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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为别人着想
文/大陆大法弟子清清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我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今年八十岁了。修炼后,我一直按照师父的教导,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师父说:“与人为善,做事先考虑别人。”[1]做事先考虑别人。我曾两次遇车祸,都按照师父的要求做,身体很快就恢复了健康。

二零一七年秋,我乘公交车去朋友家,车到站点我准备下车,一条腿刚刚迈出车门,司机就关车门了,我的另一条腿被车门卡住。这时听到车里乘客喊:“人家还没下车,你就关门。”车子一动,一下子把我摔在地上起不来了,刚下车的两位乘客回身把我拉起来,当时我的腿站不稳。

司机急忙下车问我怎么样?我想,我是学法轮大法的,师父让我们遇事先考虑别人。司机又不是有意这样做,途中我看到他接了两次电话,很可能他有什么急事,如果此事让单位知道了,很可能给司机处分,或丢了饭碗。再说车上那么多乘客等着赶路呢。我对司机说:“我没事,你以后开车一定要集中精神,安全第一。”司机连连点头说:“是,是。”

这时我腿疼的不能走路,朋友知道后,用出租车把我送回家。回家后,我只能用拐杖。家人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怕家人知道情况后去给人家找麻烦,就说是自己不小心摔倒了。我想:我是炼功人,有师父管我,我会没事的。可是如果公交公司对此事不引起重视,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给世人造成不必要的灾难,那会有多大的损失啊!我必须给他们写封信,让他们引起重视。于是,我给公交公司领导写了一封信,告诉他们事情过程(但并未告诉是几路车,司机是谁),让他们注重对驾驶员安全方面的教育,我并告诉他们我修炼法轮大法的,是师父让我做好人的,让他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在师父的保护下,我很快的恢复了健康。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天,我去澡堂洗澡,回来时在站点等车。我身后院子里有一辆出租车,司机突然急速的倒车,一下子把我撞倒在地。旁边的两个人把我扶起来了。司机问我:“怎么样?摔坏没有?”当时我的手疼的厉害。我又想到师父让我们遇事先考虑别人,我如果去医院检查,司机既耽误时间,又要花钱,开个出租车多不容易啊。我对司机说:“没事,你以后开车一定要注意,你走吧。”周围的人着急了,纷纷说:你怎么就让他走了?你怎么不留下电话号码?你怎么不留下车牌号?你真是大好人。

回家后,我手肿的厉害,家人一定让我到医院检查,结果是粉碎性骨折。家人问我司机的车牌号和手机号,我说不知道。家人埋怨我,医院的人说我傻。我心里笑了:“我是修大法的,我就做这样的傻子。”回家后,我坚持学法炼功,身体恢复的很快。

试想:如果没有师父的看护,我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太,能平安无事吗?能恢复的这么快吗?

通过以上两件事情,我深深的知道,如果没有师父,如果我没有修炼法轮大法,我一个八十岁的人了,早就没命了。今后我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处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再一次谢谢师父。

层次有限,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北美首届法会讲法》

当日前一篇文章: 法轮大法使我学会了宽容
当日后一篇文章: 我和母亲的修炼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