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我今年七十七岁了,家有老伴。 我老伴有个习惯,一年四季每天早晨和晚饭后必到街里蹓跶一会儿,天天如此。 那是二零一七年冬天,一天晚饭后他出去蹓跶,我在家学法。八点多钟他回来了,進屋笑呵呵对我说:“老伴,发财了!”我说:“捡到钱了?那可不能留啊!”他说:“知道了,师父叫我们做好人,我能留吗?”他虽然没修炼,但看过《转法轮》,也经常看真相资料。他边说边把钱包递给我。 一个浅黄色,一尺左右长,八寸左右宽的大夹子,里面分两层装的都是满满一百元的钞票,共五千元,中间夹着一个微型小手机。我说等会就能来电话。 话音刚落电话响了。我拿起电话说:“你好,有事吗?”她急切说:“我钱包掉了!”我说我们捡到一个钱包。你到某某地方等着,我们送给你。她高兴的说:“太好了!太好了!谢谢!现在还有你这样的好人……” 已是晚上九点多了,那晚还特别冷,白天雪化了,晚上又结成冰,路很滑,高矮不平,又没有路灯。我们俩相互搀扶着到了约定的地点。看到两个人站在路边灯光下,我问:“你们在这干啥?”她说:“我们在等好心人给我们送钱包来啊!” 我把钱包递给她,说:“你看看钱少没少?”她一把把钱包抓过去,看看说:“太好了,谢谢!”并说:“我二姐病了,我们去给她送钱,结果把钱包丢了。我想,这下完了,这些钱是找不到了。我二姐也很着急。刚刚我打电话告诉她钱包被一个好心人捡到了,一会就送给我们。我二姐很高兴,再三告诉我一定好好谢谢人家,现在哪儿还有这样的好人?”边说边从钱包里拿出几百元给我们。我说:“我们一分钱也不要,我们要想要的话,把钱拿出来,把钱包和手机一扔,你到哪去找啊?”她说:“是,是。”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大法师父教我们做好人,更好的人。遇事首先为别人着想……”老伴也说:“要不学法轮功,黑天瞎火的能给你们送钱吗?” 我问:“你们在哪上班?”她说她是开诊所的,丈夫在教育局工作,二姐叫某某在政府上班。我说:“你们知道‘三退’保平安吗?”她说不知道,我给她们讲什么叫“三退”,为什么要“三退”,可我们怎么讲他们就是不表态。我说:“你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吧。”她答应着,就是不提“三退”总用“谢谢”二字搪塞。我看她们中毒太深了,一时讲不通就说:“那你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保个平安吧,告诉你二姐不要迫害法轮功,迫害法轮大法弟子,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法轮功那会遭报的。” 我想她们虽然没有三退,最起码她们知道了学法轮功的都是好人。说完我就拉着老伴回家了。到家已是十点多了。 此事被我们小区某书记知道,非要写个报导。老伴回家告诉我,我说:“你告诉他我们是学法轮功的。” 写到此我想起师父说:“我说我们法轮大法这块是净土,我敢这样说,我们学员要求心性很高嘛。”[1]不是吗?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法轮大法义解》〈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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