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阎荣杰,因为向百姓提供真相热点,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诬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七月三十日,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阎荣杰,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楼,用手机热点,向就诊的市民提供上网阅读法轮功真相的方便时,遭医院保安恶告,被越秀区农林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阎荣杰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诬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 一审宣判后,阎荣杰坚信自己无罪,依法向各级监察委、人大、法院和检察院控告了一审法官蔡正尧和检察员张惠。代理律师也依法控告了办案警察龚铁勇和朱俊开。 阎荣杰的妻子争取到二审辩护人资格,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交了书面辩护词,证实阎荣杰在方方面面都是个好人,阎荣杰无罪。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广州市中级法院还是作出了非法维持原判的裁定。阎荣杰现在被非法关押在越秀区看守所。阎荣杰已聘请律师做申诉。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阎荣杰,发现阎荣杰身体出现严重问题,血压二百四十、二百八十。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阎荣杰,今年五十五岁,修炼法轮功后,变得非常和善,在家里主动买菜做饭,对父母非常孝顺。他父母已经八十高龄,身体状况很差,特别是阎荣杰的父亲,青光眼手术后几乎失明,肠癌手术后,大小便失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阎荣杰十多年如一日,尽心尽力的细心照顾双亲。因父母身体不好,阎荣杰一直在父母居住的小区当保安,和父母亲同住,照顾父母,他是唯一扶养人。 二零一六年,阎荣杰因讲述法轮功真相被迫害后,物业解除了和他的劳务合同,阎荣杰便打工来养家,他是个好儿子、好丈夫。他利用自己的方便条件,即使在中共不法人员违宪、违法迫害法轮大法,阎荣杰仍然不惧邪恶,还百姓的知情权,是大善大忍的胸怀。 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象阎荣杰一样的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阎荣杰等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判刑。 广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邮编:510440 审判长:黄敏洽 020-83210345 审判员:黄坚020-83210369、刘卫鸿020-83210346 书记员:何蓉蓉020-83210349 以上人员均为刑一庭第一团队成员 广州市中级法院其他相关责任人 院长、书记:王勇 020-83210030 副院长、副书记:吴振 020-83210015 副院长:向金华020-83210009 纪检组长:杨伟华 020-83210008 副院长:吴筱萍 020-83210011 副院长:姜耀庭 020-83210019 政治部主任:张汉华020-83210016 纪检监察主任:孟艳 020-83210081 纪检监察副主任:许东劲020-83210082 信访举报电话:83210100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穆健 83210201 审批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黄健 85805642 刑庭第一庭 庭长:严剑飞 020-83210391 副庭长:闵海蓉 020-83210393,胡鹏020-83210392 副庭长/廉政监察员:伦铭健 020-8321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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