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十八年前,2002年6月29日下午在贵州省清镇市青山园殡仪馆“解剖室”里,按尸检规定各种手续具备、各方人士到齐。贵阳医学院三名法医对编号为“无名尸”的一具男尸进行了“尸检”。7月9日(十天后)一份封面为《贵阳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书》(以下简称:《尸检》)报告出笼,其结论是:“叶逢林系因急性血源播散性粟粒性结核病致急性全身性结核菌毒素作用、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属病理性死亡。” 两三年前,友人偶然见到并阅读到这份《尸检》报告,其中“主支气管腔内充满液体并混有食物残渣”在他眼前停留,他非常果断地说:法轮功学员叶逢林是被强行“灌食”而死亡的!被震惊后的友人们手拿《尸检》报告,走访了身边的医生、专家和学者等,都一致肯定了:被“灌食”死亡的结论。一年前,有身为医生的法轮功学员从医学角度写来《专家答疑血源播散性结核病有关知识》和《对法轮功学员叶逢林死亡真正原因的分析》文章。 十八年后的今天,友人们意识到该是着手成文,曝光《一份尘封十八年“尸检”掩盖下的罪恶》的时候了! 一、《尸检》报告 《尸检》报告分为:贵州中八劳教所医院提供的,叶逢林在该院住院及死亡的【案情简介】,和贵阳医学院法医对解剖尸体后的【鉴定】(包括:“尸体解剖检验”、“分析说明”和鉴定结论”部份)两部份。在静心阅读和思考后发现:《尸检》报告本身的文字语言对叶逢林的死亡:一方面透露出“灌食”死亡真相;另一方面又将“结核病”强加给死者,用假相加以掩盖;再一方面又在假相基础上再编造出与事实相违背的【鉴定结论】。这便是《尸检》报告掩盖下罪恶最直接的表现。 1、《尸检》透露被“灌食”死亡 法医“尸体解剖检验”中:“喉头、会厌部份大量胃内容物积存、食道内多量内容物积存”,“胃内物为半消化状食物,形状正常”,“主支气管腔内充满液体并混有食物残渣”等文字语言表明:(1)在喉头、会厌、食道、胃内和主支气管腔内,都同有“胃内容物积存”。也就是说在这五个部位都有同样的食物停留在那里;(2)用“大量”、“多量”、“充满”等量词说明喉头、会厌、食道、主支气管腔内等部位“胃内容物积存”的数量是多量,而不是少量的;(3)五个部位积存的“食物形状”应该是一致的:“液体并混有食物残渣”。即“液体”为主要成份的,“混有食物残渣”为次要成份。 这与人的正常“用食”是相冲突:喉头、会厌、食道是人正常进食的主要通道,食物被停留在这些地方就不正常!在某一处稍有堵塞都会对生命造成威胁,而叶逢林正常进食通道的几个部位都同时被食物堵塞,这还有命吗?!气管是供人体呼吸循环的部位,而叶逢林的“主支气管腔内充满液体并混有食物残渣”,表明呼吸通道被完全堵塞,那会死的更快! 劳教所医院【案情简介】:“6月24日以来,患者拒绝服药、输液等。”与“主支气管腔内充满液体并混有食物残渣”,看出:向法轮功学员叶逢林灌的“食物”主要是“灌药”,即将“药”与食物“流质”拌一起,用食管插入食道,由于“患者拒绝服药”挣扎不往下吞,这便是喉头、会厌、食道、胃内里面“胃内容物积存”的由来;同时食管被从食道里挤出来后,又被往回插,结果食管被插入气管(食道与气管是紧挨着的),药与食物拌成的流质的液体就直接进入主支气管内,这便是“主支气管腔内充满液体并混有食物残渣”由来;加上,劳教所医院的【案情简介】中:“6点30分该患者大汗淋漓、面色苍白、呼吸急促、口唇绀紫”是死前的惨状;“2002年6月27日7点30分心跳、呼吸停止死亡”是死亡状态;而给出的“死亡原因:呼吸循环衰竭。”这便是叶逢林死亡前状态的由来。 