日,法轮功学员刘贵清、张霞因进京上访、证实法遭绑架。后被延安市宝塔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劫持回延安。她们被非法抄家、关押在宝塔区看守所。这期间,因坚持学法炼功,二人被戴上手铐和脚镣定在死刑床板(死人床)上,长达一个星期。她们绝食七天,才被从死刑床板上放下来。后又被非法劳教1年,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她们被酷刑折磨、强逼转化。

2000年3月, 延安市法轮功学员梁红仙去北京证实法遭绑架。被劫持回延安后,被非法劳教2年,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梁红仙被恶人戴铐锁在门栏上,脚尖着地。恶警所长张某还让来探望梁红仙的老母亲跪在雪地上,逼她“转化”。2002年,梁红仙从劳教所出来后又被强制押入洗脑班迫害。

2000年,法轮功学员高丽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2年,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被残酷折磨。例如2000年7月,在该所对非法关押的40余名法轮功学员残暴的强行“转化”中,恶警刘红指示吸毒劳教人员5-6人对高丽强用“架飞机”的酷刑。嘴里先被塞上棉纱,随后用胳膊肘在其后背、往腰肋上等处猛打,恶人把高丽的腰打坏了,致使高丽长期腰背痛,背颈抽风,到出劳教所时还未痊愈。

2000年,原法轮功延安义务辅导站站长、延安中学优秀教师曹化山和延安某中专教师李淑莲夫妇为了替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夫妻二人进京证实法遭到绑架。后来被绑架回延安市,自此之后,中共延安市委书记王侠把他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方设法迫害。曹化山、李淑莲夫妇双双被劳教。他们分别被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与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受到了残酷的迫害。

2000年延安法轮功学员韩涛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在枣子河劳教所被严重迫害。2001年间,韩涛被恶警魏启明指使的劳教人员罗军歧、杨骏、马骏残酷地殴打、体罚,被打伤。每天只许韩涛睡一、两个小时的觉,并要每天鼻子贴墙站着,被迫害的常昏过去。警察只允许韩涛睡在地铺上,还授意犯人在地上灌水,韩涛在湿地睡了一个多月。

2001年,原延安市电视台法制专栏记者、法轮功学员薛雁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1年6个月。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薛雁被恶警张晓玲关在水房里,戴铐锁在门栏上、脚尖着地,时间长达两个月。

2001年9月26日,延安市宝塔区法轮功学员刘贵清在咸阳市武功县城中村一个同修的租住屋中被闯入的当地公安局、国保大队等十几个警察非法抄家、绑架。抢走了刘的5000元生活费,法轮功书籍,衣物等,不给开任何手续。刘贵清在武功县公安局,被拳打脚踢、遭受酷刑“苏秦背剑”、“单腿点地”等酷刑折磨。

2001年9月29日,延安市宝塔区法轮功学员刘贵清在岐山县蔡家坡参加学法交流会中被西安、宝鸡等公安局绑架,后被非法劳教3年,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2002年,法轮功学员薛雁刚从劳教所回家不久,又被延安市“610”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迫害,非法判刑6年,被非法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

2003年,法轮功学员李淑莲刚从劳教所回来不久,又被延安“610”绑架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第二次劳教迫害。

2005年1月2日,延安法轮功学员李燕芳因在西安市喷写“法轮大法好”标语被绑架,关押在莲湖区看守所受尽酷刑折磨,双腿被暴徒打断,只能爬行。绝食后被劫持到安康医院。李燕芳在被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的情况下,仍被莲湖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被警察抬进陕西省女子监狱。

2005年,延安市自来水公司职工、法轮功学员杨勇被绑架后非法劳教,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

2006年,法轮功学员姜艳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姜艳入所前体检就不合格,血压高至200,狱警不顾她的死活,在劳教所对她进行百般的侮辱和折磨。

2008年6月,法轮功学员蒲会群被绑架,关押在延安看守所迫害。一进去就给戴一个月手铐、脚镣,而且是扭着铐的,牢头董小娟带领犯人多次打她,看守所所长高柏林亲自带人两次把她钉在床板上。后蒲会群被非法逮捕并判刑。2009年1月上旬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2008年前后,法轮功学员高健珍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关押在在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2009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七),延川县关庄镇法轮功学员高世远回家过新年,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绑架。随后,延川县公安局警察白荣平、李延林等人,伙同国安张国友和“610”宋××到高世远家非法抄家、绑架。抄走了法轮功书籍(含手抄本)十多本,还有一盘炼功带和3000多元的现金。高世远八十五岁双目失明的母亲,精神上受到了巨大的惊吓和伤害。

高世远被关进看守所,警察指使犯人将他压倒在地,恶警拿警棍毒打。高世远要求无罪释放,他们不但不放,反而要非法劳教高世远。高世远绝食抵制迫害,他们就利用犯人对高世远采取非人的野蛮灌食。延川县看守所怕把高世远迫害死,于是勾结延川县公安局将他强行送往枣子河劳教所继续迫害。在劳教所,高世远被残酷折磨。2010年4月上旬的一天,被非法关押在虢镇劳教所三大队的高世远、赵福锁、丛学林三位法轮功学员因拒绝走操,副大队长郑海鹏根本不问原因,在操场上公然唆使劳教人员殴打三位法轮功学员,并且在一天之内三次群殴,打得高世远、赵福锁、丛学林三人遍体鳞伤。

2016年1月8日至14日,因为控告江泽民,宝塔区公安分局绑架了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刘桂清(47岁)、王宏(48岁)、姬延芳(59岁)、尹玉珍(67岁)、武声娥(68岁)、高兆玲(78岁)、王某(男)等七人被宝塔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被戴着黑头套、劫持到延安砖窑湾看守所;张秦英(61岁)、王淑云(75岁)被行政处罚一个月;广素洁被非法抄家。王宏被绑架后戴上手铐押回家,还抄了家。此后王宏、尹玉珍、刘贵清、姬延芳、武声娥五人被非法逮捕。

2016年7月5日上午,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宏及延安地区多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王宏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尹玉珍、刘贵清、姬延芳、武声娥等四人均被非法判刑3年,他们同时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2016年4月,延安市延川法轮功学员高世远被西安市警察绑架,被灞桥区法院非法判刑1年6个月,并送至陕西省渭南监狱继续迫害。高世远身体非常虚弱,被诊断处于肺结核病发期,被关押在监狱医院肺结核室。在走出渭南监狱几个月后,于2018年4月下旬含冤离世。

【合计】从1999年7.20到2019年,延安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28人次

1999年1人:蒲会群。

2000年7人:刘贵清、张霞、高丽、梁红仙、曹化山、李淑莲、韩涛。

2001年3人次:薛雁、刘贵清(2次)。

2002年1人:薛雁。

2003年1人:李淑莲。

2005年2人:李燕芳、杨勇。

2006年1人:姜艳。

2008年2人:蒲会群、高健珍。

2009年1人:高世远。

2016年9人:王宏、姬延芳、尹玉珍、武声娥、高兆玲、王姓学员、张秦英、王淑云、高世远。

【非法劳教】14人次

1999年1人:蒲会群。

2000年7人:刘贵清、张霞、梁红仙、高丽、曹化山、李淑莲、韩涛。

2001年2人:刘贵清、薛雁。

2003年1人:李淑莲。

2005年1人:杨勇。

2006年1人:姜艳。

2009年1人:高世远。

【非法逮捕】10人、

2002年1人:薛雁。

2005年1人:李燕芳。

2008年2人:蒲会群、高健珍。

2016年6人:王宏、尹玉珍、刘贵清、姬延芳、武声娥、高世远。

【非法判刑】10人

2002年1人:宝塔区法院判薛雁6年。

2005年1人: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判李燕芳 4年。

2008年2人:宝塔区法院判蒲会群(刑期不详)、(不明法院)判高健珍(刑期不详)。

2016年6人:宝塔区法院判王宏3年6个月、尹玉珍3年、刘贵清3年、姬延芳3年、武声娥3年,西安市灞桥区判高世远1年6个月。

【洗脑】1人

2002年1人:梁红仙。

【非法抄家】3人

2001年1人:刘贵清。

2016年2人:广素洁、王宏。

【敲诈勒索】2人: 刘贵清5000元,高世远3000元。

【迫害致死】1人:高世远。

九、榆林市

从1999年7月20日到2019年,二十年来,榆林市各区、县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迫害,至少有48(人次)被绑架,其中最少有:9(人次)被非法劳教,6(人次)被非法逮捕,4(人次)被非法判刑,3(人次)被洗脑,33(人次)被绑架,9(人次)被非法抄家,3(人次)被敲诈勒索42000元。

1999年4月25日后,榆林市各区、县所有的法轮功炼功点都被当地公安局、派出所严密监控;公安人员混入学员中,开始了解学员的情况并秘密照相。1999年7月20日,警方全面出动,将所有炼功点的学员驱散、宣布不许公开炼功,同时将辅导员非法传讯到派出所。

