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六日】我把在一个多月前摔跟头的事说出来,请同修引以为戒。 今年过年,丈夫从外地打工回来,给我买了一个手机,要给我装微信,我说不用微信。丈夫说:“别人家在外打工,家人都通过微信视频聊天,你不装微信,人家还以为我没有家呢。”他这样一说,我不忍心,就让丈夫给安装了。这不是夫妻情吗!就想不玩就行了。 可丈夫又给我装上快手,明知道不对,心想等他走了就删掉。可是这一玩,就玩了两个多月,有时玩快手时把饭都烧糊了,可想当时多执着。后来把快手删了,但微信还没有删。 有一个同修要去南方,在火车站时,因为身份证被中共邪恶做了手脚,被警察翻包发现了大法书,同修被警察送到了派出所,结果同修把我也说出来了。表面上看是同修说出了我,实际是自己有漏,被邪恶钻了空子。 一天,来了七、八个警察,進屋就翻柜子,非法抄走了一本小版的《转法轮》和一个手抄本《转法轮》,还有一个平板,当时我都蒙了。警察让我下楼,我就跟着下楼。在楼下,我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做好人没有错,但是声音不大,好面子的心上来了,怕人知道笑话。 在警车上,一个警察说我:“你的任务是发正念,求你师父救你。”我想这哪是警察说的,分明是师父借警察的嘴点醒我。我就开始发正念,求师父救我。我一直在发正念。可是腿一点劲都没有,全身软绵绵的。我就在心里背《洪吟二》<怕啥>。 发了一会正念,感觉好多了,我想既然到这来了,就是要跟他们讲真相,我跟他们说:“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真、善、忍是普世价值,做好人没有错,法轮大法叫人道德回升,做一个为他的生命。”我觉的警察很可怜,没有怨恨心,就是要救他们。 我说:“我没修炼法轮大法之前,一身病,修了法轮大法,全部都好了。”警察说:“回家不要炼了。”我说:“回家必须炼,如果我不修炼,我身上任何一种病,花多少钱都治不好。”我又跟他们讲歌唱家关贵敏得了肝硬化,通过炼大法都好了,还有贵州藏字石,那石头上天然形成的“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那是天意。又说武汉肺炎疫情,很多人都通过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吉言都好了。现在疫情始终都没有停止,你们要为自己选择了一个美好的未来。我告诉他们:“你们上指下派,也不容易,把枪口抬高一厘米。” 警察说:“都知道。” 警察问我来过这里吗?我说:“没有,为什么要来这里?”警察说你这是第一次,我说也是最后一次。警察问我:“你的周刊是哪来的?”我说:“不知道。”他说:“不说,关你个三年五年。”我当时想也没想就说:“你说了不算,大法师父说了算,大法师父叫我今天回去,我今天就回去。” 当时警察就火了,他说:“你现在就从这里走出去。”我知道这是我的不善招来了警察的生气。他说:“你们同修写文章不是说从我们眼皮底下就走了吗?你给我走一个。”我就在心里想:这不是我呆的地方,我得出去救人,求师尊救我,我今天就回去。 我这场魔难就是玩快手、玩微信导致的。我知道我认识的同修还有玩微信的。我要放下夫妻情、儿孙情、利益心等诸多人心。 我还有不愿听不好话的心,那天去一个同修阿姨家,阿姨说你在家好好学法吧,这次出事真得好好找找自己,还说了一些我不愿听的话,我的心里就不舒服,当时就反驳说:“我咋没找自己呢,我说我玩微信、太自我、有人心造成的。”回到家就想自己没做好,这不是又不向内找自己的不足,而是向外看吗?不愿让人说这不是妒嫉心吗? 有一次,我给同修写发正念的口诀,写到“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认”[1]。我当时想别写师尊的名字,万一让警察看到,我就写我是师尊的弟子,只走师尊安排的路,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认。要是有不好的意念上来,就灭它,这不就让警察抄家时看到了吗?都是自己不正确的想法招来的。 这之后又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从派出所回来,我想得为同修着想,尽量不接触更多的同修,可是我的小喇叭一个多月都不好使,我按一,它就跑到二,按五它就跑到六或七。我悟到是我后退了。 那天去一位同修家,同修最近也是没出门,我就跟同修说:“咱们上旧势力当了,它叫咱们分开,咱就分开,这不是师尊要的,师尊让我们形成整体,咱们也得出去救人,咱们和师尊签约来助师正法,不能在家消极承受,要听师尊的话,兑现史前誓约。”师尊说:“讲真相,救众生,这就是你要做的,除此之外没有你要做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你要做的。”[2]救人就是咱们的使命,看到了同修状态不是太好,学法少了,炼功少了。我说,咱们还要在一起配合讲真相救人。我回家炼功,小喇叭一切正常了,再也不后退了,我知道这是我做对了。 我知道我没有同修那么精進,他们天天出去讲真相,一退都是几十个,跟同修比,我差的很远,学法有时走神,炼功能天天坚持,但有时不能入静。师尊告诉我们曾经和师父层层下走,千万年的等待,亿万年的轮回,千万珍惜师尊用巨大的承受为我们延长来的时间,做好三件事,听师尊的话,做一个真修实修的大法弟子。 有不在法上的地方,敬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第二部份)》 [2]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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