2、《尸检》又编造“结核病”加以“掩盖” 《尸检》中【鉴定结论】说:“叶逢林系因急性血源播散性粟粒性结核病、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属病理性死亡。”我们认为是错误的结论、是强加给死者的、是假相,是在掩盖事实真相,为什么?以下,就【鉴定结论】涉及到的三句话加以分析论证。 首先,根据《专家答疑血源播散性结核病有关知识》:“血源播散性全身粟粒性结核病,是由于肺内原发病灶或肺门干酪样坏死灶,及肺外结核病灶内的结核杆菌侵入血流或经淋巴管由胸导管入血,所引起的疾病。”这里:其一“肺内原发病灶或肺门干酪样坏死灶,肺外结核病灶内的结核杆菌”等表现,都是在之前就患有结核病所致,而叶逢林从没有过“结核病史”,同时劳教所医院提供的【案情简介】中也无“结核病”字样;其二“该病多见于3岁以下的儿童”,而叶逢林是成年人;其三“临床上病情凶险,有高热衰竭(39度C以上)、烦躁不安等中毒症状。少数病例可因结核性脑膜炎而死亡。”;而【案情简介】中:叶逢林在劳教所医院时“体温保持在38度左右”,“27日5点半患者无不适”(死前一小时时),也没有“结核性脑膜炎”字样。所以说,“急性血源播散性结核病”是编造出来强加给死者的。 其次,“呼吸循环衰竭”不是一种疾病,而是导致死亡前的一种症状。 《尸检》中【鉴定结论】将“呼吸循环衰竭”与“急性血源播散性结核病”并列在一起,让人在感觉上产生错误认识:一是“呼吸循环衰竭”也是一种疾病,它同“急性血源播散性结核病”一起,是这两种疾病同时导致叶逢林的死亡;二是“急性血源播散性结核病”是引起“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的原因,“呼吸循环衰竭”是“急性血源播散性结核病”引起的结果,是这样的因果联系。 说它错误在于:“呼吸循环衰竭”不是一种疾病,而是导致死亡的一个症状;“急性血源播散性结核病”不是导致“呼吸循环衰竭”的原因,“呼吸循环衰竭”反过来也不是“急性血源播散性结核病”必然要出现的结果,是在混淆因果联系。因为“急性血源播散性结核病”不会引起“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除非有“结核性脑膜炎”的出现,而劳教所的【案情简介】中,连“结核病”字样都没出现,哪里来“结核性脑膜炎”?!所以说,“急性血源播散性结核病、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也是编造出来强加给死者的。 再来看【鉴定结论】中的最后一句:“属病理性死亡”。 根据《对法轮功学员叶逢林死亡真正原因的分析》一文:叶逢林没有“结核病史”、在劳教所医院死亡前,该医院给出的【案情简介】中也没有提到有“结核病”。怎么《尸检》中就出现了一个“急性血源播散性结核病”来?其最终是要把叶的死归于——来自叶身体内部的“病理性死亡”,这样,凶手们就可逃之夭夭了! “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原因:有来自死者身体内部的,如,严重冠心病病人,突发心肌梗死而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又如,患严重肺气肿、肺脓疡的病人,可因上呼吸道感染,致痰堵气道突发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有来自身体外部的“正常死亡”如:煤气中毒、交通事故、人为的机械性创伤(如拳击)、上吊等;法医结论说:叶逢林是“属病理性死亡”却没有事实;“非病理性”的,即外部“正常死亡”也根本谈不上;叶逢林的死亡的结论,只能是来自身体外的一种强力导致的“非正常死亡”,也就是“灌食”而死亡的结论! “属病理性死亡”是《尸检》结论中,对“死亡结论”的一种“定位”,是在给追查“死因”的活人,在思维上的“定位”,是在告诉你:不要乱想了,是死者自己的“疾病”导致自己死亡的。