2000年5月1日,正在西安上大学的法轮功学员折建忠利用假期去北京证实法遭绑架,被陕西驻京办劫持回榆林,被非法关押在榆林看守所47天,并被罚款4500元。榆林“610”因折建忠去北京上访过,不让其去西安上学。后让折的父亲保证折建忠不去北京,并让折建忠家人交了2000元所谓担保金,才勉强让折建忠去西安继续上学。

2000年,折建忠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在北京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盯上而遭绑架,非法关押在北京海淀区看守所。恶警没收了他们的电脑、打印机、摩托车和手机等物品。劫持回榆林后,折建忠被非法劳教18个月,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迫害。

2001年10月,榆林市“610”及榆阳区鼓楼街道办事处、政法委把折建忠列为重点强制洗脑的“转化”对象,折建忠被迫流离失所。榆林“610”找不到折建忠,就对多名与折建忠联系过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关押;还把在榆林市委工作的折建忠的父亲(非法轮功学员)关入榆林看守所迫害多日。后来,折建忠的家人被“罚款”才将折的父亲放回。

2001年左右,榆林市剧团骨干、乐队队长、法轮功学员阎振远因在演出休息中打坐炼功,就被榆林公安局警察王小凤诬陷,绑架到枣子河劳教所迫害。

2005年,法轮功学员阎振远因发放真相资料被警察王小凤等人绑架。后被非法判刑5年。

2006年,法轮功学员党占祥被榆阳公安局警察王小凤绑架并被关押到洗脑班迫害。为了逼迫党占祥放弃修炼,王小凤将党占祥八十多岁的父母从老家拉来,让其母跪在儿子面前,让他们对儿子施加压力。其父深知儿子为人忠实善良,在悲愤、恐惧和痛苦的煎熬中不久就离开人世。

2006年9月,法轮功学员、榆林市榆阳区中学女教师鱼芳兰被绑架并劫持到洗脑班迫害。

2007年,榆林市优秀教师鱼兰芳、张少华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遭受折磨。张少华因不接受洗脑,被警察王莉、李军丽等诬蔑为有精神病,强迫给其进行精神检测。为强迫张少华吃药,让吸毒犯白娜、王萍等用钉有铁掌的皮鞋底向张少华的头部狠砸,撕头发,扯衣服,拳打脚踢。一次,恶警在毒打之前指使白娜用毛巾堵嘴,毛巾塞到张少华的喉咙里令她险些窒息丧命。2008年,狱警李珍怂恿吸毒犯汪明娥、李朝、杨燕等经常毒打鱼兰芳,还在里边传谣言说鱼兰芳是自己碰在床杆上受的伤。有一次,汪明娥在李珍的暗地指使下将鱼兰芳扯到厕所,狠打脸部,狠踢腿脚和腹部,致使鱼兰芳身上多处青紫,面部的肿块有鸡蛋那么大。

2009年10月1日前,榆林法轮功学员宋林芳、宋林芬被绑架。

2011年5月13日,陕西省神木县法轮功学员胡忠厚、高静、武小军驾驶汽车沿途讲真相,在山西省临县区域镇发放神韵光盘及真相资料时,遭到不明真相的村民举报。临县区域镇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胡忠厚绑架,开的车被扣留,其他人走脱。2011年6月,山西省临县警察多次到陕西省神木县,先后把法轮功学员高静、武小军绑架,劫持到山西省临县非法关押。

2011年9月21日下午两点多,陕西神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四、五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赵文彪的家,强行绑架赵文彪,被非法关押在神木华山看守所。

2011年年底,法轮功学员胡忠厚被神木县国保大队绑架。后被逮捕、非法判刑关押在渭南监狱。狱警指派犯人蒿荣华和李佳两人负责对七十多岁的胡忠厚包夹和转化。胡忠厚在监狱里被强迫转化时,遭受到罚站,蹲兵马俑和暴打等摧残。

2013年,神木县法轮功学员赵文彪被绑架。

2015年8月28日上午11点,法轮功学员高福存因为“诉江”,被米脂县国保大队张红旗带着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米脂县看守所。

2015年10月,神木县的法轮功学员刘春云,因为“诉江”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神木县拘留所拘留半月。

2015年10月23日,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职工、法轮功学员李惠莉在单位上班时,被国保大队人员叫到县公安局钟楼派出所,逼问李惠莉是不是投递了“诉江”信,李惠莉坦然承认,但声明自己是行使合法权利。2016年2月1日,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突然通知李惠莉,要求她交出工作,提前退休。李惠莉的女儿到该银行询问,银行人力资源部柴晓锦答复:“就是因为你妈妈控告江泽民、‘反政府’,才这样处理的。”

2015年10月8日,榆阳区法轮功学员鱼芳兰、张少华讲真相时,遭区信访办恶人举报,被区国保队警察绑架,抄家。后被非法逮捕。

2016年2月29日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开庭,非法审判两位优秀教师、法轮功学员鱼芳兰、张少华。在法庭上,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当庭未宣判。2016年3月25日,法官王富强在未通知当事人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不公开庭审现场,不准许旁听。对两位法轮功学员均非法判刑3年6个月,并非法处罚每人20000元。

2016年5月25日,榆林市法轮功学员杨小丁、李爱莲在街道上发放法轮功救人的真相资料时,被横山县“610”办的杨涛和国保大队的李新春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小孩的电脑,还有复印机、打印机和法轮功书籍。二位学员被劫持到靖边县看守所拘留。

2017年4月11日,神木县法轮功学员刘建兵被县国保大队队长辛军民带人从其所开商铺绑架,被拘留15天。

2017年7月31日,榆林法轮功学员张翠芳被绑架,次日其女儿也被传唤。

2017年8、9月份,法轮功学员李少赟被绑架,关押在榆林市看守所。

2018年5月30日,神木法轮功学员刘建兵在自己开的家居店被神木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直到6月26日才回家。

2019年3月初,榆林市国保警察去法轮功学员宋敏家骚扰、抄家,抢走了家里的一些东西。宋敏失联。

2019年4月26日前后早晨8点多,榆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申军昌、葛利斌等三人,闯入法轮功学员雷润梅家,绑架了雷润梅并非法抄家;随后,警察又闯入同一小区的法轮功学员王拖小家,绑架了王拖小,并抄走了大量私人物资和法轮功书籍。雷润梅和王拖小被非法关押在榆林市榆阳区看守所,两位法轮功学员后被非法逮捕。

2019年7月15日7点左右,法轮功学员刘萍在火车站被查身份证、搜包时被发现有200多元真相币。警察去她儿子家非法搜查后,又去她老公家搜,抢走所有法轮功书和其它东西,后刘萍被非法关押在榆林市横山看守所。

【合计】从1999年7.20到2019年,榆林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28人次

2000年2人次:(榆阳区)折建忠(2次)。

2001年1人:(榆阳区)阎振远。

2005年1人:(榆阳区)阎振远。

2006年2人:(榆阳区)党占祥,鱼兰芳。

2007年2人:(榆阳区)鱼兰芳、张少华。

2009年2人:(榆阳区)宋林芳、宋林芬。

2011年4人:(神木县)胡忠厚、高静、武小军、赵文彪。

2013年1人:(神木县)赵文彪。

2015年4人:(米脂县)高福存,(神木县)刘春云,(榆阳区)鱼芳兰、张少华。

2016年2人:(横山)杨小丁、李爱莲。

2017年3人:(神木县)刘建兵,(榆阳区)张翠芳、李少赟。

2018年1人:(神木县)刘建兵。

2019年3人:(榆阳区)雷润梅、王拖小,(横山)刘萍。

【非法劳教】5人次

2000年1人:(榆阳区)折建忠。

2001年2人:(榆阳区)阎振远、鱼芳兰。

2007年2人:(榆阳区)鱼兰芳、张少华。

【非法逮捕】6人、

2005年1人:(榆阳区)阎振远。

2011年1人:(神木县)胡忠厚。

2015年2人:(榆阳区)鱼芳兰、张少华。

2019年2人:(榆阳区)雷润梅、王拖小。

【非法判刑】4人

2005年1人:榆阳区法院判阎振远5年。

2011年1人:神木县法院判胡忠厚(刑期不详)。

2016年2人:榆阳区法院判鱼芳兰3年6个月、张少华3年6个月。

【非法洗脑】2人

2006年2人:(榆阳区)党占祥、鱼芳兰。

【非法抄家】8人

2015年2人:(榆阳区)鱼芳兰、张少华。

2016年2人:(横山)杨小丁、李爱莲。

2019年4人:(榆阳区)雷润梅、王拖小,(横山)刘萍、宋敏。

【敲诈勒索】3人42000元

2000年1人:(榆阳区)折建忠2000元。

2016年2人:(榆阳区)鱼芳兰20000元,张少华20000元。

十、安康市

从1999年7月20日到2019年底,安康市各区县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数字分类统计如下表

