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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度市曲元芝、盛淑莉遭非法开庭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上午十点,山东青岛黄岛区法院在青岛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庭审平度市法轮功学员曲元芝和盛淑莉。

非法庭审从上午十点半左右正式开始,十二点半左右结束,持续了大约两个小时。北京两位律师为曲元芝和盛淑莉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当庭无条件释放她们。两位法轮功学员也分别当庭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所谓的证人没有出庭作证,连所谓的证据都是拍的照片。(公安将曲元芝电动车里的资料拍照作为证据。)公诉人李佳凝一开始根本不发问,面对律师的驳斥,几乎没回应。当庭没有宣判。

曲元芝:“法轮功教人向善。希望你们明真相,有个美好的未来。”

曲元芝一下车就喊:“法轮大法好!”老远就听到了,非常震撼人心。

在法庭上,曲元芝说:“法轮功教人向善,师父让我们做好人……”并背了一段李洪志先生写的“论语”。法官欧晓彬激将曲元芝,企图让她说出师父的名字,曲元芝拒绝直呼师父的名字,回答说:“你们都知道(大法师父是谁)。”欧晓彬说:“我知道,我就要让你说。”(注:在法轮功学员心里,李洪志师父教给他们“真、善、忍”的法理,让他们做更好的人。师父是如此的高尚、伟大。直呼其名,是对师父的极大不敬。)

自我辩护时,曲元芝问公诉人:“我破坏了什么法律实施?你把从我电动车里搜出来的真相资料拿出来,给大家读一读,看看有没有什么危害?”

公诉方就拿出了相关的照片。律师当庭指出:“照片不能当作证据,无论从数量还是清晰度,都不能当作证据。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有被害人。”曲元芝则坦坦荡荡的表示:“今天你们把相关的真相资料拿来了我也不怕,因为那里面没有任何危害社会的东西。”

在自我辩护的过程中,曲元芝遗憾地说:“我不知道今天要开庭,没人告诉我。我已经写好的辩护词没有带过来。所以今天的辩护不够充分完整。”

律师指出:“应该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他们没有通知,这是违法的。”

曲元芝善意地说:“法轮功教人向善,诬判我们,对你们没有好处,希望你们明白真相,有个美好的未来。”法官欧晓彬不接受曲元芝的善意,红着脸打断道:“不用你教导我们,今天你是为自己辩护。”

盛淑莉:“难道国家的法律是几张纸就可以破坏的?”

盛淑莉做了如下的自我辩护:

一、无论从事实上和行为上,我都不构成犯罪,更不构成破坏法律实施。

我只是向别人发送年历、福字,这是正常的过年用品,他们用或者不用,都不会造成任何伤害,更不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法律是一个国家的基础,不可能那么脆弱,几张纸就可以造成破坏。法律也有终身追责的相关规定。

二、公诉人指控我破坏法律实施,应当明确说明,我破坏了哪一条,破坏到什么程度,怎么破坏的?难道国家的法律是几张纸就可以破坏的?我只是希望他们人心向善,又不是叫他们杀人放火,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他们信不信是个人的事,怎么能和法律实施扯到一块儿?公诉机关更应该讲法律、讲道理。

最后陈述时,盛淑莉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希望法庭能正视事实,对法律和历史负责,做出无罪释放的判决。

法官说:“写得挺好。”

两位律师指出: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律师们指出,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说明拥有法轮功类物品、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都是合法的。

至今也找不到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违法的。这说明法轮功在中国自始至终都是合理合法的。

曲元芝和盛淑莉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律师们从主观故意、客观行为、犯罪客体、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论述了理由。两位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主要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和净化人心,并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而不是为了破坏法律法规实施,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

她们在客观上也没有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能对其定罪。炼功人拥有《转法轮》等书是正常的,也是合法的。

公诉人李佳凝说:“如果只是修炼法轮功可以,但是不能散发(真相)资料。”

律师驳斥道:“散发法轮功相关资料当然没有问题,因为她们是一个炼法轮功的人,这与商家企业散发宣传资料向消费者宣传介绍自己的产品与服务一样,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至于真、善、忍,这是全人类公认的普世价值。”

公诉人:“一九九九年,各报纸、新闻就天天宣传法轮功是X教,你们还出去散发(真相资料),你们就是故意的,你们不是不知道。”