让你心安理得的把接受它们编造的谎言当成事实,不再“追究”是它们编造《尸检》的真正目的。 3《尸检》继续利用“文字语言”掩盖其它的一些真相 (1)就《尸检》中“左侧第5肋锁中线处骨折”的回答:劳教所医院【案情简介】中说是“抢救时胸外按压所致”,法医鉴定是“死后形成”,后者是在“证明”前者“是这样的!”;(2)《尸检》中只有:“系统尸检未发现外伤”,而“肝的部位表面有青紫色”却没有记载;(3)《尸检》报告很不完整:只有“文字结论”,没有出示支持结论的证据(即附件),如:各器官的解剖照片、切片照片化验结果证据;又如:肺脏等切片上有“粒粒性结核结节“的照片等证据。 二、解剖现场和事发前后 亲人被叫去劳教所。2002年6月27日晚上10点,劳教所:葛俊兰(女 40岁左右,所教育科)、驾驶员和卢永亮(贵阳三桥派出所所长)三人到叶逢林家里,一进门就对叶妻说:跟我们去一趟中八劳教所,最好是有亲人陪同。叶妻问什么事?回话说,去就知道了,不说!到劳教所被告知:“叶逢林已于今天早上7点30分死亡,是急病死亡!”但是,面对恶党政府有什么办法?陪同前往的亲人们说,来了,又知道叶逢林已经离世了,还是去殡仪馆见他最后的一面吧!乘车来到“青山园殡仪馆”,来到叶逢林的尸体面前,脸部已整容化妆,穿好衣服,看不出任何“破绽”,墙壁上标着编号为“无名尸”的字样,这样的“情景”不仅是“凄凉”还是“凄惨”禁不住眼泪夺眶而出。就是想大哭一场,叶逢林,你告诉我们,是谁把你迫害死的?! 围绕解剖现场。事隔十八年已经记不起要求尸检的过程了,只记得开始劳教所方是不同意尸检的。29号下午尸体解剖在青山园殡仪馆的解剖室里进行。 《尸检》报告记录:委托单位:清镇市检察院;委托事项:叶逢林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时间:2002年6月27日晨7点30分时;尸检时间:2002年6月29日下午;尸检法医:王杰、王磊、黄映康(贵阳医学院法医学教研室),张庆华、陈相(清镇市公安局法医技术室);照相:有贵阳医学院法医学教研室,和清镇市公安局法医技术室。 尸体解剖过程中有两件事至今还没弄明白:一件是,到腹部时,肠子迸了出来而且是白净清亮,没有食物通过“消化”后留下来的东西。但之前的狱警葛俊兰说“叶头天晚上还吃了两三碗饭”。在现场出现了肠子是空的没有东西时,有狱警在一旁说,“有人在头天晚上看叶敲着碗去食堂打饭”这事,看来是无法弄清了;二件是,在解剖一旁,有亲人伸手去摸尸体时,主持解剖的王杰制止说:“你不要动,这病菌传染很厉害的,我都没有戴手套!” (说“这病菌传染很厉害”,还没“取样检验”是怎么知道的?莫非是暗示死者亲人们点儿什么吗?或将来“追究”时,自己也有过“说法”或“出路”吧,《尸检》上的那一句“主支气管充满液体和混有食物残渣”,就可以告中八劳教所医院杀人灭口之罪恶了。你法医做出违背事实的真相的《尸检》,将来追究时其罪恶也是难逃的!) 尸体解剖后亲人们针对:(1)有肋骨一根被断开;(2)肝部位表面一大块青紫色;(3)肠子白净清亮没有东西是怎么回事?(4)在劳教所医院的主治医生为何不来现场?(5)要看叶死前穿的衣服等等提出疑问。奇怪的是:劳教所方没有所部头头,也没有叶逢林事发现场的相关(如医生和警察)人员。只有根本不在现场也不了解事发过程的两个年轻医生和几个狱警前来“应付”。亲人们听到的要么就不答复,如:肠子里没有东西是怎么回事?就没人答话!要么是矛盾的答复,如:肋骨断裂、肝部表面青紫色怎么回事?说抢救时造成的,问抢救在胸腔,与腹部有关系吗?要么就加以威胁如:亲人要看叶离世前穿的衣服,回答:“丢了!”亲人问:肯定是打死了人,衣服上有血迹,销毁证据把衣服扔了?站一旁的狱警刘遗瑞威胁说:“你以后要进来,我要好好收拾你!”