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那天,结交二十四年的同学夫妇与司机一行五人从四百多里以外来到我家小聚。大家都特别高兴,聊家庭,聊事业,聊孩子,几乎无话不谈。到午饭时间了,我丈夫说:“我去买菜,再买点活鸡、活鱼!”我小声说:“师父告诉我们修炼人不能杀生。”没想到他当即就高声大骂,也不管这么多年的同学来做客。没等我说什么,我的同学就受不了了:“你这个样子,我们还能在这吃饭吗?咱们走!”当时那场面非常尴尬。 我也觉得非常没面子,真想有个地缝钻進去。怎么收场?为一口气,事情就大了。我问自己:还是不是修炼人啊?这点事算什么?我当时脑子里闪现出师父的话:“将来说不定就在你最怕丢面子的人面前,叫人给你两个嘴巴子,让你丢了丑了,你怎么去对待这个问题,看你能不能忍。”[1] 我意识到,修炼人遇到的事情都不是偶然的。我不能被常人所影响。我要展现法轮大法的伟大。“打不还手,骂不还口。”[2]心中有法!我就乐呵呵地说:“是我不对!”我丈夫看到我态度如此,非常意外,骂声停了,他买菜去了,我也就赶忙去厨房做饭。 同学说:“我不该来呀!让你受这么大委屈。再说你怎么这么窝囊了,之前你不是这样的。之前你都是得理不饶人的,现在怎么会对你丈夫认错了,真不可思议!”我说:“不是不可思议,是法轮大法的超常威力,能把一切不正的变成正的。要真能从心里做到,你的世界观就会改变,就能自然地做事为别人着想,身上的所有疾病都不治而愈,没病一身轻,这不是天大的好事吗?” 丈夫买菜回来了,乐呵呵地说:“你以为我能买活鸡活鱼吗?我也得听师父的,就是不能买活的,不能杀生。”家里的气氛顿时变得温暖祥和了。 同学临走时说:“我也想看看《转法轮》这本书。” 不动心,证实法 大概是在二零零二年,我丈夫的单位在111国道路边开了一个高档烟店,我在店里负责卖烟。 一天来了四个买烟的人,看上去不象普通老百姓。我给他们找零钱时顺口说:“不能差你们一分钱的。”其中一人就问:“你是炼法轮功的?”我很淡定地说是。他就说:“我亮证抓你,我正管这事儿。”我说:“你不会这样做的。” 真是象师父说的:“一个心不动,能制万动。”[3]我就用唠家常的心态和他们讲:“我之前是得了脑血栓的病人,这个病你们也知道多难治。我就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天天学法,天天炼功,后来病就好了,到医院复查,一切指标都正常了。医生说:这功法太神奇了。” 我接着说:“你是个好人,你不会那样做的,你把我带走,单位要停了业,那损失谁来承担?”他说:“下次还来这买烟。这肯定都是正品。咱们走吧!再见!”他们走后我马上谢师父!我的眼泪也不停地流,如果不按照师父的法证实法,结果就会完全不同了! 这类事情有过几次。有警察说:明天我带人、带钱、带着你去找炼法轮功的人。我一点没动心,在师父的保护下,都平安无事了。 一把菜 我去菜市场不单单是买菜,也是一次救人的过程。我走到一个菜摊前,卖菜的小伙子问:大姨买什么菜?我说买菠菜。称完菜秤是平的,卖菜的小伙子又抓来一大把菜。我阻止他说:“够秤就行了,不用照顾我老太太。你们天天风吹日晒的,还经常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不讲理的人,不容易啊。” 小伙子很感动,说:“大姨,我干了这么多年,谁不是能占点便宜就占点便宜?还没碰上你这么替人着想的人!”我说:“我是学法轮大法的,我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做事,没有你争我抢,没有贪小便宜的心。要是来买菜的都不贪心,你们也都够秤,以后也不会有缺斤少两的事情了,菜市场的风气不是也就好了嘛!” 我又说:“现在只有法轮大法能改变人心,是让人真正的想改变自己。你看共产党领导的这个国家,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整个国家以钱为中心,风气都败坏到什么程度了!买个菜还想多抓一把,去贪这个小便宜。共产党这个组织啊,就是自私的,不顾百姓死活。你也戴过红领巾入过团吧?你把你的生命发毒誓交给它了,天不要这个组织了,因为多次运动杀自己国家的人民八千万人,你是不是也得退出来啊?”“退、退、退!”小伙子很痛快的同意退党。 我牢牢记住师父讲的“不失不得”[1]的法。我可能失去的是一把菜,可我得到的是拯救他生命与他生命体系有关生命的永远、永远。我经常用这个办法讲真相劝三退。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悉尼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后的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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