安康市各区县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情况分类统计表

绑架(人次)非法劳教(人)非法逮捕(人)非法判刑(人)非法洗脑(人)非法抄家人次迫害致死(人)敲诈勒索、抢劫现金(人)元
汉滨区491544821311人 53800元
汉阴县166661221人   3000元
石泉县1223312
白河县1641131人   2000元
岚皋县1
不明及外地122332
合计1062917171525513人 58800元

一九九九——二零零四年

1999年4.25后,安康市各区、县所有的法轮功炼功点都被当地公安局、派出所严密监控;公安人员混入法轮功学员中,搜集学员的情况并秘密照相。1999年7月20日,警方全面出动,将所有炼功点的学员驱散、宣布不许公开炼功;同时将辅导员非法传讯到派出所施压。这些辅导员多数在后来被绑架、劳教或判刑。

1999年7月20日凌晨开始,安康公安开始了大抓捕。汉滨区新城派出所警察李继红闯到汉滨区百货公司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曹萍家,非法抄家,抢走了一大包法轮功资料,并把曹萍绑架、劫持到新城派出所非法拘禁数小时。此后,李继红经常闯到曹萍家非法搜查。他每骚扰一次,曹萍的母亲就被吓得几天不能吃饭。

1999年7月20日,白河县公安局长高玉坤、国保大队队长杜爱民、公安局副局长陈宏恩等开始大肆迫害白河县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张显斌被非法关进白河县看守所拘禁两天;同年8月16日,张显斌依法向县政府递交上访信,又被非法关进县看守所拘禁30天。之后,陈宏恩非法扣押张显斌身份证,禁止其外出工作。从此,张显斌被长期监视,受到威胁、恐吓。1999年12月21日。高玉坤、杜爱民、陈宏恩等人把张显斌从他在县城经营的服装店再次绑架,非法拘禁63天。期间,高玉坤等还非法调查张显斌的个人财产来源,妄图从经济上构陷张显斌。之后,家属被敲诈勒索2000元才将张显斌取保回家。

1999年7月底,汉滨区新城派出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阚光英的家和其经营的小百货商店非法抄家,抢走师父讲法录音磁带1套(9盒)、几本法轮功书籍和1盒炼功音乐磁带。

1999年7月28日,安康恒口法轮功学员王辉去世。王辉于1997年底得法,多年的神经衰弱、失眠等多种疾病也在修炼中几乎痊愈,他曾经说过:“我要坚修大法,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1999年7月20日后,他看了中共电视上对法轮功、对师父铺天盖地的诬蔑攻击,悲愤交加、精神压力也很大,身体状况急剧恶化,于7月28日离世。

1999年10月,汉滨区公安局警察找不到鼓楼学校女教师罗先翠的修炼法轮功的侄女,就将罗先翠绑架、非法审讯了一夜,要罗先翠说出其侄女儿的去向。后将罗先翠劫持到江北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

2000年,原法轮功安康义务辅导站站长闫传友被绑架并非法劳教,被关押在凤翔县枣子河劳教所迫害。劳教期满后,闫传友为躲避迫害而长期流离失所。

2000年1月5日,汉滨区公安分局从北京将2000年12月31日去北京证实法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王秀珍劫持回安康市。王秀珍被非法劳教2年,于2月7日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后因身体原因,王秀珍被保释回家。

2000年1月21日,白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杜爱民、公安局副局长陈宏恩,没有向法轮功学员张显斌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将其绑架后非法关押至3月23日。

2000年2月24日中午1点多钟,法轮功学员曹萍正在批发市场上班,警察唐祖斌、王朝鼎、陈虹、小曹等突然闯进来,将曹萍绑架到政保大队办公室。政保大队长蒲汉宁(后任汉滨区“610”主任)连续10天对曹萍非法审讯,软硬兼施,天天逼问曹萍法轮功资料的来源。未能得逞,只好放了曹萍。

2000年3月1日(黄历正月二十),单位公安科和派出所的人闯到汉滨区法轮功学员蓝翠莲家非法抄家、绑架。将法轮功书籍和其他资料全部抢走,并把蓝翠莲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审讯。蓝翠莲在汉滨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5天。同年7月20日,汉滨区国保大队和“610”再次非法闯入蓝翠莲家,抢走了师父的经文,又非法拘留蓝翠莲15天;同年10月9日晚上10点钟,汉滨区公安分局和城郊派出所一行十几个人第三次非法闯入蓝翠莲家,一进门先将蓝翠莲的手铐上,非法搜查并摄像之后将蓝翠莲绑架到汉滨区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

2000年7月19日中午,曹萍正准备动身去北京证实法,被新城派出所警察李继红闯上门骗曹萍去派出所说话。曹萍被劫持进了看守所,非法关押了15天。同年10月9日晚9点多,新城派出所所长陆文等十几个警察闯上门来,其中有公安处黄波、市“610”、汉滨区“610”、国保大队唐祖斌、新城派出所李继红等,再次对曹萍非法抄家、绑架,非法关押15天。

2000年7月19日,汉滨区国保大队和新城派出所警察把法轮功学员阚光英绑架到派出所,逼迫写“三个保证”。因阚光英表示坚决修炼到底,所以迫害一夜后,7月20日阚光英被劫持到汉滨区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期间,家中商店里的好烟被人全部偷走。

2000年7月19日,白河县公安局局长高玉坤、副局长陈宏恩和国保大队杜爱民,再次将法轮功学员张显斌非法关押30天。

2000年10月9日半夜,汉滨区国保大队吴大队长带人再次非法砸门冲入法轮功学员阚光英家。一群人扛着摄像机在楼上楼下及商店到处翻抄、摄像。抢走师父讲法录音磁带一套(9盒)及几本法轮功书籍,并第二次把阚光英绑架到汉滨区看守所拘留15天。期间家中的商店又一次被盗。

2000年10月中旬,安康新城派出所副所长闯到法轮功学员王秀珍家非法抄家。搜出几份真相资料,将王秀珍绑架,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汉阴中学的优秀教师、安康市汉阴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佘程邦去北京证实法遭绑架。被劫持回汉阴后,作为“重点人物”非法劳教3年,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迫害。2003年期满后,佘程邦被学校取消教师资格,只能在汉阴中学做临时工,勉强度日。

2000年12月10日,张显斌到北京证实法遭绑架。国保大队杜爱民等将他劫持回白河县后非法关押,随后被白河县“610”主任赵振海等决定非法劳教3年,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遭受迫害。

2000年12月10日,在张显斌被绑架的同时,原白河公安局副政委、现任白河县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头目赵振海指使警察绑架了其他9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袁来潮、李勋员、李勋芳、马太康、张少凤、黄章侠、赵荣莲、李方娥、刘绿慧。后来,其中的袁来潮、李勋员被非法劳教2年,张少凤被非法劳教3年,马太康、赵荣莲、黄章侠被劫持到安康市委党校洗脑班迫害了3个月。

2000年,法轮功学员、安康市永红中学退休英语女教师罗长云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罗长云的父亲因思念女儿无辜受迫害,伤心至极,于2001年过年时悲愤离世。在劳教所,罗长云被拳打脚踢、残酷迫害,曾被打得额部、脸、眼全是紫色瘀血,惨不忍睹。

2000年底,法轮功学员阚光英进京证实法遭绑架,被劫持回安康关押在汉滨区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2年,被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遭受了严重的酷刑折磨,如:“架飞机”、“上肘子”、穿约束服、上死刑床、吊铐、灌盐水、喂大便、冬天戴铐被冻、夏天戴铐暴晒的刑罚以及白天黑夜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等。

2000年,汉阴县法轮功学员邝东亮到北京证实法被绑架。被劫持回汉阴县后,关进了县看守所。政保科长谢先军和所长张健将邝东亮投进了关有两个杀人犯的号舍里边。邝东亮被毒打得口吐鲜血、鼻青眼肿,差点被暴徒打死。非法关押23天后,公安局强迫家人交3000元的保证金才放人。

2000年12月30日,汉阴县65岁的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谢小芳去北京证实法遭绑架。2001年1月3日,谢小芳被汉阴县公安局局长辛爱民带警察劫持回汉阴县。

2000年,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张丹霞,被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2001年1月4日,汉阴县公安局全副武装的警察把谢小芳等法轮功学员押上大卡车,用手铐连着铐上,在城内游街示众。后来,谢小芳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在劳教所谢小芳遭受了毒打等残酷折磨。

2001年1月,法轮功学员吴新明家中的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被前来抄家的警察洗劫一空,后吴新明被非法关押在汉阴县看守所。县政法委书记张政民为了逼迫他放弃信仰,用开除公职相威胁。吴新明坚信大法,拒不妥协,吴新明被非法劳教2年,被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遭受迫害。

