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九日】一九九七年,由于领导贪污腐败导致单位倒闭,我下岗失业了。后来我经营文具、皮件和电器生意。在生意场上,尔虞我诈、明争暗斗,相互妒嫉,同行是冤家,无商不奸……这些,作为新手的我,几天就领教了,常常被老手们排斥、打败。 在中国这个“下岗失业工人一片片,贪官污吏一串串”的恶劣环境中,要想吃上饭,就得凭“本事”。于是为了钱,我没有了真诚,不认亲情,不识友情,谁的钱我都挣,没有我不宰的人,虚情假意,善于伪装,同行之间矛盾重重,甚至与自己经商的亲人都有隔阂。 一次,我因为与邻居大姐争顾客,闹翻了,互不说话很长时间。她总是把脸扭向一边不愿看我,我也不愿理她,看到她我心里就憋闷。 一九九八年底,一位卖花卉的女士介绍我学法轮功,并告诉我:学法轮功就要按大法要求的真、善、忍去做。我想:我要是学了法轮功,按真、善、忍去做,欺负我的那些冤家就这样了结了?不行,我要治治他们后再学大法。于是我找到一家公用电话,打算冒充顾客污蔑他们的产品是劣品,吓唬要告他们。一想到他们生气的样子,我心里暗喜。可是我的电话本在这时却不翼而飞。后来才悟到:那时师父就已经开始管我了。 师父说:“在社会交往当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我们常人修炼的这一部份,不管你有多少钱,当多大官,你搞个体经营、开公司,做什么生意都没关系,公平交易,把心摆正。人类社会各行业都是应该存在的,是人的心不正,而不在于干什么职业。过去有个说法,什么“十商九奸”,这是常人讲的,我说那是人心的问题。要人心都摆的正,公平交易,你多付出,就应该多挣钱,那也是在常人中你付出才得到的,不失不得,劳动所得。”[1]我想:我不能再和以前那样做人了,我要按大法要求的真、善、忍去做。首先要善解矛盾。 我从家里拿来苹果分给同事们吃,主动与他们和好。可是那位与我争顾客的大姐就是不领情,把我给她的苹果放那十多天也不吃,故意让我难堪。我心里想:我修大法了,你就是铁,我也要熔化你。不就是利益带来的矛盾吗?于是有的货物我就不進了,把这个钱让大姐赚了吧。只要顾客来买我没有的东西,我就让顾客去买大姐的。终于把她感动了。后来她还退了党,相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一天,一个男士要给他单位领导买包,他看中了我货架上的一个文件包。我告诉他价钱后,他觉的这个文件包这么精致,一点不贵,没有砍价,掏给我钱,拿着包就走了。我手里拿着钱,愣在那里,心里有点不安。因为很少有顾客不砍价的,为了防止顾客砍价,我把价位略提高了一些。可是男士没有砍价,就高出了我良心卖的价位。我把钱握在手里,始终没有放包里,就希望男士回来,把多余的钱退给他。果然不大一会儿,这个男士又回来了,说他经理不是要这样的包,要出去开会,想买个装洗漱用品的包。我高兴的把钱退给了他,领着男士去其它摊位买了更合适的,心里如释重负。 师父教我们同化真、善、忍。作为弟子要听师父的话,宁愿自己吃亏也不能去坑害别人。邻铺的弟弟卖货,收了一张百元钞票,找不开钱,让我给他换些零钱。我没有犹豫就把百元钞票收下,给他换成了零钱。可是我发现他给我的这张钱是假钞。我想:如果我把钱退给他,他一定得想办法花出去。我是大法弟子,不能让这个假钞去坑人。我默不作声的把这张百元假钞撕成碎片丢進了垃圾袋。后来我自己也收了一张假钞,同样撕碎丢進垃圾袋。 在很短时间,大法就去掉了我的妒嫉心、争斗心、怨恨心,利益心,我心里好轻松、好舒服。 而且我的生意也没有受损失,就像师父说的:“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1]后来一个大客户连着三年定购我的物品,使我的收入有增无减。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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