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保定市阜平县土产公司退休职工赵凤珍,今年70岁。结婚后生一男孩,不幸夭折,丈夫离异,无房、无地,一人独居,疾病缠身。一九九五年八月十五日开始修炼法轮功,疾病不翼而飞,身体一身轻。可就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曾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一五年又被非法判刑三年,遭受了殴打、吊铐等酷刑折磨,门牙被打掉三颗。 从二零二零年五月开始,保定市阜平县社保局停发了赵凤珍的全部养老金,胁迫老太太交12万多元,退还四年被非法关押期间的养老金(实际也就8万元左右)。在社保局的胁迫下,其家人把她的存款8万多元取出,东借西凑了4万多交给社保局,又拿了1万元一块给了办事人,交钱时社保局的人又多要了5千元,声称“这事不好办”。 下面是赵凤珍老太太诉述事情经过: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我进城购物,回到村口时,一位村委会负责人和两男一女把我截住,女的叫段春梅,其中一个男的走到我跟前说:你是赵凤珍吗?我说:有什么事吗?有事就在这说吧。另一人说:你还是先把东西放回家吧。随后他们三人就跟着我进了家。一个头目说:我们是县社保局的,我们是按照省社保局的指示来找你的。你被判过刑,从判刑那天起,你的养老金就要扣发,我们今天来就是要收回你判刑期间的养老金,你要交的话,以后的养老金照常发放;你要不交的话,从五月份开始停发你的养老金。 我跟他们讲:我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一不偷二不抢,没有犯法,他们劳教我、判我刑是冤枉的,这么多年来,你们或多或少的对炼法轮功的人也有个了解,你们这样做对你们自己不好,对你们的家人也不好。你们停发我的养老金,叫我吃什么、喝什么,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我们要自己掂量掂量。 那头目说:我们也是奉命行事,我们回去和领导反映一下,是不是给你留个生活费。他们还让我交出判决书、身份证、社保卡和工资存折,我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他们还让我签字,我也没答应。最后段春梅说我态度不好,不配合他们。刚要出门时遇到我弟媳妇,她告诉他们:我姐都七十多岁的人了,稀里糊涂的,你们还是到别处去了解一下情况吧。临走前,段春梅强迫我弟媳妇替我签了字。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四时左右,阜平县社保局四人又来到我家,除上次那三人外,好像又来了一个更大的头目,这人开门见山就说:你的情况我们到公安局都查清楚了。你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三日至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三日被劳教一年,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判刑三年,一共四年,我们已经给你算出来了,你需要给我们12万多。这个负责人还说:我们从今年五月份就停发你的养老金了,并扬言:那12万多你要不给我们,我们就走法律程序起诉你,把你送监狱。我说:你们凭什么停发我的养老金?他说:我们有文件。我又问:文件上提到法轮功吗?他说:没有,我们就是按这个文件执行的。我说:上次我给你们讲了很多了,你们如果一意孤行,那你们就看着办吧。另外我还是要正告你们:善恶有报是天理,三尺头上有神灵。最后他们又要我签字。我说:这个字我不能签,我要签了对你们不好,我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我没有犯法。他们又拿出签字纸和印墨盒,放到我面前,说是照张像,我也没动心。这负责人见我不配合,他就问他一同事:她家里其他人在哪住,那人回答就在前院。我说:谁说了也不算,谁也代替不了我。虽然这样,但他们还是去到我弟弟家了。 在这里我想追问一下你们那12万多是怎么算出来的。就按你们说的我被非法劳教那一年也计算在内,怎么出来12万多呢。我被非法劳教是在2010年,当时我的养老金是每月一千元左右,一年也就是一万多。我被非法判刑是在2015年至2018年,当时我的养老金每月不到两千元,三年累计一块最多也就是8万元。 惨无人道的中共社保人员 我是一个很内向的人,不善言辞,平时和弟弟很少交流,再加上这些年中共邪党对我的迫害,弟弟心疼我,但也无能为力、无可奈何。和众多中国人一样,弟弟对中共整人这一套深恶痛绝,当他听到中共社保人员要挟他:如果不交这12万多元钱的话就要停发我的工资,还要走法律程序起诉我,还要把我送监狱,弟弟一是犯愁,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钱;再一个就是他害怕了,他真的怕了,他明白中共对待法轮功惨无人性,不讲法律。出于无奈,弟弟硬着头皮找我商量,想动我存折上那8万元钱,还说:你不交那笔钱,人家也会冻结你那存折,钱你花不上,还要再次坐牢。我当时也没答应他。 中共邪党人员利用我们姐弟之间的亲情关系达到了他们的邪恶目的。当中共社保人员把他们的邪恶嘴脸暴露出来后,我弟弟的精神压力太大了,从他低头不语,满面愁容就可以看出弟弟真的遭难了。当时我的心中也是个五味瓶,但我知道我是修炼人,一切都有师父在看管,一切都是师父说了算。我就安慰弟弟:弟弟你放心,姐姐不会出事的,等法轮功真相大白于天下后,只要你能守住这份善不配合他们,你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在我的安慰下,弟弟满带愁容的回了自己的家。 