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自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各级组织都有人在参与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无论是什么人,参与了迫害法轮功学员,如不悔改,早晚都会遭恶报,受天谴,毫无戏言。 在已曝光的超过万例的中共各级官员、警察、普通市民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件中,有病死的、被雷劈死的、车祸死的、暴毙的、自杀的、半身不遂的,还有被判刑、撤职的,更有自己作恶殃及家人的。 下面是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警察遭恶报的实例。 原山东省沂南县苏村镇派出所所长陈恩德遭恶报死亡 陈恩德,是山东省沂南县蒲汪镇下坡村人,九九年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初期,陈恩德任沂南县苏村镇派出所所长。后因迫害法轮功卖力,被调到沂南县拘留所。陈恩德任苏村镇派出所长期间,泯灭良知、坏事做绝,曾疯狂叫嚣打死法轮功学员没有一点责任。二零二零年十月,陈恩德遭恶报,脑梗死亡,年六十八岁。 沂南苏村镇是迫害法轮功重灾区,镇委书记王爱昌、任立军和派出所所长陈恩德和恶人杜以刚等,自九九年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对本镇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将法轮功学员杜以合暴打几天几夜,陈恩德将其用电棍电击近一小时,并用绳子勒昏死,用钢棍猛击腿骨腰骨,使杜以合重伤,只能爬行。 其他法轮功学员同样被扒光衣服,雪地里冻,强制灌酒,不准睡觉,竹板猛抽等等。 王爱昌、任立军、陈恩德在任期间,将本镇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七人,间接迫害致死一人,二十几人被非法关看守所。还有,对法轮功学员罚款、抄家,强制办洗脑班等等。 陈恩德被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谎言所毒害,追随着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最后落到遭恶报的后果。 内蒙古正蓝旗公安局副局长巴达日夫因徇私枉法被法办 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日,正在政府开会的正蓝旗公安局副局长巴达日夫,被戴上黑头套带离会场,接受审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由苏尼特左旗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巴达日夫向旗法院提起公诉。年底法院开庭审理,最终被绳之以法。 事情起因于十年前,发生在正蓝旗的一起重伤害案件,侦办过程中,案犯凶手贿赂巴达日夫十万元钱后,逍遥法外。受害人不服,但一直上告无门。没想到,当年的案犯十年后,再次犯下凶杀案件。巴达日夫也因此牵连案发。 巴达日夫任职期间,作为主管副局长,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公安系统对全旗参与起诉江泽民的大法弟子进行骚扰恐吓,其中吕姓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十天。 二零一七年六月,法轮功学员小苗被十几个刑警和国保人员抄家绑架,在阴冷的地下审讯室,被轮番审讯、威胁辱骂,直到身体不能承受,承认那些书籍资料是自己制作的,才被允许睡觉,地上只有一个草垫子,没有被褥。小苗被关入看守所又遭到狱警安智颖的殴打,生命出现危险,才被取保。一年后,小苗又被公安绑架关押,并被起诉,法院非法开庭。在下达非法判决前,为了避免进一步的迫害,小苗没和家人告别,被迫流离失所,从此杳无音信。 巴达日夫被法办,就是其十几年主导迫害法轮功的报应。大法弟子都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修心向善的好人,中共邪党宣扬的是假恶斗,迫害信仰,破坏各民族正统文化,违反天理。所有与中共为伍的人,如不悔改,都将断送自己的未来。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公安局警察李俊遭恶报暴病死亡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公安局警察李俊,男,四十九岁,在二零二零年四月的一天上班中突然暴病,抢救无效后死亡。李俊上有八十多岁老父亲,下有在校读书的女儿。因为他的死亡,他的妻子每天哭两、三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六点多钟,大概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自发地顶着铺天盖地的打压迫害,陆续来到桃园湖文化宫前边的空地上坚持炼法轮功,无声地抗议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无理迫害。炼到第二套功法时,来了几辆110警车,李俊是110的组长,他带领着警察抢学员的录音机、炼功带,抢大法经文。恶警们吼叫着要把法轮功学员全部抓进公安局。学员们维护着经文和炼功音乐播放机子,并从警察手里把经文、录音机抢回来。恶警们气急败坏地驱赶着学员。 其实,当年李俊的工作并不是直接管迫害法轮功一职,但他被江氏集团间接地利用来对大法、大法弟子犯罪,成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这台机器上的一个小齿轮。李俊对法轮大法被打压、大法弟子被迫害没有一丝同情,更不想了解大法被迫害的真相。 李俊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他对处的关系好的朋友说:自己家境贫寒,父母都没有权,没有钱,没有社会地位。所以,李俊把邪党当成了改变命运能升官发财的救命稻草。李俊曾在楚雄市东瓜镇派出所当过邪党书记。 写出这些是警醒那些还在一意孤行迫害大法弟子的人。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来做人做事,对国家,对人民,对自己和家庭都是百利而无一害。 奉劝那些还在抓捕法轮功学员的人,赶快住手,不要把迫害当工作、当事业无知的作恶,否则,恶报降临,祸及自身、祸及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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