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王玉兰,今年七十一岁,一九九八年八月修炼大法后,她这个厂里有名的药罐子变得无病一身轻。可因坚持信仰做好人,她两次被劳教迫害,门牙被打掉、腰被打出骨头隐裂,眼睛也被打出血。 以下是王玉兰老人自述她的遭遇,特别是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被迫害的情况。 修炼法轮大法之前,我是厂里有名的药罐子,头痛、腰痛、咽喉炎、全身发冷、没有一点力气,从头到脚都是病,怕吹风,怕洗冷水等疾病。我在一九九八年八月的一个偶然机会我得法一个多月后,各种疾病不翼而飞,走路一身轻,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无病一身轻的快乐,用尽人间所有赞美词语都无法表达对师父的感恩。每当看到师父的照片我都是泪流满面,自己暗暗下了决心,这个大法是我生生世世寻找等待的,将来不管遇到多大的魔难我一定要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一、给世人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二年 二零零二年六月的一天下午,我坐10路公交车,在车上看一份大法真相资料,有一个人是个男的他挤到我身边看资料,我就把这资料送给他看,这个人立即就掏出手机打电话到小坝派出所。几分钟后,来了一车全副武装的警察,他们把我从公交车上拉下来带到小坝派出所审问,把我的包打开,发现还有几份资料在包里,一直审问到晚上10点多钟。我一个字都不签,又把我接到官渡区公安分局关进小房子,第二天下午又把我带到我家里抄家,后已是下午五点多钟又开始审问我到下午四点钟后直接接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迫害,从抓我到小坝派出所直到送到看守所三天时间不给吃喝,到看守所已是下午七点多钟还要拣小米辣至深夜三点,全监舍拣小米辣还要打扫一个多小时才和衣休息一会。 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这个人间地狱,每天拣小米辣、大蒜等等苦力又灰又呛,受尽各种折磨两个月没有洗过一次澡,没喝过一次开水,喝一点冷水都是有限的,吃的连喂猪的都不如,每天出工至深夜三点钟。两个月后我的脚和脸开始浮肿不给休息一天,八月中把我送到云南省大板桥女子劳教所迫害两年。 在劳教所,我和十多位同修和有缘人讲真相,讲大法的美好,我们是被迫害,不配合邪恶的安排,坚决不穿所服,不戴胸牌。警察强迫我们每天出工十二三个小时干农活,挑大粪、挖地、种菜,每天从早到晚上天黑才收工。一次张姓队长叫我去挖垃圾强迫光着脚去铲垃圾再把这些垃圾抬到另外一个地方,这些垃圾已堆了好长时间,发出强烈的臭味,各种虫子蛆爬我的脚上,干了二天后收工没有热水洗脚消毒,我的脚就开始又红又肿,拖鞋都不能穿,不能再干农活了,才叫我去三楼剪线头,我的脚流着脓和血,每天照样出工十二三个小时,有时到天亮。后来我的脚已经发出腥臭味招来很多苍蝇停在脚上。恶警汪静叫来包夹把我抬到医务室,医生李建群说我的双脚锯掉才能好,我坚决不同意,在劳教所恶警就这样对待不转化的大法弟子,我开始炼功,一个多月后双脚就好了。 我在生活区四合院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恶警汪静指使包夹和吸毒犯把我拖到卫生间最后一坑粪便堆放最多地方闻大便,我挣扎跑到四合院仍然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几个人高马大的吸毒犯受警察指使把我关到小房间,用钢窗夹我的手,使我的手十多天不能动,青一块紫一块,我的衣服扣子全被弄脱落,我大声喊他们才把我放出去,我仍然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队长李瑛警号05352046,四十多岁,指使四合院组长李小华用很宽的胶带把我的头和嘴封住,使我很长时间不能喘气,差点死掉。