律师立即驳斥:“新闻和《人民日报》并不是法律,只是一个传播途径,不代表法律。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盛淑莉当庭指出:“指控与所谓证人的证言不同。”公诉人又说盛淑丽写过悔过书。盛淑莉回应道:“我声明一下,悔过书是他们(公安)骗我写的,不是我自愿的。他们骗我说写了就放我回家。”

律师指出:“这些资料不是犯罪证据。只是福字,年历,小册子,上面写着‘真、善、忍’。”“当事人无罪,是你们违法了。相关人员办案程序违法。”

公诉人非法要求判盛淑莉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曲元芝三年以下。

对此,律师们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不要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实事求是,听从良知的召唤,当庭无罪释放曲元芝和盛淑莉。

曲元芝的儿子没能为母亲辩护

法官以曲元芝的儿子没有递交户口本为由,拒绝让其为母亲做辩护。她儿子对法官说:“前些天我已经递交了相关资料手续,申请为我母亲做无罪辩护。”法官说:“你没有递交户口本复印件,手续不全。”

亲朋好友对此有疑问:“为什么不提前通知家人补全手续?”曲元芝的儿子很遗憾地只能坐在旁听席上,看着消瘦苍老了许多的母亲,却一直没能与母亲说上一句话。

曲元芝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在女儿被绑架后不久,又急又痛,出现偏瘫症状,急盼女儿早日回家。

平度610国玉成一伙阻拦家属旁听,曲元芝丈夫大声呵斥

当天上午,平度610去了四五个人,包括国玉成。开庭前,610人员堵在门口,非法核实家属的身份,还吓唬盛淑莉的律师,态度非常恶劣。平度610人员曾经胁迫盛淑莉的儿子解聘该律师。八月十二日上午,盛淑莉从新与该律师签了委托书。

曲元芝的丈夫、儿子、二姐(妹);盛淑莉的儿子、妯娌进去之后,610就不让其他人进了。当时律师和进去的几个家人已上了二楼,610在门口还是拦着余下的人不让进。曲元芝的丈夫愤怒地大声呵斥平度610人员。

法警问还有几个人?曲元芝的儿子说:“还有四个。”法警就下去叫,过了一会儿上来改口说:“一家只能进去三个人旁听。如果有重要的人没上来,可以让其他人下去换一下。”

律师指出:“法律上没有规定只能进三个家人,对于公开开庭,旁听没有人数限制,都可以进。”

开庭前法官给平度610打电话:“你们不是要参加旁听吗?来不来了?”然后放下电话说:“咱们开始吧。”大家猜测平度610人员吓得不敢来旁听了。

“平度610(国玉成之流)他那个角色实际上很滑稽,本身挺尴尬,这事不该他维持,我都没想到他会在那儿充当法警,还维持秩序呢。”律师笑着摇头。

盛淑莉、曲元芝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到旧店镇北大流河村去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祝沟派出所警察绑架;一月二十三日下午被劫持到青岛普东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半左右,祝沟派出所警察又绑架了盛淑莉七十五岁的父亲、法轮功学员盛松岗(刚)。不久盛松岗(刚)便被非法判三年。

关于曲元芝和盛淑莉遭受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请维权律师,判五年;同意指派律师,判三年” 》《山东平度市曲元芝、盛淑莉被非法关押》《女儿被劫持五月无音讯 山东平度75岁盛松刚又遭绑架》《平度曲元芝被非法关押 亲友要求无条件释放》等。


参与迫害盛淑莉,曲元芝的相关人员:
刘杰17667596080
王伟修0532-66507013
平度610人员李春民
平度610副头目国玉成15615887178
黄岛法院:
法官欧晓彬(女,三十多岁)
书记员尹崇淼
黄岛检察院
公诉人:李佳凝(女,三十岁左右)
平度祝沟派出所:
电话:053283321006
所长牟晓峰13869839721
指导员葛某13964277668
副所长孙涛
接案警察刘中宝15065328833
警察刘中宝15065328833
警察王洪中、李朋涛
恶告人:高家流河村村民高洪明17187888861
盛淑莉的被指派律师(山东平度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国银15588640259(此前报道有误,特此更正。)

当日前一篇文章: 牡丹江监狱警察付润德、毕海波的暴行(图)
当日后一篇文章: 举报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吕锋迫害法轮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