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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2岁马秀英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大兴区团河苑82岁的法轮功学员马秀英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二千元,北京大兴区法院在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下达判决书,同日将她劫持到看守所,后因身体原因,看守所拒收才把她送回家,让她在家等候消息。

二零一九年八月份,马秀英老人被警察强行带去医院体检,然后送到北京天堂河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马秀英,今年82岁,因二零一五年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人恶意举报,之后一直处于被大兴区公、检、法人员非法监控和不断骚扰的迫害中。

马秀英老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绑架并拘押十小时。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辅警申蒙和王凯恶意举报,后以取保候审的形式回家。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大兴区林校派出所两个警察以签字、做记录为由,将马秀英骗到派出所,后直接把她送进大兴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四月三十日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大兴公安局以所谓马秀英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为由,在北京火车站T47次列车上临开车时,又将其非法抓捕并刑事拘留,同年七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大兴区法院对马秀英非法开庭。法庭上,马秀英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说自己学真、善、忍做好人无罪,自己散发的法轮功材料都是教人向善的,也没有错,更没有违法。她还告诉法院: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五十号令》已经宣布了对法轮功书籍的解禁,表明拥有法轮功书籍和资料是合法的。《宪法》三十六条,公民有信仰自由,因而,修炼法轮功及宣传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她被大兴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并勒索罚金二千元,当时被警察强行带到医院体检,结果检查出肺结核等病症,因此大兴看守所拒收。这样马秀英又被送回家里监视居住。

据悉,北京市大兴看守所近期非法关押了陆秀玲等多名老年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底,陆秀玲在大街上讲真相时,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大兴拘留所,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一年,被“监视居住”。二零一九年八月,她再次被绑架和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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