其它狱警还美其名曰的说,是出于“人道主义”,才对死者整容换衣的。 法轮功学员叶逢林的死因,家属一直认为是被打死的。一直没有往别处去想。 三、叶逢林死亡的其它“谜团”和在劳教所法轮功学员中引起的反迫害 叶逢林,男,1958年生,1977年毕业于毕节师范学校,当过小学教师和校长,后调毕节县团结乡武装部。他以前身体不好,主要是脚痛;在中国社会的风气下也有不少坏习气:抽烟每天一包;喝酒经常醉倒;赌博在80年代那会儿,虽说是小赌,也经常参与、消磨时光。 1995年的一天,妻子说:你的脚不是痛吗?去炼法轮功吧!还说周围谁炼了法轮功病都好了,很神奇的。之后,叶逢林很快的就找到炼法轮功的人,请来了《法轮功》一书,回家后,就看的很入心。妻子回忆说:记得当时一动不动的坐在窗户前,天都很晚了还捧着书站靠在窗户下看,妻子从来没有看见他如此的专注过,妻子说,“吃晚饭吧!我看你这么专心在看书,不忍心打扰你”。吃饭时妻子问:“你这么用心,那书一定非常好看,是吧?”叶逢林回答说:“这本书好极了,……高深的很呀!”叶逢林看大法书、炼功后神迹出现:烟、酒、赌全戒了;对钱财也看淡了,外地出差回来发票找不着,也就笑笑就过去了,不报了!还在当地洪法100多人。 迫害发生后,他对修炼一直很坚定:被叫去派出所,警察说,你家里没搜到“东西”(指大法资料),但之前你到处叫人来炼功,影响很大,所以要管你。你要说声不炼了就不抓你了!叶逢林说:“不炼不可能!”后来被绑架到拘留所、送劳教所的5大队、6大队(专管法轮功的)仍然以坚持炼功的方式,来反迫害维护法。 2000年10月的一天上班时,接到县武装部开会通知,谁能想到这是个“骗局”,到后的叶逢林立即被非法抓捕送“拘留所”长达半年之久;在“超期拘留”期间,从每次的“提审”就是逼叶逢林“放弃大法修炼”,在监室里叶逢林以坚持炼功反迫害多次遭狱警毒打;2001年4月17日被宣布送贵州省“中八劳教所”两年半劳教;在劳教所的“专管队”,叶逢林因“抵制洗脑、不放弃修炼、坚持炼功”累遭毒打,满身是伤还被逼着每天做奴工。 2002年的1月,妻子带着准备中考的儿子到劳教所时,叶逢林的身体状态很好,还叫儿子用心复习迎接中考,儿子点头并说等中考后再来看望爸爸。谁能想到才半年不到,儿子这边刚结束中考,那边,传来父亲离世的消息。 2002年6月18日做奴工时,叶逢林身体出现发烧、出汗等“病状”;19日到劳教所医院测体温高达41度,狱医除开了点药外,什么也没做、也没说。回监室后,叶逢林加强背法炼功,加上同修精心护理,两天后高烧退了、能吃饭了、也能下床走动了。谁知在23日下午叶逢林被带进“劳教所医院”;24日就有了《尸检》中“6月24日以来,患者拒绝服药、输液”等的记载;就有了“27日早上7点30分死亡”的记载。《尸检》白纸黑字记录了法轮功学员叶逢林,在贵州中八劳教所医院住院期间,被“灌食”死亡的,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离开劳教所多年后的两个吸毒犯,分别遇见法轮功学员时,讲到26号到27号交替的那个晚上叶死亡的情景:一个说头天晚上值班到12点,说和叶说话到11点过,叶才回去睡觉的;另一个值深夜班的说,半夜一点多钟,一群穿白大褂医生急急忙忙的进医院说是抢救叶逢林。 2002年6月18日左右有发高烧、出汗的反应,但还在被迫做奴工,第二天上午从奴工场被喊去中八劳教所医院“就诊”,医生声称“体温41度”,但恶警只取了点药就带了回来。开晚饭训话时,恶警黎计明训话,不忘反咬一口:“有病怎么不早报告,高烧41度意味着什么?要死人的!”但恶警当时没有把叶逢林留在医院治疗,也没打算把叶逢林迅速送医院。 在法轮功学员的精心照护下,叶逢林躺了两天,高烧退下来了,能吃饭和下床走动了。可23日下午被带进劳教所医院,直到27日早上7点半,所医院宣布的死亡的3~4天时间里,所发生的一切事实真相人们一无所知。 