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同修,是一种神圣的称呼。因为我们同修一部大法,所以我们才是同修。同修之间的交往也应该纯正、干净。 我地有一同修,因为做生意的原因,利用同修找同修的关系,收敛到了一笔资金,数目不算小,总额在百万以上。给予做生意的同修资金支持的其他同修认为是对的。因为做生意的同修也是按照常人正常的利息支付给其他同修。而且给予资金支持的同修还认为,把钱都放在家里也不合适,如果都存在银行,也会有意无意的支持邪党,因此也乐意给做生意的同修用。同时也觉的对做生意的同修也是一种帮助,还感觉把钱给同修用比给常人用更放心。 但是做生意的同修,生意一直不是很好,甚至有资不抵债的迹象。当地还有一同修,做同样的生意,都是用的自己的钱,一点一点的慢慢积累,完全是自己独立经营,现在生意做得也很大、很好。 个人想从修炼的角度谈谈自己的认识。我们在常人社会中都有自己的亲朋好友,因为我们在常人社会中修炼、救人。如果我们不修炼,我们就是常人,我们互不相识。因为我们修炼了,我们才是同修,才相识。所以,同修是大法资源。同修之间相处的关系,也得符合大法的要求才行。 作为同修,我们同在一个地区、一个学法点,我们除了一起学法,交流提高,一起炼功发正念,一起配合好做好证实大法的事情,多救人。这都是对的。除此之外,其它不必要的人际交往,应该是越少越好,尤其是钱财方面的交往。当然如果又是同修又本来就是有亲戚关系,另当别论,但是也不能执著,因为我们有大法的标准和原则。另外一种情况,有的同修遭受邪党的迫害回来后,如果当时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大家互相帮一下,是没问题的,但是也不能依赖同修。 当年我们夫妻(同修)在最困难的时候,把自己家里仅有的五百元钱用来买了打印纸做资料用,此时我们家只剩十元钱了,这时有条件的同修给我们捎来了五百元钱,我们很是感激,知道这是师父的安排,不会让我们过不去的。过后,等我们有了钱,要还给同修,同修没要,于是我们就拿出来,做了资料。 还有一个经济条件也不太好的同修,在我们最困难的时期,给了我一百元钱作为生活费,然后花七元钱给我买了一双鞋,当时我也很是感动,过后有了钱,就还给了同修一百零七元。当时我们无论怎么困难都不向同修借钱。因为同修有同修的安排,我们都是助师正法的。尽量不要在我们该做的三件事之外的事情上,打扰麻烦同修。 有时我会给同修安卫星电视,妻子同修搞技术,经常给一些同修予以技术上的帮助或配合,或修机子、装系统什么的。有的同修包括同修的家人很是感激,偶尔有个别同修会给我们一些自己家种的瓜果蔬菜什么的,我们一般都是不要的。但是有的同修或家人很是热情,非要给,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只好拿回家去。估算一下这些东西大概值多少钱,自己拿出钱来用来做资料,一码归一码。自己付出是付出,不要沾大法资源的光。这些年来,在同修之间关于涉及到钱的问题上一直是这样,修炼就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因为我们是修大法的。 后来自己搞经营,也是一路很顺,一直比较稳定。现在自己的经济条件也很宽裕。只有我们走正,那么一切也就变的顺畅,救人的事情才能做的更好。不要让各种各样的同修情给我们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听说还有熟悉的同修之间经常互相给一些什么吃的、穿的、用的,这方面来往比较密切。同修之间应该淡一点,纯净一点。实修和救人才是第一位的。 个人的一点认识,供同修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