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黑龙江省依兰县法院门外焦急等待的人群中,一位双目失明的年轻女子格外引人瞩目,她的名字叫安秋菊,她父母安国强、曲洪华被中共绑架构陷,当天被非法开庭。 安国强的女儿秋菊 | 安国强89岁的母亲 |
依兰法院连日来的阴雨绵綿,给盛夏的天气带来些许的凉意,这位失明的女儿不禁一个寒颤,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随她一起来的姨妈赶紧给她披上一件外衣。法院原本通知的开庭时间是上午十一点,实际开庭时间是下午一点十五分才正式开始。 安秋菊在依兰法院门外,引来不少驻足观看的路人,了解了情况的人们投来同情的目光。消息不胫而走,到下午一点开庭时,有很多好奇者要来旁听这个“庭审”,但是被法警限定在五个人。 当安国强、曲洪华夫妇被带进法庭时,他们唯一的女儿眼泪止不住的流……虽然她先天双目失明,但是她能感受到父母的气息,那是呵护、保护她的亲人!在父母被绑架后的256个日夜,难以想象她是怎样度过的……89岁的奶奶整日的以泪洗面。 望着女儿无助的样子,安国强夫妇无法安抚女儿的心,也只有流泪。 非法庭审开始,两位被告人被安排坐在审讯椅上,双脚还戴着脚镣,这是违反法院规定的违法行为,辩护律师当即提出来要求解除戒具,审判长张安克违法决定,说:因为两被告人是长途拉过来的,怕打开戒具有“危险”。于是安国强和曲洪华夫妇两人一直是戴着脚镣参加法庭审理的。 公诉人指控安国强的所谓“犯罪事实”仅仅是他跟其他修炼人去公交公司兑换过小面值的零钱,还有家里有两套夫妻二人学习用的大法书籍。而安国强的妻子曲洪华被指控的唯一理由就是家里的两套法轮功学习用的书籍和其他法轮功字样的物品。 安国强、曲洪华指出,自己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属于信仰范围,不是犯罪,没有法律依据说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两人都要求法庭作出无罪判决并释放回家。 两位辩护律师也都从案件立案、搜查、扣押、共同案件违法拆分的角度等有关程序违法提出了质证辩护意见,指出这个案件在整个过程诸多方面都是属于违法操作。 律师从夫妻两人没有犯罪事实、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说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犯罪的,等等各方面为两人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对于辩护律师论述的观点,公诉人汝少华无言以对。 安国强本人当庭指出:当初办案人威胁说如果我按照他们说的就可以让我立即回家(照顾双眼残疾女儿);如果不说就酷刑,现在我知道自己上当了,这个庭审本来就是个阴谋,希望法官能澄清事实,还我们公道,释放我们夫妻回家和亲人团聚…… 在下午两点半左右,庭审宣布结束,女儿安秋菊被允许和父母说句话,只几分钟的时间父母就被法警强行带走,女儿再次失声痛哭,令人寸断肝肠。 当亲友们搀扶着安秋菊走出法庭时,她告诉二位律师:感谢你们的辩护!我完全听明白了,我的父母没有违法犯罪!是他们(抓捕父母的人)在犯罪!现在父母的灾难是暂时的……我已经走出了恐惧……我决定让我的孩子以后也考律师! 关于安国强、曲洪华夫妇被绑架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黑龙江善良夫妻被绑架 家中老少孤苦无依(图)》 、《哈尔滨市宾县五位善良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等。 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黑龙江省国保总队国保处副处长杨波15945183001 依兰县刑庭庭长案件承办法官张安克13351817678 依兰县法院(区号:0451) 单位电话 手机 院长 孔庆春 57239229 13303607168 副院长 史锦田 57222378 13845028828 副院长 陈佰新 57223862 15104509997 副院长 熊双龙 13100953444 审委会专职人员 郎继娟 57223531 13604815363 审委会专职人员 王友 13263617999 执行局长、审委 王冲 57221091 13845026999 立案庭负责人 郭利 57222467 18945018818 张安克,刑庭长 13234501063,13904640569(所有绑架宾县法轮功学员的案件承办法官) 张丽红 13314506788 王永军,办公室主任 1334613338 审判员:吕守方 办电57221136 手机13904640390(案件主要负责人) 书记员:崔景凤 (民一庭庭长) 办电57221420 手机15114636888 魏晓军,监察主任 13766923335 吴 红,立案庭庭长 13329310606 依兰县检察院: 检察长司铁峰 57283388、15945976669 副检察长刘东 57283366、13936066888 副检察长孙立斌 57283377、13845172877 副检察长张广志(已经被遭报锒铛入狱) 57283477、13674640077 侦管科 崔英凯 57221845、13936533666 张伟川 13603676911 王梦婷 18346126349 孙冬梅 13936352111 陈思 15045014455 公诉科: 陈玉杰 57283351、15104564356(宾县案件主要负责公诉的人) 曲珠衡 18545048222 张博 13796124307 赵蕊 18646256883 李玥 13159993828 控申科: 孙庆和 57224606、13936659666 王迎春 57232000、15114633012 田伟锋 57226300、13763431888 案管中心: 耿晨光 57283389、15590883888 聂梦杨 13836833512 赵佟 18045128898 张岩 17188528887 宾县公安局: 邮政编 150000 电话:0451-57907286 0451-57913842 局长王兆华 0451-57913842 政委倪忠良13904666159 副书记吴淑晶13836069968 副局长赵宏宝18945009000(主管刑侦) 纪委书记王广为13704885999 副局长董俊13936015889 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高海城15804666999 交警大队长龚鹏志0451-57900122 国保大队长张庆雷15604807699、13504809797(这次宾县大绑架的主要指挥者) 国保大队刘建华13796700966 政工监督室主任王旷飞 13634880987 巡警大队教导员赵东诚13945124566 刑侦大队大队长聂乃文13796775553 治安大队队长赵云天15945974597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钟军刚13604880736 警务督查大队长韩铁维0451-57982538 督察大队杜洪波 13704885566 治安大队教导员宋德厚57982590、15945974597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曲福刚0451-57900122 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赵文庆0451-57982537 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孟凡军0451-57912842 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朱文国0451-57912842 网安大队教导员石国伟0451-57980750 危管大队刘建斌13903669548 网监大队王 林13904666029 巡警大队索警波15846115522 县委领导: 郑永刚 县委书记0451-57984474 任延辉 县委副书记、县长 0451-57983017 县长热线》 0451-57902345 陈 重 县委副书记0451-57984474 苏晓明 常务副县长0451-57921132 陈艳荣 纪委书记0451-57982895 李卓勋 政法委书记 0451-57986615 鲍士杰 组织部长0451-57916757 马 哲 宣传部长0451-57982107 王晓曼 统战部长0451-57984744 宾县委防范办主任奚玉会0451-57919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