《叶逢林在劳教所医院蹊跷死亡》文中说:2002年7月2日至3日,全中八劳教所所有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被集中在中八劳教所医院检查身体,包括抽血化验、尿检、B超、拍两次X光片、强制打预防针等十多项,恶警杨仁寿说象这样的体检“所里对你们每个人至少要花200多元”。这是所有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从未有过的体检。 接着,在7月法轮功学员被强制“体检”时,就提出要看望叶逢林均被以各种理由支开,在近一个月后实在无法隐瞒了,也只在叶所在的中队通报了一下;接下来,法轮功学员整体向劳教所方提出6点要求,包括:(1)为何隐瞒叶死消息、(2)详告死亡经过、(3)回答6月19日晚饭时狱警黎计明的训话、(4)要为叶开追悼会、(5)将叶与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的状况告知家人,(6)和不要再在叶死上做文章。结果,该中队只回答了(1)(2)和(6)条,其他的要求,说由劳教所部来人答复,第二天省劳教局一个局长来逛了一圈,瞅一眼迅速离开。 贵州中八劳教所警备队在2002年的9月,和冬季,两次在黑窝内发起对法轮功学员整体迫害。【在2002年9月,就以中八劳教所警备队为黑窝发生了大规模的迫害,劳教所医院还专门24小时派恶医值班,说是怕大法弟子发生意外。迫害的手段有:先是强逼看听诽谤大法的录音、录像,罚站、不准睡觉,如疲惫睡过去了,就用强灯照烤双眼;接下是消耗大法弟子的体力和妄图摧毁大法弟子坚定的意志,给吃(极少的一小点),在烈日下让劳教人员拖拉着跑步,此时正是大热天,就给法轮功修炼者穿又脏又臭的棉衣,再用棉絮全身用绳子紧捆着在烈日下暴晒,致使许多法轮功修炼者当场昏倒在地。再接下来是用各种手段侮辱人格、下流的谩骂、有组织有步骤残暴打骂、折磨、血腥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其恶毒方式集古今中外迫害之大成。】【2002年冬,劳教所又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再次迫害,其血腥迫害手段与2002年9月份如出一辙,只不过热天迫害手段换成用冷来折磨,有的甚至给脱的只剩一条裤衩,先淋透冷水,再拉到室外任冷风吹;拿冷饭给法轮功学员吃。】 当年参与迫害叶逢林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1、贵州中八劳教所六大队(叶逢林死时被关押在六大队,之前被关押在五大队) 2、团结乡派出所所长夏万祥,电话0857-8734004, 3、毕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赵庆阳、聂宗发,电话0857-8223041、0857-8221354。 4、叶逢林死后与叶逢林妻子交涉办理相关事宜的余江、刘遗瑞、葛俊兰(教育科科长,女40岁左右)等人至少应该是知情者。现贵州中八劳教所解体,人员分流到何处不详。 5、黎计明(2002年6月18日晚饭训话警察) 6、贵阳医学院法医学教研室:王杰(主持尸检的副教授,硕士生)王磊(副教授)黄映康(技术室) 7、张庆华、陈相(贵阳清镇市公安局技术科) 8、贵州中八劳教所医院年轻医生,女的(不知名)、男的(姓顾) 9、贵州省劳教局局长(不知名,2002年7月3日去中八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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