2001年1月,汉阴县法轮功学员邝东亮再次去北京上访,刚一下火车,所乘坐的大巴就被几辆警车拦截,随后又被带到陕西省驻京办事处。被劫持回汉阴县在看守所关押不到1个月,被非法劳教2年6个月,被劫持到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继续迫害。

2001年3月13日,汉滨区“610”、政法委和国保大队将蓝翠莲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从看守所劫持到安康市党校第一期洗脑班。未经蓝翠莲本人同意,他们非法从蓝翠莲工资中抢夺了4800元现金作为洗脑班所需费用,其中包括由蓝翠莲承担单位三名所谓帮教人员的吃住费用。3个月未达到他们要求的所谓“转化”的目的,蓝翠莲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劳教1年6个月。

2001年,安康市妇科退休医生、法轮功学员刘育文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刘育文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受到严重摧残。2001年入冬,劳教所队长禹雁诬陷六十多岁的刘育文打了她。刘育文老人被禹雁毒打,被几个劳教犯给戴上手铐、抓着胳膊、压着头,连推带拉被挂铐在隔离室的南铁门上。在其他同修的绝食抗议下,才将刘育文开铐送回楼道医务室。

2001年一天晚10点左右,正在帮三女儿搬家的罗先翠,被警察绑架到安康电厂公安局非法审问。后被劫持到新城派出所,在长木凳上过了一夜。第二天下午5点又被劫持到江北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

2001年初,法轮功学员吴大琼带着儿子到北京上访、证实法遭绑架。被劫持回安康后,被非法劳教1年,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曾被打得昏死过去。

2001年1月,汉滨区国保大队第四次对阚光英非法抄家、绑架。抢走法轮功书籍《转法轮》和《洪吟》及师父在国外讲法书籍。阚光英被非法关押到汉滨区看守所。期间家里的商店再次被盗,商店的卷闸门被破坏废掉。

2001年4月29日,汉滨区国保大队唐祖斌、派出所李继红身着便衣闯到曹萍家,让曹萍跟他们走一趟,说个话就回来。结果又将曹萍关进看守所,理由是曹萍4月25日给单位写过一份讲真相材料,曹萍被非法关押1个月。

2001年10月6日,曹萍因拒绝去洗脑班,在街上被国保警察唐祖斌、派出所警察李继红用警车截住、绑架,告知她被非法劳教3年。2003年7月26日,因母亲病危,曹萍才被人保出。

2002年6月16日中午,警察突然闯进汉滨区鼓楼学校教师程楚云家,不问青红皂白翻箱倒柜,直喊:“把东西给我交出来!”抢走了多本法轮功书、炼功带、收录机,并将七十四岁的程楚云绑架到新城派出所,非法审讯。警察赵××(国安大队长)威胁、逼迫程楚云交出不在家炼功的“保证金”,敲诈勒索5000元。恶警赵××还恶狠狠踩烂收录机。

2002年10月底,法轮功学员王秀珍因复印法轮功真相材料被人恶告,被汉滨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2002年11月6日,石泉县法轮功学员王国瑛正在做饭,石泉县“610”、县交通局柯有辉、运管站王黎明、县公安国保大队一行十八人,闯到她家。派出所恶警陈常勇、胡朝根二人用钢钎、石头、砖强行把铁门砸开闯入室内抄家,抢走一本《转法轮》、炼功坐垫,强行将王国锳绑架到看守所。公安局长侯国林、警察代水英非法审讯王国锳,后将她关进汉阴县看守所,迫害了5个月零18天。

2002年,法轮功学员杨子秀被绑架;2003年正月十四,杨子秀再次被绑架。

2003年初,法轮功学员吴大琼又被绑架、非法劳教1年。

2003年5月,罗先翠与几位同修到她三女家附近发放法轮功真相光碟,揭露中共诬蔑谎言。汉滨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几个恶警闯到她三女儿家非法抄家,抢走电视机、放像机等物品,共值人民币三千多元,还勒索罗先翠3000元。从那时起,罗先翠的行踪每天都被警察监视、跟踪。

2003年5月,汉滨区国保大队赵××带着蓝翠莲的单位一行几人,非法闯入蓝翠莲的儿子远在西安的家里,抢走了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将蓝翠莲绑架到她单位的招待所审问,然后在汉滨区看守所非法关押3个月。9月6日,蓝翠莲又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在劳教所期间,由于她不放弃信仰,被长期关在铁门外小房子。劳教所还联合汉滨区“610”逼迫她单位六次来西安劳教所给她施加压力,进行所谓的帮教。他们来往的一切费用均由蓝翠莲个人承担,他们从她工资中非法扣除5000元。

2003年10月,汉阴县法轮功学员吴新明被“610”主任张宗银、和国保大队长夏锦秀、恶警张树生、谭平海绑架到县公安局。给他罗织了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强行将他绑架到县看守所。没过几天便急不可耐的又把他绑架到枣子河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不法人员用两寸粗的木棍打吴新明,竟把木棍打断。对他肉体上的长期摧残和折磨,致其内脏都被打坏,吴新明被迫害得奄奄一息、生命垂危。劳教所怕人死在所里面,就通知汉阴县公安局去接人。本来他妻子和孩子在县城租房住,但汉阴县“610”张宗银和一帮警察却把奄奄一息的吴新明送到离县城几十公里外的大山里的老家,人还未送到就将他扔在半路上掉头走了。吴新明差点死在回家的路上,他的父母都七十多岁了,看着自己的儿子被摧残到这般田地,老泪纵横,哭诉无门。回家后吴新明又开始学法炼功,很快身体又恢复完好,老人家开始看到了希望。

2004年春,法轮功学员吴大琼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此后吴大琼被迫流离失所。

2004年7月15日,安康市石泉县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王国瑛被石泉县“610”丁义金,县公安局陈常勇、代水英、肖某、运管站陈进等绑架到西安临潼洗脑班,迫害了3个月零8天。

2004年7月,汉滨区“610”、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将罗先翠绑架到陈家沟洗脑班。说罗先翠是重点人物,叫陕西省“610”的所谓“转化”团专对她进行精神折磨,逼她写放弃修炼的“转化”书。她在洗脑班被迫害1个月。

2004年,汉滨区国保大队吴大队长带人第五次非法闯入阚光英的家非法抄家。

2004年10月,汉滨区“610”主任蒲汉林带着李继红,还有西安来的“帮教团”李宁等近十人,将曹萍劫持到汉滨区“610”在地震台(陈家沟)办的洗脑班。当时曹萍的母亲瘫痪在床,无人护理,只能由亲戚每天送一顿饭给老人,老人整天以泪洗面。蒲汉林还叫嚣:“你要炼法轮功,回头送到新疆大沙漠没人的地方去好好炼,你要炼法轮功,你孩子学习再好,考上大学也不让上。你炼法轮功,我专门叫新城派出所李继红去祸害你家,叫你们全家不得好过。”

2004年,刚从劳教所被迫害出来的法轮功学员邝东亮、吴新明为了维持生计,借钱开了一间五金杂货店。装修店面时, “610”头目张忠银和两个当地国保谭平海、张树生领着一大帮人,冲到邝东亮家中。将邝东亮、吴新明劫持到公安局,非法审讯几个小时。

【小计】1999-2004年安康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56人次

1999年5人次:(汉滨区)罗先翠、曹萍,(白河县)张显斌(3次)。

2000年27人次:(汉滨区)王秀珍(2次)、阚光英(3次)、蓝翠莲(3次)、曹萍(2次)、罗长云、闫传友,、张丹霞,(白河县)张显斌(2次)袁来潮、李勋员、李勋芳、马太康、张少凤、黄章侠、赵荣莲、李方娥、刘绿慧,(汉阴县)谢小芳、佘程邦、邝东亮。

