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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辽宁省凌源公安局长张志儒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张志儒,男,汉族,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1962年12月22日出生于朝阳县,警号861175,2010年12月至2017年9月末,张志儒担任辽宁省凌源市公安局局长,近七年间操控国保大队及基层派出所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实施残酷迫害:绑架抄家、非法拘留、非法劳教、非法判刑、大肆勒索钱财、抢劫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及现金财物,强制抽血化验、“敲门行动”等等。

2012年3月,凌源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刑拘3名法轮功学员周开清、杨秀国、王玉国,把法轮功学员自费购置的设备、耗材抢劫一空。据中共内部资料显示:此案经凌源公安局一番“包装”,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十大典型案例,辽宁省公安厅对此案所谓的“侦破经验”进行推广。2012年度,张志儒被辽宁省公安厅嘉奖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被朝阳市公安局嘉奖个人三等功一次。

张志儒曾任双塔公安分局副局长、光明公安分局副局长、新华公安分局局长、朝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等职,2017年9月末不再当凌源市公安局长,2018年4月25日被任命为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继续充当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打手。

一、张志儒在凌源期间的迫害数据统计

根据明慧网历年凌源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消息的不完全统计:

2011年,31名法轮功学员被基层派出所或国保大队绑架,其中9人被非法拘留、1人被非法劳教(体检拒收)、1人在刑拘期间被取保候审、1人在刑讯逼供中致精神失常。18人被迫流离失所。被派出所直接勒索钱财的有18人次,勒索金额高达63,000元。还有1人被绑架后,家人被迫拿出5万元托关系营救。5人被构陷、非法判刑:郭凤占3年半、刘玉芳4年、田秀兰3年半、黄振凤2年,刘殿元4年取保候审。

2012年,20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8人被非法拘留,6人被非法刑拘,其中1人被刑拘后非法判刑(姚玉霞3年)。10人被基层派出所和国保大队勒索,勒索金额高达90,800元。

2013年,2人被派出所绑架,其中1人被拘留所体检后拒收。1人被长期关押后非法判刑(杜清秀6年)。

2014年,14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3人被非法拘留,9人被非法刑拘。1人被绑架未遂。2014年6月中旬,凌源各地派出所骚扰辖区内众多法轮功学员,欺骗或强制抽血化验、按手印。在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的大环境下,此举遭到普遍质疑和抵制。

2015年,凌源市国保大队和各地派出所大肆报复对江泽民控告的法轮功学员。50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27人被非法拘留,2人被非法刑拘,5人被非法批捕,4人绑架未遂,还有1位法轮功学员家属因抵制迫害被非法拘留。被长期关押非法判刑的1人(周亚芳6年)。

2016年,37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24人被非法行政拘留,8人被非法刑拘。2人被绑架未遂,2人被骚扰。被长期关押遭凌源法院非法判刑的有5人(马岩华7年、齐晓燕4年半、张凤霞4年、孙占林4年、刘信2年零7个月)。

2017年年初至9月末张志儒在凌源任期间,14人被绑架,被拘留8人,被勒索6人次,被长期关押后非法判刑2人(张振祥1年半、王艳秋4年)。2017年4月份至6月份,凌源市政法委等部门借中共巡视组检验为由,市政法委、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六一零”)、市公安局多次开会部署所谓“敲门行动”。张志儒执行“六一零”命令,指使各地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里骚扰,录音录像,问还炼不炼功。

综上所述,张志儒任凌源市公安局局长,凌源市发生绑架法轮功学员168人次,非法拘留81人次,非法劳教1人,非法刑拘31人,非法判刑14人,被绑架未遂或流离失所25人,敲诈勒索28人次,勒索金额达153,800元。遭上门骚扰、抄家抢劫财物的法轮功学员人数暂时无法统计。

二、部份迫害案例

2011年11月至12月间,凌源公安局多次企图绑架法轮功学员刘娟、赵老太太和李大勇、王春芳夫妇,致使这几位学员流离失所,李大勇的施工队被解散。为了能抓到刘娟,凌源公安局竟然绑架刘娟的妹妹做人质,并扬言:找不到刘娟就不放其妹妹。因刘娟妹妹之前有病住医院,刚上班就遭绑架,家中哥哥心疼病未痊愈的妹妹,只好自己当人质换回了妹妹。国保大队和北街派出所还抄走刘娟家的存折和现金3千多。

2011年12月,佛爷洞乡的法轮功学员杨素兰被派出所所长刘景奎刑讯逼供致精神失常后,仍被勒索家中大部份钱财。还有2个不修炼的农民(罗山、杨素兰的小叔子),只因家里被佛爷洞派出所翻出真相资料就被勒索大量钱财。

2012年3月,法轮功学员姚玉霞向世人发放神韵光盘,被万元店派出所绑架后,在朝阳市女子看守所遭受虐待,七八颗牙齿被打掉,后来被冤判3年,在辽宁女子监狱遭迫害致精神失常。

2012年3月,凌源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刑拘3名法轮功学员周开清、杨秀国、王玉国,把法轮功学员自费购置的设备、耗材抢劫一空。据中共内部资料显示:此案经凌源公安局一番“包装”,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十大典型案例,张志儒被嘉奖。

因为发送真相彩信,法轮功学员杜清秀于2012年被朝阳市国保支队和凌源市国保大队绑架批捕,家中的手机、打印机和1万多元现金被抢劫。2013年4月12日,在非法庭审中,律师为杜清秀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杜清秀仍被冤判6年。

2014年3月31日,法轮功学员柴海燕被绑架时,包里用于还债的1万多元现金被朝阳、凌源国保警察抢劫。2014年5月28日,王翠兰被国保大队和佛爷洞派出所绑架刑拘,师父法像和大法书籍被抢劫,三轮车驾驶证和身份证,还有3千多元现金被抢劫。

2015年7月,凌源国保大队伙同各地派出所骚扰、绑架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10月21日,四官营子镇派出所三名警察,手持法轮功学员诉江状,到小窝铺村杨杖子、汤杖子村民组,按名挨家搜查,抢走杜国福、汤守礼家中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及有关大法资料。

2016年年末至2017年初,法轮功学员张振祥因诉江被绑架,关押在凌源公安局下辖的看守所,因绝食抵制迫害,张振祥多次被看守所实施“挂板”(上大挂)酷刑,在两米见方的铺板上,用铁链子将四肢长时间固定,并株连迫害同监室的在押人员,不许购买食物。2017年5月,张振祥被非法判刑1年半。

2017年3月13日法轮功学员姚春莲被朝阳市国保大队和凌源东城派出所绑架,原因是姚春莲为了讲真相,通过快递给朝阳市公安局某局长邮过劝善信,这封信被转给张志儒,警察通过监控器找到姚春莲,实施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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