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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城县洪海华被超期羁押了三十多个月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法轮功学员洪海华,自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至今,已超过三十个月。其先后三次被非法庭审。洪海华当初是被非法关押在通城县看守所,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异地崇阳县看守所。

洪海华,男,现年六十四岁,通城县沙堆镇九井街人,一九九九年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只因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二十一年来,他九次被绑架,其中七次被非法入狱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强行洗脑,三次被非法庭审,十多次被非法抄家,初期被直接敲诈现金一万多元,还被抢走录音机、影碟机各一台及法轮功书籍等,间接经济损失达数万元。在劳教所、洗脑班、看守所等邪恶黑窝,他曾遭受过野蛮灌食、暴力殴打、长期一个站及蹲姿势、不准睡觉,强行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役迫害,导致身体严重伤害,眼睛视力减弱。过程中他妻子卢秀丽也入过狱,遭受过不同程度迫害。

一、修炼大法前后的巨大变化

洪海华夫妇居住在通城县沙堆镇九井街,夫妻二人带着三个孩子以个体经商为生。未修炼大法前,经常与同行共同租车到武汉进货,因他责任性较强,又乐于助人,所以他们每次租车进货,他都是主动绑货,每次累得一身汗。汗未干接着坐车,长期下去,把身体搞得一身糟。风湿、关节炎腰痛、肠炎等疾病使他每天疼痛难忍。后来有一只腿都不能走路了。经多方治疗无效,痛苦中学过几种伪气功,不但没有治好病,还出了偏差,整天神神叨叨的,说的话别人都听不懂,家里人更是为他担心。这样下去一家人可怎么办啊!无奈中家里人强行不让他再学气功了。后来他的神智才有了些清醒,但还是没有什么办法减除他各种疾病的痛苦,痛苦时他深感度日如年。

一九九九年元月,洪海华有缘幸遇法轮功,看了法轮功书后,他深感书中讲的真、善、忍是做好人的标准,他决定要做这样的好人并要修炼法轮功。初学,他就严格要求自己,改掉了以前很多不好习惯。他还把他液化气站管理的经济账目清理了一遍,他发现账目里错给自己的几百元钱及时退还给了股东,受到了股东的好评。当时他虽学炼时间不长,身体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种疾病好了,腿也正常行走了,精神也好了,全家人从此生活得充实快乐,感觉法轮功真是奇功,救了他全家。

他妻子卢秀丽,看到丈夫洪海华的变化,她也走入了法轮功修炼中,并坚定的按真、善、忍做个好人。她学炼法轮功后,原来的一些疾病,特别严重的妇科病也都好了,平常最容易发火的坏脾气也逐渐变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利用中共迫害法轮功,迫害法轮功学员,洪海华夫妻俩刚从法轮功中受益不久,结果也被卷入了这场毫无理智的残酷迫害中。

二、迫害初期的多次被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洪海华先生正在他的股份气站上班,沙堆派出所所长李大成等人开着警车到他气站,不由分说把他绑架到派出所,强行要他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还说以后不能再炼法轮功了。他听后感到震惊说:按“真善忍”做好人有错吗?你们不能抓好人!当时姓卢的副所长说:“共产党给我钱,江爹(指江泽民)叫我杀人放火我都干。”

七月二十四日下午,洪海华先生正在他老家茶行畈有事,李大成等人也是开着警车到那里强行把他绑架到锡山一个宾馆,说是要交代学炼法轮功的情况。他到那里时,那里已绑架了十几位法轮功学员。为首的是县公安局副局长吴鲁海。

九月份,县工商局把经商行业的法轮功学员强行诱骗到一起,以表态为名,每人被敲诈两百元,当时他夫妻二人也被敲诈。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天,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杨雄(已遭恶报死亡)、张定二等人伙同沙堆派出所,私闯他家住宅,非法抄家,并绑架了他,在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四个多月,被敲诈现金六千多元。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公安局国保大队杨雄等人又非法将他绑架到隽水医院妄图洗脑迫害,非法关押十多天,妄图敲诈现金未成。

二零零三年腊月十七日,洪海华先生与妻子卢秀丽正在自家店铺经营。通城县国保大队的杨雄、张定二等人未出示任何手续,非法抄了他的家,并非法把洪海华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了一个多月。

二零零四年正月初九,他妻子卢秀丽到县警察大楼国保大队问明她丈夫为何被绑架的情况,当时国保大队的人就将她推出门外。在推拉过程中,由于他们人多,还有人夹在中间打了她,并将她从扶梯踏步上拖下了大楼。

三、夫妻俩遭迫害,家庭受牵连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的一天清晨,天还未亮,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杨雄、张定二伙同沙堆派出所等十多人闯入洪海华、卢秀丽的卧室,未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绑架了他们夫妻二人。这一次是全县统一黑行动,绑架了十多位法轮功学员,都是天未亮行动的。当时他们夫妻俩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