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下午,我的一位家人的亲属来到我家,他告诉我:他上午到社保局和他关系不错的人已经把我的事办妥了。他让我把银行卡上的钱取出来存到别人的账户上,说:办这事一定不要声张,走漏了风声就不好办了。他很神秘的告诉我:社保局可能要冻结我的银行卡,我们要在银行卡被冻结之前先把钱取出来,当他们冻结了银行卡发现里面没钱,他们就会扣你的养老金,反正现在你的养老金也停发了。由于是亲戚关系,他的话我也没多想,于是我就答应了,把身份证、社保卡、存折都交给了他。当时我还问他:取钱需要我本人去吗?他说:不用,如果需要的话再联系你。回来后,他告诉我,事情办好了,他们想要那12万多就让他们从养老金中扣吧。为了安慰我他又说:其实我也不愿意让他们扣你的钱,你这把年纪了,身边又没人照料,又没有其它挣钱的途径,今后就靠这点现金生活了,别人帮助你只是暂时的。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下午,我所在社区的主任带着三位工作人员来到我家,主任高秀花说:社保局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你的情况,你还炼法轮功吗?外面的真相标语是你张贴的吗?有位工作人员说:国家不让炼就别炼了。我说:这个功我是炼定了,我是法轮功的亲身受益者,我的病就是炼法轮功炼好的。这时我弟弟也补充说:我姐离婚后,得了一场大病,花了好多钱也没治好,后来通过炼法轮功病好了。但高秀花还是说:我们来就是想让你写个保证不炼了。我说:人要讲良心,昧着良心说话要遭报应的,这保证我是不会写的。后来他们不知趣的走了。 转眼就进入了七月。有一天我家人的亲属来了,我说:身份证、社保卡不用了就给我吧,我想支点钱花。他说:早就给你弟了,他没给你吗?我说没有。后来我找弟弟要身份证和社保卡,弟弟见瞒不住我了,就将家里人在被社保局逼迫无奈之下设的骗局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我:你的8万元现金支出来后直接就给社保局打过去了,除了存折上那8万元,我们自己又拿了一万元一块给了办事人,这些日子我们又东借西凑把欠社保局余下的4万多尾款付清了,本来已经算好了的钱数,可交钱时社保局的人又多收了5千元,问人家为啥,回答说:这事不好办了,他们还得托关系走后门。并让我们通知你:今年五月至八月的养老金也不给你了,七月份的晋级调资也没你的份,这4万多元补交后,从九月份开始给你发养老金,和原来的数一样,待遇也不变。弟弟还安慰我:咱们就当破财免灾吧,人命要紧,舍财是福,这些钱就当免了一场牢狱之灾。今后你要花钱,就开口向我要,只要有我吃的饭,就有你一口。 听完弟弟的诉说后,我一句话都没说。我明白,家人也是为了我今后的生活,他们被社保局人员的话吓坏了,他们担心这个独裁政府的邪党人员话说出来就能做出来。 在这里我想问一下县社保局的人员:补交的12万多的钱是你们亲手算出来的,为什么事情办理过程中你们却让我交了14万多,你们说的不好办,收了好处费就好办了吗?你们不觉得你们的良心应受到惩罚吗?你们还有一点人性吗?你们的良知哪里去了?在这里我正告你们,你们这种变相的勒索是要遭报应的。 二零二零年七月的一天,县社区两人和我所在社区两人来到我家,还是那个头目高秀花领着。县社区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说:县政法委叫我们到你这来了解了解你的生活情况,我们的工作也不好干。我说:来就看看吧。我这土坯房夏季老天下大雨,里面下小雨,而且潮湿的要命,这房子还是弟弟家的,我修炼法轮功,中共又抓又判的,不走法律程序的劳教我,关押坏人的监狱我也坐了三年,现在社保局又停发我的养老金,县社保局的人员要挟我的家人把我唯一的一点存款也套走了,家里还为我背了好几万元的债。高秀花说:你写个保证不炼法轮功了,也不到外面张贴真相了,签个字或口头说不炼了,我们可以给你说说,让他们给你发养老金。另外一人也说:看你这居住条件这么差,你要写个保证,我们找找上面,给你弄一套公租房,当然你需要写个申请。我说:谢谢你们!你们的心意我领了,但这个保证我是不会写的,字我也不会签的,我曾经告诉过你们,我如果写了保证、签了字,那是害你们,我知道我救不了你们(退出中共的党团队),但我绝不会害你们的。临走时,他们告诉我:你觉得法轮功好,就在家炼吧。 中国《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退休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和标准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社厅函(2001)44号文规定的享受基本养老金人员服刑期间不给发基本养老金待遇和中国《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相抵触,这种违宪的行为是不能认可的,是强加的,所以停发基本养老金是侵害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奉劝那些无论是在肉体上、经济上还是精神上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各类人员,不要把上天的善恶有报当耳旁风,不要拿神的善良慈悲开玩笑,别再充当中共的替罪羊和牺牲品,停止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现在的大瘟疫、大洪水、鼠疫、虫灾就是老天要惩罚恶人的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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