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从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起,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二监区大队长狄文艳下令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彩芝、郑金玲,没收经文,严禁炼功,严禁订货(在监狱中超市买吃的),还说要收拾两人,要动用监狱车间四条生产线上的所有人一起迫害李彩芝、郑金玲。每条生产线大概有四、五十人。 从那以后,包夹李彩芝的犯人赵敏、朱小庆每天使用各种手段折磨李彩芝。李彩芝写上诉状,换来的是变本加厉的迫害。 一次,男监队长康建伟不知为何抓住郑金玲,顺手拽倒她后,又欲从正面将她拽起来。郑金玲见男警的手从她前胸抓过来,下意识一脚将康健伟踹了个趔趄,现场的人都哄笑起来。康健伟在大家面前出丑,恼羞成怒的将郑金玲拖到一个黑屋子里,用电棍电她泄愤。郑金玲给康健伟讲真相,康健伟后没再迫害郑金玲。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李彩芝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一月被宁城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郑金玲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七月被通辽市科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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