面对无理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有理无处讲,他们选择了绝食抗议反迫害。洪海华先生夫妻俩都遭到了野蛮的灌食。这帮行恶者打着为你好的招牌,灌食时故意下狠手往死里整法轮功学员。他们夫妻俩被恶人们灌得脸色都发了青,好象从死里逃过一劫。他妻子卢秀丽还被恶人撬动了几颗牙。后把洪海华先生非法关押到戒毒所。他妻子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继续迫害了四个多月,他本人在戒毒所非法关押了八个多月,这次他夫妻俩被非法敲诈了现金几千元。

在他们夫妻俩遭到绑架时,他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孩子们突然离开父母,生活也不知怎么自理,一天三餐有时零食充饥。他们夫妻俩苦心经营的店铺,孩子们不但不能经营,连本都没有了。

一次他大儿子与他舅侄借朋友一辆踏板摩托出去玩。回家时,在距家几百米的沙堆医院大门附近拐弯时,撞到了路边的电线杆上,摩托车撞得粉碎,他大儿子头破血流,当时他兄弟俩都昏迷过去了。好在一段时间他舅侄醒来后,把他儿子艰难的背到了医院。他儿子醒来后,医生告诉他不要睡过去了,因还没脱离危险。这时他儿子想到爸妈是修大法的,他不会有事的。他守住了这一念,保持头脑清醒,没再迷糊过去。第二天正常的出院了。

这个事国保大队李英灿、杨雄他们知道后,在非法审讯他们夫妻俩时,他们还分别嘲笑恐吓过他们夫妻俩,说什么“你们家出大事了,怎么没人保护呢?”可正是他们绑架了孩子的父母后,孩子无人照管时才造成车祸的。

他妻子卢秀丽非法关押四个多月后,回到家中,家里乱糟糟的,店铺空无货物,手无分文,还欠了一身债(孩子出车祸赔摩托车、医疗费、加上警察敲诈)。大儿子出了车祸,三个儿女都失了学。

有一次他家的店铺被盗贼撬了门,烟酒之类的贵重商品都被盗贼拿走了。他妻子卢秀丽到派出所报警时却无人过问。

四、第一次被非法劳教迫害

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五日,洪海华先生在自家的店铺看铺子,公安国保大队李英灿、杨雄、张定二等人没出示任何手续闯入他的店铺,并翻箱倒柜,绑架了他,张、杨还反背着他的双手至沙堆派出所,强行送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四个多月后,再劫持到武汉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迫害。

一进狮子山劳教所,就是脱光衣服,强行搜身,侮辱人格,并要强行背所谓监规。洪海华先生认为按“真善忍”做好人,不是犯人,就不背,结果遭到李姓警察一顿毒打。

对洪海华直接实施迫害的是狮子山劳教所三大队副队长张国友。为了改变他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恶人们采用了各种手段。首先整天强行灌输诽谤法轮功的东西,然后连续数天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两名犯人监视,连眨一下眼都得遭到毒打或谩骂。接着四个多月里每天只能上床躺一小时。过程中,整天长时间站着,长时间坐小板凳,长时间蹲,就是强迫人做一个动作长时间不变,使人感觉度日如年。中间稍有动作变动,监控的犯人就会拳打脚踢。而且每过一段时间,张国友还要检查一下“思想情况”,认为没达到要求就会找茬打骂。

一次张国友与他谈话时,不知咋的,张国友朝他脸上猛击一掌,使他不由自主的身体转了一圈。还一次,张国友强行他蹲下说话时,用皮鞋一脚踢在他的嘴皮上,嘴皮翻肿好长时间。

再有一次张国友找茬问洪海华,你是法轮功修炼者吗?他说我是法轮功修炼者。张国友就把他按在墙上用警棍猛打他的背部,说要打得他放弃不炼。

由于帮助邪悟者清醒,唤回良知,洪海华被张国友发现了,被非法关禁闭室,在这次关小号期间,张国友暗中指使多个犯人拳打脚踢,用重物及板凳乱扎,有置人于死地的气氛,妄图强行“转化”。

狮子山的奴工迫害也是极其严酷的。每天早上五点起床,短时间洗漱进车间,晚上九点出车间,一天三餐饭在车间,车间里弥漫着有毒的锡粉颗粒(车间是大型的厂房,一边推锡纸,一边磨珠子)。中、晚两餐饭后,洗碗上厕所集体站队共几分钟时间,犯人的碗几乎都要法轮功学员洗,有时厕所都上不成。而且奴工任务重,经常还要加夜班。

洪海华先生在那里的时候,那个时候主要是磨珠子,珠子很小,视力要求高,有好的视力才胜任这活儿。由于他被长期迫害,特别是长期不让睡觉,导致视力很弱,不能磨珠子,就让他在车间来回送材料与成品。车间又大,每天来往几百回,没有一点休息时间,连眨眼定神的时间都没有,每天晚上还要面朝墙壁站到凌晨四点钟。

