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对凤城市法轮功学员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非法庭审。北京董律师和杨律师出庭为鞠世淼、孙忠琴做无罪辩护,律师要求法官退案,因本案不归司法机关管辖,不应审理,信仰无罪,制作、传播法轮功资料无罪。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八日,凤城市法轮功学员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在大兴镇安乐村三组讲真相,被当地村民恶意举报,遭多个警察堵截、绑架。鞠世淼被两个警察殴打,眼镜被打碎。 傍晚,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被劫持至凤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多个警察非法抄家,劫走打印机、大法资料等许多私人物品。当时在鞠世淼住所的法轮功学员周春玲也遭警察绑架。 当夜,孙忠琴、佟秀红、周春玲被秘密关押到丹东看守所,鞠世淼被非法关押在凤城看守所。周春玲被非法拘留十二天后释放。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宇、检察官助理王聪向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起诉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三位法轮功学员。 鞠世淼、孙忠琴的家属聘请了北京董律师和杨律师为自己的亲人做无罪辩护。九月四日,董律师向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递交了“请求贵院作出鞠世淼案不归司法机关管辖不予审理决定”的申请书,法院始终没给回应。 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庭审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三位法轮功学员都被戴着沉重的脚镣和手铐,走路都很吃力。法庭不让家属旁听,律师据理力争,审判长同意可以进两人。 下午一点开始非法庭审,律师要求法官、检察官回避,审判长没有采纳。律师要求除去三位法轮功学员的械具,被法官拒绝。律师要求验证资料,也被公诉人拒绝。 律师说:“不论有多少法轮功资料都不是犯罪,真、善、忍有罪吗?《吉祥宝宝》有罪吗?《天赐洪福》有罪吗?为什么不把资料拿出来给我们看看,验证一下?” 鞠世淼说:“大法比我生命还珍贵,大法资料更是我十万分珍惜的,信仰无罪,拥有大法资料无罪。” 非法庭审一直到晚上七点多休庭。鞠世淼被转送到宽甸看守所非法关押,孙忠琴、佟秀红仍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 参与非法庭审的丹东市振安区法院、检察院人员: 主审官:郭忠仁 办公电话:0415-2277335 手机:13358781609 审判员:宫莹 办公电话0415-2277353 公诉人:王宇 王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