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四川泸州市法轮功学员唐天敏女士,三年冤狱期满终于回家。但是,回家后发现社保卡上没有钱。原来,泸州市纳溪区社保停发了她的养老金,还要她退还先后两次坐牢、共五年半冤狱期间,已经领取的合法养老金63605.08元。若不退还,就威胁要拍卖她的房子,要起诉她,再弄她去坐牢。 唐天敏的女儿怕母亲再遭迫害,凑了二万一千元钱先交给社保,社保勉强同意让唐天敏每月领500元生活费,其余的逐月扣,直到扣清。唐天敏于二零一七年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坐牢,中共监狱黑窝里对法轮功学员精神与肉体折磨,使唐天敏女士的身体严重受损,回家时应付日常生活都困难,再加之卡上没钱,经济又发生了问题,真是雪上加霜。 事实上,国家的《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均没有公民在服刑期间要停发、扣发、退还养老金的立法规定。社保局无论依据什么文件停发、扣发、要求退还养老金,均与母法、上位法相悖,一定是违法的。养老金问题,涉及一个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涉及一个国家的法律法规,涉及社会制度是否优越,关乎一个国家的国计民生,关乎一个社会的稳定与繁荣等等、等等。而停发、扣发、退还养老金这么一件重大事项,社保局居然把他当作可以随意糊弄百姓的儿戏。如,给参保人员的仅是一张计算表格,有判决书证号,有作为依据的文件号,有退还的金额数字(名曰“多领”)。没有单位盖章、经办人的签名,没有正式的书面告知,也没有告知当事人的权利等等,然后就是威胁、停发、强扣,使用的是强权、欺骗、欺压、斗争那一套。 唐天敏女士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向纳溪人社局依法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申请送达已签收。 信息公开的大致内容: 1、纳溪区社保局扣发唐天敏养老金的职能依据。 2、扣发养老金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该文件何时以何种方式公告的;该文件根据《立法法2015》第五章规定履行备案的情况;该文件设定减损公民权利、增加本部门权力的规范,是否有法律依据,及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依据。 3、扣发养老金作为行政处罚的程序。 唐天敏女士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附件中,简要叙述了她的个人情况。 一、法轮大法给了我的新生 我叫唐天敏,今年65岁,家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我从小体弱多病,患有先天心脏病,上床睡觉都得小心,如倒下太猛就会引起头昏、心跳加速。除心脏病外还患有糖尿病、风湿肿痛,右手肿了好些年。子宫肌瘤、胃炎、肠炎、阴道炎,这些都是长期折磨人的慢性病。除此以外,还得了一些很难治愈的顽疾,如缩阴症、背瘩等。缩阴症这个病很少人知道,发病时,疼得人无法忍受。我下乡当知青时腰椎上长了个疮,医生说是背瘩,疼起来从背心直痛到头顶,疮好以后那地方仍旧时常发痛,从脊柱到头出现麻木。子宫肌瘤到了非常严重的时期,疼起来在地上滚。长期睡觉感觉身子下沉,醒来几分钟、十几分钟睁不开眼。我怕睡觉,怕睡了第二天就睁不开眼,眼睛就瞎了。精神有多紧张,压力有多大,难以想象……这些顽疾、怪疾,吃药、打针、什么偏方都不管用。练伪气功钱被骗了,病也没好。 我满身都是病,治了这个,治不了那个,再说哪有那么多钱治病啊。我是饮食服务行的,单位效益不好,生活一直很困难。84年下岗(失业)离开单位后,靠卖菜、做点小生意维持生活。生活艰辛,我又长期处于病痛的折磨中,没有一天好日子过。那时,我整个人就象没魂儿的空壳,经常是六神无主,听见哪里有一点响动,便又惊又怕。仿佛自己作不了自己的主似的。我丈夫脾气暴躁,在被病痛折磨的痛苦不堪时我也得硬挺着,不敢告诉丈夫。这些痛苦没有人可以分担,没有人能替我解脱。那时的我可以说就象泡在无边的苦海中,茫茫无助,不知路在哪里,不知这痛苦要熬到哪一天是尽头? 一九九八年,我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那是我生命的一个重大转折。