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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地区部份法轮功学员被经济迫害情况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黑龙江省牡丹江法轮功学员朱海玉,是牡丹江市第一粮库退休职工,2020年8月份开始养老金被停发,询问负责人,“理由”是因为她修炼法轮功。朱海玉在2014年向路人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被冤判3年6个月,2014年~2017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3年多,他们要求朱海玉返回关押迫害期间领取的养老金才能启动工资。他们给朱海玉看了文件(人社险函[2020]17号)发文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朱海玉到法院补办了一份冤判书(释放证明),他们给朱海玉算了一笔账:非法关押期间领取的养老金、非法关押期间调整上来的养老金、冤狱结束回家以后这两年调整上来的养老金,共8.6万元,要求朱把这笔钱返还给他们才能继续下一步所谓的启动工资。

牡丹江法轮功学员曹迎春,从2020年8月份工资被牡丹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停发直至今日。曹迎春曾多次去牡丹江市社保局找相关负责人询问具体情况,并用各种方式讲真相劝善,虽对方态度平和了,但仍是一句“按照上边的文件执行”为借口推脱。曹2014年4月至2018年3月四年非法判刑关押期间的工资近10万元被非法强行扣除,其中包括2018年末被强制缴纳1.6万元才启动了以后的工资。

法轮功学员赵桂玲,是牡丹江市原建材工业局退休干部,(事业单位)经改制后名为:牡丹江市水泥协会。因修炼法轮功,于2001年2月12日在家中被牡丹江市阳明区南山派出所绑架,非法冤判3年6个月。赵桂玲于2003年一月份由牡丹江看守所保外就医回家,方知自己的退休金已于2001年停发,单位向家人收缴了赵桂玲的退休金领取卡、和医疗保险卡。家人多方找有关部门:市人事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说明冤判情况;要求恢复应有的、被扣发的退休金,并提出依据什么文件扣发退休金,取消医疗保险,让单位领导拿出文件,孙勇(当时领导)当即找来负责组织、人事的李兴烨,李知情况后当时表态:他要请示“610”办公室;只要市“610”同意发,他就给发,让赵桂玲和家人回家等待答复。一周内,李兴烨来电话说“610”办公室答复:养老金就那样了不发了,并说:文件是国家机密不能看,一推了之。2001年至2020年退休金一直分文未得。

法轮功学员曲志敏,是牡丹江地区穆棱市第三中学退休教师。在2014年2月23日穆棱市场发神韵光盘是被穆棱国保大队李艳春、崔兴国绑架,由穆棱市法院杜蕴春,郝桂菊非法判3年,2015年5月教育局局长赵堂奎,人事股长李春梅研究开除公职停发工资。2017年2月出狱后多次找教育局、人事局、市长恳请恢复工资,他们百般刁难,后由教育局上报,人事局定格市长批准给了个低保每月540元。多次写信讲真相后这些当时参与人员全都调离原岗位,新上任的根本不听不管。

宋秀玉,牡丹江地区穆棱市第三中学退休教师。在2002年发真相资料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2002年10月开始停发工资,多次找教育局、政府、政法委、610等都无果。2017年与曲志敏一同找教育局、人事局、市长后才给了540元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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