2001年9人次:(汉滨区)罗先翠、蓝翠莲、刘育文、吴大琼、阚光英、曹萍(2次),(汉阴县)吴新明、邝东亮。

2002年4人次:(汉滨区)王秀珍、程楚云,(石泉县)王国瑛(不明区县)杨子秀。

2003年5人次:(汉滨区)蓝翠莲、罗先翠,(汉阴县)吴新明,(不明区县)吴大琼、杨子秀。

2004年6人次:(汉滨区)罗先翠、曹萍,(石泉县)王国瑛,(汉阴县)吴新明、邝东亮,(不明区县)吴大琼。

【非法劳教】20人次

2000年10人:(汉滨区)罗长云、王秀珍、闫传友、张丹霞、阚光英,(汉阴县)佘程邦,(白河县)张显斌、袁来潮、李勋员、张少凤。

2001年7人:(汉滨区)蓝翠莲、刘育文、吴大琼、曹萍,(汉阴县)谢小芳、吴新明、邝东亮

2003年3人:(汉滨区)蓝翠莲,(汉阴县)吴新明,(不明区县)吴大琼。

【洗脑】8人

2000年3人:(白河县)马太康、赵荣莲、黄章侠。

2001年1人:(汉滨区)蓝翠莲。

2004年4人:(汉滨区)罗先翠、曹萍,(石泉县)王国瑛,(不明区县)吴大琼。

【非法抄家】14人次

1999年2人:(汉滨区)曹萍,阚光英。

2000年5人次:(汉滨区)蓝翠莲(2次)、阚光英、王秀珍、曹萍。

2001年2人:(汉滨区)阚光英,(汉阴县)吴新明。

2002年2人:(石泉县)王国瑛,(汉滨区)程楚云。

2003年2人:(汉滨区)罗先翠、蓝翠莲。

2004年1人:(汉滨区)阚光英。

【敲诈勒索】6人22800元

1999年1人:(白河县)张显斌2000元。

2000年1人:(汉阴县)邝东亮3000元。

2001年1人:(汉滨区)蓝翠莲4800元。

2002年1人:(汉滨区)程楚云5000元。

2003年2人:(汉滨区)罗先翠3000元、蓝翠莲5000元。

【迫害致死】1人:王辉,1999年被迫害离世。

二零零五——二零一二年

2005年1月29日12点50分,五、六个警察叫开鼓楼学校大门,闯进法轮功学员程楚云家,非法抄家、绑架。13点,程楚云被绑架到市公安局五楼,被王××非法审讯到第二天早8点多。下午3点程楚云被转到拘留所(寇家沟),非法关押15天,警察敲诈勒索1程楚云的儿子5000元。同年9月20日,“610”、“政法委”又把程楚云绑架到地震台洗脑班迫害。鼓楼学校被敲诈勒索3500元,20天后程楚云才回家。

2005年1月31日,在白河县“610”主任赵振海、公安局局长蔡逢滨的指使下,国保大队长叶泽新、警察韩国庆、朗华,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邓仕林、警察黄勇、王满等七人,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将法轮功学员张显斌强制从家中绑架。

2005年3月,汉滨区国保大队队长吴星生在王秀珍家中搜出一份真相材料,一份法轮功经文,遂逼王秀珍写检查,并勒索500元。

2005年6月,蓝翠莲从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回家不到3个月,身体都没有完全恢复,于9月份又被汉滨区“610”劫持到陈家沟洗脑班。仍未经蓝翠莲本人同意,非法从她工资中扣除5000元作洗脑班所需费用。

2005年6月2日,白河县公安局在深圳再一次将张显斌绑架,原因是2005年2月5日《明慧网》再次报导了张显斌的遭遇。6月6日至6月11日,在白河县委政法委书记赵振海、公安局长蔡逢滨、副局长王福甸的指使下,公安局派出七人对张显斌进行“车轮攻坚战”,企图对其罗织罪名,晚上不让其睡觉,致使张显斌脚部肿得很高。后张显斌被非法逮捕。

2005年8月中旬,汉滨区“610”主任蒲汉宁以欺骗手段将王秀珍绑架到洗脑班。

2005年9月20日左右,石泉县法轮功学员弥建新被绑架。10月初被劫持到凤翔县枣子河劳教所迫害。

2005年9月20日左右,石泉县国保大队警察牛绍兵、石景安、刘静采用卑鄙手段,骗开了王国瑛的家门,非法抄家、绑架。后王国瑛被劫持到西安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1年6个月。

2005年10月9日,白河县法院秘密对法轮功学员张显斌非法开庭,以伪证构陷,对他非法判刑7年,劫持到渭南监狱迫害。

2006年新年期间的一天,蓝翠莲一出门就被守候在她家属院大门口的城郊派出所片警拉上警车,非法拘留10天。

2006年4月19日,阚光英到岚皋县小道镇走亲戚,给有缘人讲真相遭绑架,被岚皋县国保大队劫持到岚皋县看守所非法关押1个星期。4月26日晚汉滨区国保大队长吴新生、邓涛和某机关的一位女领导把阚光英劫持到汉滨区看守所非法关押。汉滨区“610”及国保大队为了逼迫阚光英放弃修炼和说出资料来源,不仅非法审讯,还把阚光英的丈夫、女儿骗来,把她丈夫非法关禁闭,威逼、恐吓。阚光英在看守所被折磨了11个月后,又被非法逮捕,2007年被非法判刑4年。阚光英在陕西省女子监狱遭受了各种侮辱、伤害和残酷的肉体折磨。

2006年6月15日,法轮功学员吴新明在县城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到公安局、“610”警察绑架。汉阴县公安局第三次将吴新明非法劳教,再次送到枣子河继续迫害。劳教所指使恶人将他五花大绑起来,吴新明绝食反迫害。他们便打着挽救为名给他插胃管往胃里灌浓盐水、辣椒水、洗衣粉液,吴新明被折磨的生不如死。恶人看他不妥协,又搞出一种酷刑继续残害他,把他身体固定起来,用一条电线不停的抽打他,身体上下被打的体无完肤。由于长时间的摧残折磨,吴新明的身体垮了,开始咳嗽气喘,大口大口的吐血,原本体重一百三、四十斤的他,被折磨的瘦骨嶙峋,生命垂危。2008年6月,劳教所怕吴新明死在所里,才通知当地来人将他接回。

2006年9月12日,汉滨区公安分局警察在王秀珍家搜出十多份真相资料,遂于11月10日将王秀珍非法劳教2年。因其血压高,西安劳教所不收,12月26日被保外执行。

2006年10月10日,法轮功学员程楚云被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了法轮功书,MP3、同修抄写的经文、传单、小册子等物。恶警王××借机敲诈勒索程楚云10000元。

2006年11月10日,曹萍又被非法劳教3年、关押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之前警察吴星生、邓涛、邓路路、陈某某曾闯到曹萍家非法搜查抢走了一大包真相资料,汉滨区公安局对她判了劳教。结果,她被劫持到陕西女子劳教所时,却因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当时把曹萍送往劳教所的看守所警察张×珍,要强行将曹萍留下,劳教所狱警王某让带到附近肛肠医院从新体检再说。体检结果出来后,张×珍一看,恶狠狠的叫曹萍出去,背着曹萍叫医生把体检结果改成正常,强行将曹萍留在劳教所。在女子劳教所,曹萍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曾差点晕死过去。

2006年,刚刚大学毕业、二十一岁的汉滨区法轮功学员刘菊红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二大队。在每天17至18小时超负荷苦役摧残下,刘菊红精神和身体备受摧残,变得神情异常,恶警还强迫她吃药,天天对她进行残忍的折磨,最后导致她精神失常。 恶警为了掩盖罪行,造谣说她是炼法轮功炼成了精神病,不但不放她,而且迫害得更加厉害。每当她喊叫时,就将她关进封闭室里,叫吸毒犯雷鸣用很粗的大针在她的胸部乱刺,同时将收音机的音量放到最大,怕其他劳教人员听到惨叫声。刘菊红的父母多次要求为女儿办保外就医,但劳教所仍坚决不放人。

2006年,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的安康法轮功学员还有孙红霞。

2007年11月21日,法轮功学员王秀珍因发真相资料被汉滨区“610”主任蒲汉宁绑架、关押,直至2008年1月21日才放回。

2008年5月28日,王秀珍再次被绑架。非法拘留15天后,6月11日,王秀珍被非法劳教2年。因身体原因被保外(在看守所)执行,王秀珍家人被敲诈勒索3000元。王秀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被迫害得眼睛几乎失明,在家人多次申诉后,被保外就医,出来不久便含冤离世。

2008年6月3日,法轮功学员程楚云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1年6个月。关押3个月后,程楚云已被折磨的骨瘦如柴。8月3日,程楚云突然不能吃、不能喝,吃什么吐什么,而且晕倒在地。11月26日下午6点被家人接回。

2008年6月28日。从枣子河劳教所接回不久、年仅四十岁左右的汉阴县法轮功学员吴新明抛下了一双儿女和年迈父母,含冤离世。就在他离世的前两天(6月26日),汉阴县漩涡镇的警察还闯入吴新明的家中强逼已经奄奄一息的他写所谓的“保证书”,被吴新明断然拒绝。

2008年“奥运”前夕,安康市永红中学退休英语女教师罗长云,丈夫被迫离婚,她又被安康市“610”非法通缉。罗长云因遭恶人举报在广州亲戚家被绑架,后被从广州劫持回安康,2009年4月被非法判5年有期徒刑。罗长云被绑架后,国保大队吴星生又闯进她家审问她母亲,八十岁的老人被惊吓的大小便失禁,从此瘫痪在床。在陕西省女子监狱,罗长云遭受了更严重的折磨,每天遭暴打、吊铐、谩骂、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还经常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摧残,逼做苦役等等,她被迫害的血压高压达200多。狱中恶犯稍不如意就对她拳打脚踢。一次,体重140多斤的恶犯邓颖用双脚猛踩她的双膝盖,致使罗长云双腿严重损伤,行走艰难,一年多无法恢复。

