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作为修炼的人,遇到什么事情都不是偶然的,一定是有自己在那个麻烦中必须去掉的执着心,特别是邪恶派人找上门来时,更是需要我们放下一切执着去应对的。 我曾经历了几次派出所警察的电话骚扰。二零一七年八月,全国性的骚扰也波及我市,很多法轮功学员都被派出所警察骚扰,或打电话或到家中录像、拍照。一天正好是我女儿结婚回门期间,接到派出所片警电话,我告诉他我有事正忙,过后有时间我再回电,他答应了。当天晚上我就回了电话,给警察讲了真相,但是他并不认同,声称还要找我,因我当时没在户口所在地住,所以他不知道我住哪里,非要追问我的住处,我没告诉他,随后我又给他写了一个很长的真相手机短信,希望他能明白真相。 二零一八年七月,派出所又有一个女警给我打电话,问我还炼不炼,我说:我炼也好,不炼也好,这是我个人的信仰问题,不需要你们管吧。她说:你应该学学法律。我说:谢谢你的提醒,我学了。我们就是遵纪守法的,没有触犯任何法律,炼法轮功也不违法,公安部、国务院规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你们也得学学法律,依法办事啊。她说:这是上面定的。我说:上面定的是法律吗?她马上气急败坏的说:你是不是不和我们打交道啦?你这事我们就这样报上去了,以后也不找你了,你可想好了,将来你的孙子上学、当兵都受影响。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下来以后我反思自己,为什么触动了她恶的一面,让她发火了?肯定是由于自己内心不够纯净,有争斗心、对抗的心等,对方没有感受到我的善,才使她发怒,从而抵触真相。 二零二零年三月的一天上午,派出所片警(新来的)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有我们小区附近一个法轮功学员因为发传单被抓了,问我与别人有没有联系,还说有时间到我家来一趟。 从片警给我打电话的语气判断,我感觉这个警察很善良,于是当天晚上,我给他打了电话,告诉他不要来我家,不要参与迫害,并给他讲了真相。我们都是在很友好的气氛中做了交谈。他首先提到“天安门自焚”,我给他讲自焚是假的,是电视台导演的。他说:这怎么可能?你怎么知道的?我就给他分析从录像中看到的不合常理的地方,他无话可说了。在谈到中共的邪恶时,他并不接受,一直强调中共如何好,如何强大等,认为法轮功在搞政治等等。最后我说:快找真相看看吧,通过谈话,我看你不了解中共,也不了解法轮功。他沉默一会儿说:咱们今天就谈到这吧,看来我们还得谈谈,我有时间找你。这次电话打了二十多分钟。 第二天,我在背法时心静不下来,老是返出与警察的对话。不到三百字的一段法,我背了一个多小时也没背过。我急了,心想不想它了,这不是干扰吗?这时正好背到:“真正修炼得修炼你这颗心,叫修心性。”[1]这句话一下子就让我清醒了。认识到当前这个骚扰不正是给自己修心性的好机会吗?我要放下一切不好的念头,用最纯净的心去给警察讲真相。前几次因为怕他们知道我的住址,所以一直有躲躲藏藏的怕心。这次,在疫情期间小区都登记了出门证,他们已经知道我住在哪里,所以这个怕心也就放下了。还需要放下的就是怕被迫害的想法,一丝不留,我是来助师正法的,我是为众生得救而来。想到这里一股正气瞬间充满全身,再也找不到“怕”那种物质了。 过了几天,警察又打电话,说:你不是不让我到你家去吗?那你到社区这来吧。我问:你叫我去有什么事?他说:也没什么事,就是聊一聊。我说:那儿都有什么人?他说:就我和社区书记。我说:你不能录像、照相什么的。他说:没有,没有。我说:那好,你等一会。 一路发着正念,我不一会到了,他把我迎到书记办公室,坐下来很热情的寒暄了一会儿。书记问我什么时候开始炼功的,我告诉她:一九九六年,别看那时候我还年轻,当时身体不好,生完孩子后就开始便秘,后来就得了痔疮,发炎的时候,难受的不行,九年的时间,非常痛苦。炼了功后没几天就好了。还有子宫肌瘤,每年妇科检查都让我去做B超,单子上都记录有子宫肌瘤的大小,都给标出来了,眼看一年比一年大,后来竟不规则出血,那时我还考虑是不是去动手术。后来炼了功也是很快就好了。书记说:唉,练什么都一样,只要坚持下来,都对身体有好处。我说:不一样,在这之前,我练过好几种气功,都不管用。炼了法轮功就好了。警察说,那也不能违法呀。我说:那当然了,我们就是按照真、善、忍去做人的,怎么会违法呢?我们不伤害任何人,你看在这个社区,在我们这个派出所管辖的这片,危害他人和社会的坑、蒙、拐、骗、偷等不好行为肯定没有炼法轮功的,他们俩对视一下没吭声。我接着说:在2000年公安部发了一个39号令。那可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这三个国家权力最高机构发的,规定十四个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2014年6月2日《法制晚报》又重申了一次,十四个邪教,里面还是没有法轮功。警察有点不愿听了,说:“不可能。”我说:不信你查一查。他当时没查。 紧接着书记说,做好人我也赞同,人就得做好人。但是,脑子里别想那么多,那么远。我明白她想说什么,她想说不让我信神。我说:人得有信仰,得有个做人的标准,违背那个标准的事就不能做。上面让说的、做的不一定是对的,你看这次疫情,开始说没有人传人,把李文亮医生等把人定为“造谣者”被警察训诫,可是后来疫情爆发了,瞒不住了,李文亮也死了,老百姓不干了,要求追查责任,结果弄来弄去找了几个警察当替罪羊,那如果没有上级的命令和指使,警察敢去训诫吗?那当追责的时候上面怎么都不承担责任,都推到基层的警察身上?书记说:哎,没办法。警察说:历朝历代都这样。 这时,从外面進来一人,递给书记一张纸。书记说:咱们这有一个表,你签一个名字,就是保证不违法,不反社会,反正咱们也不违法,也不反社会。她递给我,我第一眼就看到法轮功三个字。我马上说:这上面有法轮功,我不签,我要签了,就证明说法轮功是违法的,法轮功不违法。他们俩有点愣了。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 50 号 》,在其中的第99条和100条已经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等出版物的禁令。他们俩马上拿出手机来查,警察很快找到了,书记找不到,警察还教她怎么用百度搜索,看后两个人不说什么了。书记说:那废止了,也不一定让出版哪?我说:你不能这样说,出版不出版是另外一回事,他废止了,说明他们纠正了错误,法轮功不违法。警察说,我们回去好好学习学习。 我一看时间说:快十二点了,我得赶紧回家做饭,家里还有病着的老人呢。他们说:行,赶快回去吧。他们很客气的送我出了门,谁也没再提让我签字的事。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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