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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滚烫的沥青烫伤后
文/黑龙江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七日】近日,一位新认识的同修偶然发现我右臂上的伤疤,问起缘由,让我再次回忆起那件难忘的往事。虽然已过去十余年了,那惊险的一幕浮现在眼前,还令我有些胆战心惊。是师父保护了我,帮我闯过了难关,帮我提高了一大步。师父的慈悲、大法的超常,使我永生难忘。

事情发生在二零零八年。那时我家住在农村,仓房有点漏雨,我准备化点沥青把漏的地方堵住。记得那天是七月二十四日,过两天就進“伏”了,天气相当热。我不想麻烦别人,没找人帮忙,决定一个人干。早晨起来,化好沥青,就把梯子从地窖里拿出来。梯子是杨木的,挺潮湿,我按了按,心想“可别折了。”这一念可能被邪恶钻了空子。

最初活干的还算顺利,快结束时出事了:我端着最后一水舀子沥青快上到房顶时,“咔嚓”一声,梯子断了,我被从两米多高处重重的摔到地上。这倒不算什么,可怕的是那满水舀子滚烫的沥青几乎全浇在我右侧半边身上。当时我心想:“这是沥青啊,这下完了!”随即又一想:“这念头不对!不能生出这坏念头。我没事!我不怕,我有师父、有大法管我。即使我有执著心,你邪恶的旧势力也不配迫害我。你迫害我,就是你的罪过,就解体你、清除你。”于是我坐在地上发正念。

不一会邻居都来了。我停止了发正念,脱掉满是沥青的上衣、裤子,然后到水缸里清洗被沥青浇烫的身体。我家院里有大、中、小三口水缸,都装满了水,由于多天不用,水里长了青苔,还生有小虫。我压根就没顾及这些,就是用水猛洗。邻居们见状,都很惊讶,都劝阻我,说接触水易感染,尤其是不能用不洁的水洗。邻居们都要送我上医院,说别耽误了,沥青对人是有毒的,弄不好要得败血症……我说没事儿,谢谢大家的好意。这时老伴回来了,她知道我是不会去医院的,就把邻居婉言劝回去了。

午后,儿子、儿媳都回来了。老伴、儿子、儿媳三人用酒精仔细的把粘在我身上的沥青都擦下去了。细看右小臂烫伤较严重,最严重的地方肉都熟了,10%的皮都脱落下来了,没脱落的皮也是乱七八糟的,不象样。晚间,头、脸都肿的变了形。在我家住着的小外孙女、小孙子都不敢看我,见了我都吓的哇哇大哭。

当天夜里我只睡了两个小时的觉。醒后发现右眼睁不开,而且有些痛,我用手硬扒开,感觉好象没什么大问题。于是我告诉自己:“不管它!啥事也没有。”睡不着,就发正念,炼功。天亮了,用一只眼看书学法,坚持炼功,发正念,什么也没耽误。就这样,三、四天头脸的肿胀开始消,六、七天后基本恢复。而且这几天,头脸一点疼痛感都没有。

在这期间,感谢妹妹、妹夫同修帮我发正念。尤其是妹妹同修特意住到我家,帮我发正念,与我一起学法、炼功。第三天早晨,妹妹从外面回来告诉我说,她隐隐约约听师父说就用水洗就行。我反复追问是师父说的吗?她肯定的回答“是”。看来我最初的处理办法符合师父说的。于是,我拿来一壶开水兑了一盆水,坐在里面彻底洗了一个澡。

十五、六天后,身体80%的受伤处恢复正常。受伤的部位多处恢复后,唯独伤势较重的右臂创口迟迟不愈合,总往外“滴油”,且疼痛加剧。我按照妹妹告诉的就用水洗就行,把右臂伸到水缸里洗,疼痛立刻减轻。就这样,疼了就洗、洗、洗(当然是在没修炼的家人看不到的情况下)。后来有同修告诉我:用左手捂住伤口对着发正念,求师父让它赶快封口。五、六天后,伤口果然愈合,太神奇了,谢谢师尊!

师父说:“咱们就讲,好坏出自人的一念,这一念之差也会带来不同的后果。”[1]

这件事的整个过程中,我对师父的这个法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事情出现后,首先否定了最初的那个不好的念头,就是信师信法,按照师父的教导做,使事情向着良性趋势发展。在大的问题上始终没冒出用常人办法对待的念头:没听众人劝告去医院治疗;没信“水洗会感染发炎”的说法;婉言谢绝了有治疗烫伤祖传秘方的一位老乡欲免费给我治疗的好意;扔掉了儿子偷偷在我后背擦抹的“烫伤膏”;就按着师父的教导做好三件事,什么都不耽误。什么接触水会感染发炎呀,什么沥青有毒会导致“败血症”呀,我没听这一套,该做什么就做什么,结果,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当然这一切都离不开师父的保护,是师父帮我闯过了生死关,再次谢谢师父!

这件事的过程中我自觉有两点遗憾:一是悟性差。那天早晨化沥青时,“叭”一响跳出一点沥青落在脚面上,把袜子烫出一个小洞,相当疼痛。我没悟到是师父点化,没采取更有效的防范措施,尤其是在工作过程中,完全是常人式的思维,没有发正念求师父保护,被旧势力钻了空子,出了事故。二是正念不足。身体受伤处大部份恢复后,右臂重伤处的创口没愈合前,周围还有些乱七八糟没脱落的皮,我想把这些皮除掉,长出新皮,以便伤口尽快封闭,别留下疤痕。于是忍痛撕掉了一些。现在认识到这是动了“人念”,没有理解好师父“顺其自然”[1]的法,结果适得其反,留下了疤痕,成了一个遗憾。

事情已过去十余年了,早就想写出来证实大法的超常、师父的慈悲。可在畏难心、懒惰心的阻挠下一直没动笔,今天在同修的鼓励下写出来了,有不在法上的认识,恳请同修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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