2008年“奥运会”期间,汉滨区“610”、国保大队警察和单位的杨海燕将蓝翠莲劫持到在香溪洞风景区办的洗脑班迫害。

2009年4月7日以后,安康市、石泉县、汉阴县警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仅汉阴县就有十几位被绑架,连80多岁的老年学员都不放过。

2009年4月8日,汉阴中学的优秀教师佘程邦、彭霞夫妇二人被绑架到汉阴县杨家坝看守所,看守所不允许家属会见。后佘程邦、彭霞夫妇被非法逮捕。

2009年4月7日,石泉县法轮功学员糜建新、叶翠兰在石泉县公交车上讲真相,被同车着便衣的石泉县看守所恶警刘小琴与丈夫举报,下车即被绑架。后糜建新、叶翠兰被非法逮捕、判刑。

2009年4月11日,汉阴县法轮功学员谢小芳被警察非法抄家、绑架。警察以从谢小芳家搜出来几张真相光碟和几份资料为由,再次将谢小芳绑架。后,谢小芳被非法逮捕。谢小芳被非法关押期间,被停发退休金,母亲被活活气死,一对双胞胎女儿生活无人照管。

2009年4月14日,石泉县警察第四次绑架法轮功学员王国瑛,将她非法关押在安康市汉滨区看守所,指使犯人强行搜身,进行人格侮辱,二十四小时被监控。已是六十八岁的王国瑛老人,被关押的第五天,血压升高,全身发抖,与被绑架前判若两人。

2009年4月15日,流离失所的汉阴县法轮功学员邝东亮和妻子在西安市雁塔区沙浮沱村被二十多人绑架,邝东亮走脱。妻子被绑架到洗脑班。汉阴县“610”公安局企图绑架邝东亮,长期监控、骚扰他的家人及亲戚。

2009年4月,汉阴县法轮功学员谢燕、廖基贵夫妇被绑架并非法逮捕;被绑架的还有石泉县袁正秀夫妇,王怡母女俩。

2009年4月28日,汉滨区国保大队赵××和邓××,闯入蓝翠莲家非法抄家、绑架。原因是汉阴县资料点被破坏、蓝翠莲也被牵连。警察抢走法轮功光盘和MP3,蓝翠莲被非法拘留15天。蓝翠莲家人被敲诈勒索8000元,才将蓝翠莲保回。

2009年12月24日,汉阴县法院在未通知当事人亲属参加的情况下秘密开庭,非法审判多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判重刑。其中:廖基贵被判5年,谢燕5年;佘程邦被判7年;谢小芳5年(因高血压,保外就医)。本来佘程邦的妻子彭霞因孩子尚小,被判缓刑;但在安康市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陈勇的指使下仍被劫持到监狱迫害。

2009年,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刑、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的安康法轮功学员还有杨子秀。

2010年4月27日,年过七旬的法轮功学员王国瑛正在家照料刚出生的小孙子,突然一群恶人来敲门,王国瑛拒绝开门。接着被石泉县公、检、法、司,还有王国瑛原单位运管所的领导一伙二十多人强行破门而入,砸烂防盗门,砸飞里面的木门木板,土匪一般冲进王国瑛家中,强行要带王国瑛走,逼着王国瑛给他们签字,王国瑛拒绝。5月18日,王国瑛被绑架到石泉县看守所,在其家属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非法判重刑5年,6月1日,被强行绑架到陕西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2010年11月,汉滨区法轮功学员蓝翠莲劫持到“陕西法制教育培训基地”进行洗脑迫害。

2011年3月,汉阴县法轮功学员吴大琼被上海嘉定区被610人员绑架,劫持到上海女子劳教所,被迫害了1年3个月。

2011年上半年,汉阴中学教师、法轮功学员李申华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小计】2005 –2012年安康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40人次

2005年8人次:(汉滨区)蓝翠莲、王秀珍、程楚云(2次),(白河县)张显斌(2次),(石泉县)弥建新、王国瑛。

2006年7人:(汉滨区)王秀珍、曹萍、蓝翠莲、刘菊红,(汉阴县)吴新明,(岚皋县)阚光英,(不明区县)孙红霞。

2007年1人:(汉滨区)王秀珍。

2008年4人:(汉滨区)王秀珍、蓝翠莲、程楚云、罗长云。

2009年16人:(汉滨区)蓝翠莲,(汉阴县)谢小芳、佘程邦、彭霞、谢燕、廖基贵,(石泉县)。糜建新、叶翠兰、王国瑛、袁正秀夫妇、王怡母女,(不明区县)杨子秀,(外地区)邝东亮和妻子。

2010年2人:(汉滨区)蓝翠莲,(石泉县)王国瑛。

2011年2人:(汉阴县)李申华,(外地区)吴大琼。

【非法劳教】9人次

2005年2人:(石泉县)王国瑛、弥建新。

2006年4人:(汉滨区)王秀珍、曹萍、刘菊红,(汉阴县)吴新明。

2008年2人:(汉滨区)王秀珍、程楚云。

2011年1人:(外地区)吴大琼。

【非法逮捕】13人

2005年1人:(白河县)张显斌。

2006年2人:(汉滨区)阚光英,(不明区县)孙红霞。

2008年1人:(汉滨区)罗长云。

2009年8人:(汉阴县)谢小芳、佘程邦、彭霞、谢燕、廖基贵、(石泉县)糜建新、叶翠兰(不明区县)杨子秀。

2010年1人:(石泉县)王国瑛。

【非法判刑】13人

2005年1人:(白河县)张显斌。

2006年1人:(不明区县)孙红霞。

2007年1人:(汉滨区)阚光英。

2009年9人:(汉滨区)罗长云,(汉阴县)谢小芳、佘程邦、彭霞、谢燕、廖基贵、(石泉县)糜建新、叶翠兰,(不明区县)杨子秀。

2010年1人:(石泉县)王国瑛。

【洗脑】7人次

2005年3人:(汉滨区)蓝翠莲、程楚云、王秀珍。

2008年1人:(汉滨区)蓝翠莲。

2009年1人:(外地区)邝东亮妻子。

2010年1人:(汉滨区)蓝翠莲。

2011年1人:(汉阴县)李申华。

【非法抄家】5人次

2005年3(汉滨区)程楚云、王秀珍(石泉县)王国瑛。

2006年1人:(汉滨区)程楚云。

2009年1人:(汉阴县)谢小芳。

【敲诈勒索】6人35000元

2005年3人14000元:(汉滨区)程楚云8500、王秀珍500元、蓝翠莲5000元。

2006年1人10000元:(汉滨区)程楚云10000元。

2008年1人3000元:(汉滨区)王秀珍3000元。

2009年1人8000元:(汉滨区)蓝翠莲8000元。

【迫害致死】2人

2008年2人:(汉滨区)王秀珍,(汉阴县)吴新明。

二零一三——二零一九年

2013年5月,法轮功学员吴大琼又被嘉定安亭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看守所1个月。

2013年7月初,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恒窜到安康市,和市“610”、公安局密谋对法轮功的升级迫害,使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2013年,原法轮功安康义务辅导站站长闫传友含冤离世。1999年7.20后,闫传友就成为安康市“610”的重点监控、迫害的对象。他被非法劳教期满回家后,被迫无奈,全家离开安康,流落在外。由于迫害、身体被极大摧残,一直没有恢复,于2013年初冬离世。

2014年4月30日清晨,汉滨区国保大队派赵思林、邓涛、青年司机王某和一名年轻女警察第七次非法闯入阚光英家非法抄家、绑架。抢走《转法轮》、《经文》、《洪吟》、《洪吟二》等法轮功书籍各一本,还有200多元真相币以及多份“护身符”。并第三次把阚光英绑架到汉滨区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阚光英被敲诈勒索1000元才回家。

2015年,安康市汉滨区信用联社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种玉兰“诉江”后,7月13日汉滨区信用联社打来电话骚扰家人,后于9月份停发了种玉兰每月增发的退休金。

2015年7月28日,汉滨区法轮功学员陈军和刘菊红夫妇因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被安康市汉滨区国保大队绑架并非法抄家。警察抢走电脑两台、打印机一台、法轮功书籍一套。刘菊红被非法关押在安康市第一看守所,陈军被非法关押在刘家梁戒毒所迫害。刘菊红被非法关押1个月后放回;陈军被非法逮捕。