奴工迫害时监控洪海华的两个包夹,就把洪海华交给牢霸班长,此人姓李,是个盗窃犯,心狠手辣,在狱警的暗中指使与减期的诱骗下,经常毫无理智的打他,有时用重物击他的头部与其它部位。打后无人过问,犯人打好人在那个环境中成了他们的常事。而在这期间,他妻子卢秀丽去看望他时,被拒之门外,不但不能看望,连带去的东西都不能拿进去。

五、被“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汤逊湖)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四年黄历九月十七日,是一家人大喜的日子,洪海华夫妇正准备儿子结婚,接儿媳妇。黄历九月十日晚杨雄、张定二伙同派出所等人深夜闯入他的家中,也是未出示任何证件,还在他家楼上楼下翻了个遍。并把他绑架到公安局后几人强行他按了个什么手印,非法关进了看守所,途中还被黎成刚打了一巴掌。

看守所关押几天后,被劫持到所谓“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汤逊湖)洗脑班迫害四十天。洪海华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不动摇。

六、第二次被非法劳教

看到洪海华在洗脑班不转化,通城县610把洪海华从洗脑班劫持到通城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然后罗列罪名,又非法劳教他三年,是张定二强行劫持到沙洋劳教所九大队进行迫害的。在沙洋检查身体血压偏高,张定二说血压高也要把你放这里。过程中没有给家人任何音信。

沙洋九大队直接参与迫害洪海华的是魏鹏、刘冰(女)、刘国栋。沙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种种手段与方式,大致与狮子山劳教所相同,只是沙洋劳教所更重视邪恶思想强行灌输。首先也是半月时间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然后是几个月时间给一点定时睡眠,开始给你灌输诽谤法轮功的东西,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就关入小号。表面形式用站、坐、蹲的方式要你“思过”。可是那些监控的犯人在警察的暗中指使下,在站、坐、蹲中变换着各种花样加大难度摧残着法轮功学员的身体。比方蹲,当一只脚蹲着时,另一只脚向前方抬起,用一个凳子给你放在下面,时间无限制的这样蹲着。一有变动,就得挨打骂。打时除了拳脚,有时用饮料瓶装满水打着伤皮不伤骨让你疼痛难忍。有时用被子包着你的整个身体,一阵拳脚过后你都不知是谁打的。在那个邪恶环境中被迫害的人使人感觉难已熬到天明,真的是度日如年,可是洪海华先生在这样邪恶环境中被他们用上述方式连续迫害了四个多月。

奴工迫害,在室内主要是做霓虹灯、穿电线、做足球、绣花等手工活,这些都要视力好。可是洪海华在长期被迫害中不让睡觉,视力被他们迫害得非常弱,要完成他们的奴工生产二十四小时也做不完一天的量。这样只要有加班加点的就少不了他,这也是经常的事,有时到天亮。如不加班有时用体罚的方式不让睡觉。监外奴工,强迫给其他大队收花生,给罐头厂剥桔皮,削桃皮,没完成奴工任务也是要遭到体罚的。

七、被绑架后三次遭非法庭审和超期羁押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洪海华在自己家中被绑架、被非法抄家,随即被非法关押到通城县看守所。直到现在,洪海华遭三次非法庭审,在法庭上他都是做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

二零一九年底,洪海华被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实行异地非法关押。扳着指头算一算,洪海华已经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九百一十三天,超过了三十个月,属于超期羁押,违宪违法。

相关责任人信息:
1、蒋星华,男,咸宁市政法委书记
2、熊亚平,男,通城县委书记,咸宁市人大副主任
3、刘明灯,男,咸安人,1969年8月生,通城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4、朱凤英,女,嘉鱼人,1972年12月生,通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负责大数据库,监控手机、电脑、网络、摄像头。
5、罗达,男,通城人,1967年9月生,通城县副县长,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县、信访、维稳、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工作。他曾任通城县公安局局长
6、张定二,男,通城县国保大队现任队长,手机18995828358
7、李英灿,男,通城县国保大队前任队长
8、黎成刚,男,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
9、李大成,男,通城县公安局沙堆派出所所长
10、陈树林,男,前任通城县政法委书记
11、彭光平,通城县政法委书记,手机:15872787999
12、黄文帮,通城县政法副书记,手机:13669083868
13、熊林清,通城县610办公室主任,手机:18007244637
14、吴红霞,通城县法院法官(庭长),手机:15391669822 0715-4862061
15、肖创彬,通城县法院院长,电话:0715-4862066
16、葛奇志,男,通城县公安局副局长,手机:13907244218
17、桂北京,男,通城县公安局政委,手机:13971814888
18、胡汉雄,男,通城县610头目,手机:13907244517
19、胡汉平,男,通城县国保大队,手机:13995513448
20、周建华,男,通城县看守所警察,手机:13997530519
21、李曙明,男,通城县法院副院长,手机15391669777
22、金新文,男,通城县法院刑庭庭长,手机15391539763
23、游巍,男,通城县法院,手机15391669918
24、邓敬文,男,通城县检察院,手机13217152188
25、田红强,男,通城县公安局局长,手机:189958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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