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69岁的法轮功学员、退休教师王金华先生,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被德州市夏津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十月十日被夏津县法院人员劫持到山东省监狱。 当时,王金华查体不合格,血压高,肺部有阴影,监狱不收,但平原县国保大队警察和夏津县法院人员把王金华带到私人开的小门诊,出具假的单据,强行把王金华劫持进监狱。 王金华刚进监狱时,被带到济南市的武警医院,后转入监狱内部医院。 王金华的儿女们听到消息后,又是伤心,又是担心他们的父亲,在二零二零年一月底前曾三次去监狱探望王金华。每次见面,仅几分钟,狱警在后面跟着。 第一次,儿女们发现他父亲镶的牙没了,问王金华,他含含糊糊的说拿下去了;第二次去,看到王金华脸上有青色的瘀痕,问他,他支支吾吾的说摔了一下;第三次去看王金华时,发现他的脸部浮肿,说话有点条理不清,问他怎么了?他说:“他们往里头给我打药,三天不给我吃饭。”后又气愤的和他的儿女说:“我家里还有一万块钱,去告他们,告他们。” 他的儿女看到父亲这种情况,和监狱交涉,想给王金华办理保外就医,监狱警察说,不可能,他连我们的话都不听,回去更不行,坚决不行。 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区长孙鲁光、指导员张伟、副区长郑杰都是积极执行中共恶党的迫害政策,经常指使监狱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毒打、罚站、不让睡觉、不让吃饭等手段。 山东省监狱: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91号(济南市210信箱11分箱) 邮编:250100 十一监区区长: 区 长:孙鲁光 职责 总体管理犯人、指导迫害法轮功学员 教导员:张伟 职责 管理犯人、偏重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区长:郑杰 职责 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区长 小队长:王栋 职责 隶属副区长郑杰指挥,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 小队长:石× 一般警察,但时常污蔑大法和法轮功学员,仇视法轮大法,言语很邪恶 电话:0531 - 87075293 直接参与迫害人: 夏津县法院审判长:魏庆彪 陪审员:孔媛媛、杜厚志 书记员:张静 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张健 指派辩护人刘振礼,山东金剑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平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洪江17605348102, 小队长姚甲凯18865346697 610主任:焦红霞 17605348198 山东省平原县公安局: 局长王刚0534-4211069、18905446789 关于王金华被迫害情况,请看明慧网报道:《八次被绑架 山东退休教师王金华控告江泽民》、《山东退休教师王金华诉江后三次被迫害》、《山东退休教师王金华被诬判两年、劫持入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