2015年,法轮功学员向钱富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关押在渭南监狱迫害。

2016年3月17日上午8点30分,汉滨区法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突然开庭,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陈军。在法庭上,陈军义正辞严的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后来,家属请了律师但法院始终不让律师介入。直到2016年6月听说给陈军已枉判3年。家属向法官索要判决书。法官张慧萍说:“这是内部案件不能给家属出示。”当律师要求阅卷时。张法官说:“案件都是由上面“610”定的,与我们无关。”2016年9月15日,安康市中级法院偷偷开庭,既不通知家属,也不通知律师。现得知中级法院非法裁定、维持原判,陈军被劫持到渭南监狱遭受迫害。

2016年6月23日,罗长云家里来了两名访客,汉滨区国保大队邓涛和赵思林乘机带着警察和“610”人员以及罗长云所在学校的书记等几十人闯入了罗宅,绑架了罗长云及来访客人并非法抄家。她家里的挎包、钱夹、沙发、柜子、床等都被搜查,抢走罗长云的手机、电脑、打印机、摄像机、大门上的电子猫眼、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等等物品。罗长云被非法拘留一个多月后,于6月11日被非法逮捕。2017年4月10日,汉滨区法院对罗长云非法判刑4年。罗长云不服,上诉到安康市中级法院,2017年6月29日,中级法院还是作出了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后罗长云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2016年12月7日,汉阴县法轮功学员吴大琼被上海嘉定某派出所施纪明等警察绑架后非法拘留15天。

2017年1月至“十九大”前后,安康市汉滨区“610”、国保大队人员在“上级”指示的“敲门行动”中,对本地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敲门骚扰、谈话并录像、搜查抄家等。在法轮功学员罗先翠家中抄家时,抢走了计算机、几十本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MP5等。

2017年9月26日,邝东亮被汉阴县公安局绑架,后被非法逮捕。邝东亮被非法关押近两年,期间二次遭非法庭审。2019年6月10日汉阴县法院通知邝东亮,案子已移送中院,我们无法做出判决。邝东亮的父母、妻子几次要求探视,都被拒绝。邝东亮被非法判刑5年。

2019年3月,汉阴县优秀高中教师、法轮功学员佘程邦含冤离世,时年五十三岁。佘程邦曾被非法劳教3年、非法判刑7年,在劳教所和监狱遭受了非人的折磨,身心遭受了巨大的创伤。2017年从监狱回来,一天半夜,突然从床上栽下来,出现了身体不能动的状况。后经过学法、炼功慢慢有所恢复;但是后来情况恶化,他只能躺卧在床上,不能进食,于2019年3月份在迫害中离世。家中只剩下年迈的母亲(父亲在他被监狱折磨时悲愤离世)和孤苦的妻子,拉扯一个十几岁刚刚上初中的孩子。

2019年4月4日,安康水电三局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王芳兰在讲真相时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汉滨区江北看守所。

2019年“4.25”期间,汉滨区国保大队警察和派出所警察骚扰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法轮功学员李永秀遭非法抄家。

2019年9月22日中午,法轮功学员阚光英外出办事乘坐出租车返回店不长时间,便被国保大队邓涛、赵思林率一女警及新城派出所和蹲坑多日的辖区管委会十多人绑架。她九十多岁的婆婆被吓得胳膊摔断。据说,她因给出租车司机讲真相而被举报、遭构陷。

【小计】2013-2019年安康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10人

2013年1人:(外地)吴大琼

2014年1人:(汉滨区)阚光英

2015年3人:(汉滨区)陈军、刘菊红(不明区县)向钱富

2016年2人:(汉滨区)罗长云,(外地)吴大琼

2017年1人:(汉阴县)邝东亮

2019年2人:(汉滨区)王芳兰、阚光英

【非法逮捕】4人

2015年2人:(不明区县)向钱富,(汉滨区)陈军

2016年1人:(汉滨区)罗长云

2017年1人:(汉阴县)邝东亮

【非法判刑】4人

2015年1人:(不明区县)向钱富

2016年1人:(汉滨区)陈军

2017年2人:(汉阴县)邝东亮,(汉滨区)罗长云

【非法抄家】6人

2013年1人:(汉滨区)阚光英,

2015年2人:(汉滨区)陈军、刘菊红

2016年1人:(汉滨区)罗长云

2017年1人:(汉滨区)罗先翠

2019年1人:(汉滨区)李永秀

【敲诈勒索】

2013年1人:(汉滨区)阚光英1000元,

【迫害致死】

2013年1人:闫传友含冤离世。

2019年1人:佘程邦含冤离世。

十一、商洛市

从1999年7月20日到2019年,二十年来,商洛市各区、县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迫害,至少有48(人次)被绑架,其中最少有:1人被迫害致死,4(人次)被非法劳教,6(人次)被非法逮捕,6(人次)被非法判刑,1(人次)被洗脑,15(人次)被绑架,5(人次)被非法抄家,5(人次)被敲诈勒索26250元。

1999年4月25日后,商洛市各区、县所有的法轮功炼功点都被当地公安局、派出所严密监控。 1999年7月20日,警方全面出动,将所有炼功点的学员驱散、宣布不许公开炼功。同时,将辅导员劫持到派出所非法传讯,威胁、恐吓。

2000年3月的一天,商洛市商州区法轮功学员蔡淑平在河边炼功,被商州区公安局扣上“对抗政府的帽子”,罚款250元。

2000年夏的一天,山阳县警察闯入法轮功山阳县义务辅导站站长薛雪珍家非法抄家,抢走了许多法轮功书籍和师父的法像、讲法录像带、录音带、录放机等。

2000年12月28日早晨8点,山阳县法轮功学员薛雪珍刚开启公司的大门,一群警察蜂拥而入,亮出“搜查证”后立即抄搜。将薛雪珍绑架到县公安局看守所。接着,一些自称是(陕西)省上、(商洛)市上来的警察对薛雪珍轮番审讯,逼薛雪珍“交待”在省里、市里的联系人。薛雪珍被关押2个多月后,接到了被非法劳教1年的“通知书”。在薛雪珍被绑架的时候,她八岁的儿子被吓得休克了10多分钟,十二岁的女儿被吓得不敢上学,75岁的老母亲被吓成脑梗,她的公司被迫关门。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灾祸,她的丈夫无奈,接受了警方的敲诈,于2001年4月24日,用10000元的“保证金”将薛雪珍取保回家(这一万元始终没有退还)。

2000年12月底,商州区法轮功学员蔡淑平、刘爱莉去北京证实法,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绑架到西单派出所,后被转到陕西省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3天后,商洛市商州区公安局、商州区政法委、商州区丹南派出所和刘湾办事处来人将蔡淑平、刘爱莉戴着手铐劫持回商州,被非法关押在商州看守所。

2001年1月26日(腊月二十)一大早,三个警察闯入山阳县法轮功学员陈道桂家非法抄家,警察翻箱倒柜,抢走了许多法轮功书籍和师父的法像、讲法录像带、录音带、录放机等,然后,将陈道桂绑架到山阳县公安局的看守所。陈道桂被关在一个没有窗户、潮湿、恶臭的小房间里,里面只有一张木板床、一个马桶。警察让一个纵火犯监视着她,不许炼功、打坐、背法,稍不如意她就对陈道桂惩罚。陈道桂很快就出现了严重的咳嗽、呕吐、打嗝、失眠等症状。腊月22日,警察又将陈道桂与死刑犯关在同一个监狱,使陈道桂受尽了羞辱与折磨。看守所的警察见陈道桂症状加重,在敲诈勒索陈道桂家3000元后,才让家人于腊月25日把她保回。回家后,陈道桂被严密监视。县公安局要求陈道桂不许走亲访友,不得与法轮功学员来往,离家外出要给公安局请假,陈道桂失去了人身自由。

2001年2月2日(正月初十),山阳县“610”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陈道桂家,强迫她以30元钱买下诋毁法轮功、污蔑大法师父的一套书。5天以后,陈道桂被绑架到原工作单位,给她办了7天洗脑班。强迫他看对法轮功造谣、诬陷的录像和材料,强逼她转化。同时,威胁陈道桂如不转化,则会影响到单位领导的职位、单位职工的工资、陈道桂丈夫的公职及党籍、孩子的上大学等等,以此煽动同事、家人对法轮功、对陈道桂的不满。

2001年2月的一天,商州区公安局在北广场召开“公判大会”。原法轮功商州义务辅导站站长、商州中学退休教师刘发琪被警察五花大绑,刘发琪的女儿刘爱莉被戴着手铐,他们父女的脖子上挂着“x教分子”的大牌子被警察押到台上。在大会上,公安局公开宣布刘发琪父女被拘留。然后,刘发琪父女被押到卡车上在市区“游街示众”。后来,刘发琪被非法劳教3年、刘爱莉被非法劳教2年(所外执行)。从此,刘发琪被商州中学停发了养老金,生活极度困难;一到敏感日,就骚扰不断。所以,刘发琪在精神摧残和经济迫害下,身体很快衰老。后来,带着无比的羞辱和忧伤含冤离世。