得法初期,那是一段和平环境中自由的修炼时期,那也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和功友们在一起每天学法、炼功、交流心得体会。没有勾心斗角,不分尊卑贵贱,大家都修心向善,我感到我进入了一个无比美好的世界,被洪大的慈悲笼罩着。修炼几个月,我满身的疾病不知不觉的就不见了,这些病哪去了呢?短短几个月我就变成了一个百病全无的健康人,真是奇迹!重获健康,我连想都不敢想的事,确实成了现实,好象神话兑现了一样。是大法给了我的新生,是大法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修大法我决心按大法“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以前在餐馆上班,开票中从分分钱中占便宜,贪单位的钱大约累积有两千元,我主动赔退单位四千元。我本身经济困难,九八年大洪水我第一个捐钱一千,留下名字“大法弟子”。汶川地震,我在监狱极其困难的情况下都向灾区捐赠了几十元钱。法轮大法确实是能使人身心健康、使生命美好的高德大法。 二、遭迫害九死一生 一九九九年七月,时任国家领导人的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的嫉妒,违法违宪,发动了迫害法轮功的邪恶运动。中国百姓被国家机器制造出的各种谎言毒害了,蒙蔽了,误认为法轮功就是宣传的那样。一个人如果看不清正邪善恶,就容易追随邪恶干坏事。迫害佛法那可是偿还不清的千古大罪呀,是很危险的啊。所以大法弟子要向民众讲清真相,清除他们头脑中谎言的毒素,使他们能脱离恶报的险境,拥有美好的未来。 这些年我在向民众讲清真相中,被多次抄家、被非法拘禁洗脑班迫害,被非法劳教两次、判刑两次。在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冤狱中,我因坚定信仰遭到吊、拷、捆、踩;暴打、剥夺睡眠、揪头发撞墙;踢下身、泼凉水、闷水、点穴道;穿约束衣、辣椒水喷眼睛等。辣椒水里不知调了什么,喷在油漆漆过的东西上,油漆都要脱一层。一次把我往铁板上摔,摔在铁板的角上撞破了头,鲜血把衣服浸透,整个身体泡在血泊中,一站起来就昏倒……几十种酷刑的非人折磨,每次冤狱都是九死一生。 一天有人来监狱找我,说我的住房要拆迁,我可以得到比原来大一点的约50多平米的住房,可以享受政府二万元的补贴,但是必须写不再继续修炼法轮功的“保证”。用经济来制裁信仰,这是对我精神与经济的双重迫害。 三、扣发养老金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我第二次冤狱期满回家,身体已严重受损:精神恍惚、全身不由自主的摇晃,摇得心慌缭乱;反应迟钝、语言结巴、记忆衰退……整天整天的躺在床上昏睡,不敢站起来,非常难受。回家后发现当月的社保卡上没有钱到账。身体不好,加之断绝经济,让我感到雪上加霜,在这个世道里做好人太难太难。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社区干部带我到纳溪社保局询问我的养老金被停发的情况。社保局的人说:你差我们六万多元钱。你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七年两次坐牢共五年半,你领到了被判刑、服刑期间不该领的这笔退休金。你把这笔钱拿去用了,如果不退回来,就要起诉你,或拍卖你的房子,或再去坐牢。你先缴纳退款三万元,每月可发给你五百元生活费。其余的逐月扣,直到扣完为止。 在高压恐吓下,我的女儿不愿刚从冤狱回来的母亲再遭迫害,就帮助我凑了二万一千元钱交给了社保,并签字同意每月领五百元生活费,其余的逐月扣除。 公民的养老金是由《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诸多法律法规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国家颁布的法律,从来就没有服刑人员不发养老金、扣发养老金、退还养老金的规定。各省、地、市不论出台什么文件,(如表格上的“川劳社发‘2006’18号文件)只要与以上法律相悖都是无效的。我希望要回属于我的养老金。我也希望社保工作人员及领导纠正错误,避免将来被追责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