2001年3月,法轮功学员蔡淑平被商州区公安局非法劳教3年,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在女子劳教所,蔡淑平不仅遭受了大强度、长时间体力劳动的身体折磨,更遭受着被强迫洗脑、转化的精神摧残,被逼着看污蔑师父、诋毁法轮功的录像、材料,被逼着写“认识”、写“保证”。尤其是2002年江泽民来过陕西之后,劳教所就开始了惨无人道的暴力转化。蔡淑平因不配合而遭受了多种酷刑折磨,被罚站、“坐小板凳”、 一个月不许睡觉,使脚腿全部肿胀;被吊铐挂到窗户上28天;冬天穿着“约束服”(单衣)被关在冰冷的水房里冻,还从脖子灌冷水。残酷的迫害,曾使蔡淑平多次昏死过去。

2005年5月5日早上,法轮功学员薛雪珍再次遭到绑架并被非法劳教1年。在看守所里,因薛雪珍拒绝穿囚服、背监规,所以长期被惩罚、戴手铐。警察故意把铐子上紧、钳进肉里。在看守所,薛雪珍两次被强迫抽血化验,后来她才明白这可能是为活摘器官做准备。为了把自己在看守所受到的迫害记录下来,薛雪珍以日记的方式开始写《狱中纪实》。被警察发现后,2005年12月薛雪珍被转押到了条件更恶劣的榨水县看守所。薛雪珍强烈抗议警方的迫害,得到榨水看守所一些明白真相警察的同情,加之同修和家属的积极营救,所以3个月后薛雪珍又被转回商州看守所,直到2006年5月4日回家。

2006年,因为讲真相,蔡淑平被商州公安局绑架到看守所,非法拘留60多天。期间,警察抄了她的家,抢走了法轮功书、电脑、光碟和其他法轮功资料。

2011年10月,商洛市的街上发现了法轮功资料,商州区公安局诬陷是蔡淑平撒的,蔡淑平被非法拘留1个月,同时又抄了蔡淑平的家。后来,因事实不清,不了了之。

2017年10月10日左右,礼泉县法轮功学员梁得春在商洛市柞水县、自己的娘家讲真相时被柞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郭淑琴等绑架。

2017年10月11日,柞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郭淑琴带领公安、武警几十人全副武装,荷枪实弹,跑了几百里路,包围了礼泉县建陵镇东山村的一条街道。在光天化日之下,对法轮功学员李美化非法抄家、绑架。抢走了李美化家私人财物达三、四万元,把双腿残疾的李美化绑架到柞水县看守所。

2017年12月21日,陕西省礼泉县三名法轮功学员穆明武、苟小频、李静去柞水县城发真相资料时,被柞水县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

2018年1月11日晚,礼泉县建陵镇东山村法轮功学员袁玉龙被柞水县公安局警察绑架。袁玉龙是2017年被柞水县公安局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李美化的丈夫。袁玉龙、李美化夫妇被绑架后,家中只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十岁左右的孩子,无人照管。

2018年年初,柞水县公安局非法逮捕了法轮功学员李美化、袁玉龙、李静、穆明武、梁得春、苟小频。将这六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柞水县检察院、法院。

2018年7月19、20日,柞水县法院开庭,对礼泉县法轮功学员李美化与她丈夫袁玉龙及李静、穆明武、梁得春、苟小频六人非法审判。柞水县法院还叫了记者,在法院的三层楼安了电视现场直播,弄来许多干部群众,公开他们的邪恶迫害,造谣污蔑法轮功,欺骗、恐吓不明真相的群众。期间,家属为李美化、袁玉龙聘请了律师,法院既不让会见,也不让参加庭审;李静三番五次要求请律师,被拒绝。警察编造的案卷里的好多东西都是作案警察自己捏造的,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知道。李静当庭做无罪辩护,被法官强行制止。法院非法判身患残疾的女法轮功学员李美化3年6个月,判法轮功学员袁玉龙3年、李静16个月、穆明武12个月、梁得春10个月、苟小频8个月。他们上诉到商洛市中级法院,被驳回上诉、维持冤判。2018年9月9日,李美化被劫持往西安女子监狱迫害;其丈夫袁玉龙被劫持到陕西渭南监狱迫害;夫妇两人还被法院勒索罚金10000多元人民币。梁得春被勒索并由亲戚给交了3000元,并作保,才回家。

【合计】从1999年7.20到2019年,商洛市各区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字和名单分类统计如下:

【绑架】15人次

2000年3人:(商州区)蔡淑平、刘爱莉,(山阳县)薛雪珍。

2001年3人:(山阳县)陈道桂,(商州区)刘发琪、刘爱莉。

2005年1人:(山阳县)薛雪珍。

2006年1人:(商州区)蔡淑平。

2011年1人:(商州区)蔡淑平。

2017年5人:(柞水县)李美化、梁得春、穆明武、苟小频、李静。

2018年1人:(柞水县)袁玉龙。

【非法劳教】4人

20014人:(商州区)蔡淑平、刘发琪、刘爱莉,(山阳县)薛雪珍。

【非法逮捕】6人

2018年6人:(柞水县)李美化、袁玉龙、李静、穆明武、梁得春、苟小频。

【非法判刑】6人

2018年6人:柞水县法院判李美化3年6个月、袁玉龙3年、李静16个月、穆明武12个月、梁得春10个月、苟小频8个月。

【非法洗脑】1人

2001年1人:(山阳县)陈道桂。

【非法抄家】5人

2000年1人:(山阳县)薛雪珍。

2001年1人:(山阳县)陈道桂。

2006年1人:(商州区)蔡淑平。

2011年1人:(商州区)蔡淑平。

2017年1人:(柞水县)李美化。

【敲诈勒索】5人26250元

2000年1人:(商州区)蔡淑平250元。

2001年2人:(山阳县)薛雪珍10000元、陈道桂3000元。

2018年2人:(柞水县)李美化10000元、梁得春3000元。

【迫害致死】1人:(商州区)刘发琪含冤离世。

结语

中共和江泽民流氓犯罪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从决策、部署到使用的手段,可以说是集人类历史上一切邪恶之大全,超越了过去所有邪恶生命对神佛、对正信的迫害,堪称史无前例。人间恶首江泽民提出的对法轮功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总目标,正是这种邪恶之最的集中表现。这场迫害不但制造了五千年人类历史上的千古奇冤,也形成了二十一世纪最大的人权灾难。这些从本综述中都能彰显出来。

在编辑整理这篇综述的过程中,看着那些遵从真、善、忍法则,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一个个被非法抄家、被抢劫、被勒索、被洗脑、被绑架、被劳教、被逮捕、被判刑、被殴打,被酷刑折磨,以至被致伤、致病、致残、致死,上演的一部部流离失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间惨剧,任何一个良知尚存的人,都会为之伤感、动容!

古人云:“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举意已先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古今中外,那些迫害正信、迫害敬神敬佛的人,最终的下场都是悲惨的。中国历史上记载的三武一宗(即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与后周世宗)因迫害佛法,都在壮年暴毙,虽情节各异,但结局却惊人的雷同。古罗马帝国迫害基督教近300年,结果导致四次大瘟疫爆发,强大无比的罗马帝国彻底覆亡。判处耶稣死刑并把他钉在十字架上的罗马帝国总督彼拉多,最后在绝望与疯狂中自焚身亡。出卖耶稣的犹大上吊自杀。后来的皇帝尼禄故意在罗马城纵火,嫁祸于基督徒,四年后众叛亲离,30岁的他被逼用匕首刺进自己的胸膛,自尽身亡。这一切至今仍给世人留下深刻的警示。

善恶有报是宇宙运行永恒不变的金规铁律,对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人的迫害,注定了中共邪党必遭天谴、彻底覆灭的命运。所有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而不知悔改的人,也必然逃脱不了为中共殉葬的凄惨下场。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九日发布的《迫害法轮功19年间(全国)逾两万人遭恶报》、同年八月五日发布的陕西省迫害法轮功二十年174人遭恶报和其它多篇报道迫害大法遭恶报的无情事实就是明证。正如《太上感应篇》所说:“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目前,陕西省对法轮功的迫害仍在继续。我们怀着善念提醒陕西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特别是政法警察,你们对法轮功的迫害不仅触犯了人间的法律,更触犯了天法,堵死了自己生命的自救和再生之路。希望你们也能看一看这篇综述,认真的反思自己二十年来,在中共邪党残酷迫害法轮功的黑暗历史中,在人类正义与邪恶最后决战的历史大戏中,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上天有好生之德,会给一切善念尚存,迷途知返的生命留下自救的机会。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只要立即停止迫害,忏悔过去的罪错,保护法轮功学员,揭露邪党罪恶,尽快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九字真言,就一定能峰回路转,走过劫难,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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