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日我用信笺纸写一张“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贴到饭堂墙上,队长李瑛和副队长夏连萍组织全车间五十多人批斗我,不准全车间的人休息,给我加刑期十五天并强制我参加法制考试并发二张试卷给我,我写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法是正法”。又给我加刑期十五天。 二零零四年黄历新年前,我在车间搞完卫生后和另一位法轮功同修一起回到住处,我拿几块糕点给这位同修被队长李瑛看见了,随后李瑛叫来个恶警:指导员何芝秀,狱警杨凤仙、鲁 、马某和吸毒人员王孝芬,围攻谩骂并拳打脚踢,把我裤子拖了一个洞,关在房间一天加刑期十五天。我一共被加刑期七十天体重减轻十多公斤,头发全白了。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才放我回家,这是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对我的第一次迫害。 二、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三年 第二次迫害:拒绝参加升旗被打掉门牙,恶警二大队长李茨琼警号05352040,四十多岁,宣威人,恶警中队长张江云把我眼睛打出血,我的腰被打出骨头隐裂,恶警刘红云指使包夹和吸毒人员多名。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的一天下午,我和小孙子出去玩,撞到丈夫单位过去的一个邻居胡永仙,我就给她说真相,叫她丈夫退出中共邪恶组织保命、保平安。第二天胡永仙就把我告到丈夫单位保卫科张俊明处,张俊明就电话到白龙路派出所举报我,过了二天片警杨振华带着几个高大警察到我家里抄家,把我的三十多本大法书和师父法像、真相期刊等物抄走,第三天片警杨振华及两个警察又到我家欺骗我说到所里证实一点事,马上送我回家,老伴也说他们说没有事就跟他们去一趟吧,说好马上送我回家的,我就与三个警察到白龙路派出所一到门口,早已有两辆警车停在那里,不由分说立即把我强行推上车说要带我到金殿游玩,我说我不去玩我要回家,你们都是骗子。 几个警察按着我,还有一个女的蒙住我的嘴,不准我讲话,一直把我按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叫我下车把他们早已准备好的劳教通知书给我叫我签字,我不签。他们说不签也要劳教三年,还说我升级了。多么无耻不要脸的警察,他们把我送到劳教所才通知我的丈夫,当时我两个儿子都不在家,第二天他们才从外地回来,得知我又被非法劳教三年,一家老小哭作一团,我三岁的小孙子又没人带了,这就是中共恶党对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大法弟子又一次迫害。 1、在劳教所遭人奴役 到了劳教所三大队,我就在三楼窗子前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整个劳教所都听得见,之后几天就不让我到窗子旁边,并让人守着我,给我加刑期七天把我关在小房子里不让任何人和我讲话。每天早上七点多钟就有七、八个人进来轮番对我洗脑,一直到晚上十点多钟才离去,这期间不让我走动,不准到饭堂吃饭打水喝,包夹寸步不离守着我,我拒绝帮教,拒绝转化,坚决不放弃信仰,我没有错,没有罪。四个月后就下队到二大队宝石厂粘宝石,每天早上七点钟出工到晚上十点多钟才收工,有时到十二点多钟才收工,完不成任务不准收工,中午吃饭在车间吃。后来又去洗宝石,洗宝石的水是石灰水里面还加工业用碱,煮出来的水非常难闻、有毒、呛人、很辣,每天泡在这样的水里洗宝石。还要在有毒的水里洗宝石,我的手被碱水辣的又红又肿流着脓,家里接见时带来的胶手套用完了,劳教所不给任何劳动用品,自己出钱到小卖部买胶手套戴,一双手套三天就用破了,有时还买不到,后来每月接见都是家里带一箱胶手套给我出工用。在这样有毒的恶劣的环境中每天出工到深夜回到生活区已是一两点钟,还要叫我们脱光衣服裤子检查,我是坚决不配合,我说:“你们这是侵犯人权,你们不要脸。” 我的身体被迫害的不想吃东西、恶心、想吐,也不给休息一天。所谓十天休息一天,但还是照常六点起床,不给吃早点,搞各种卫生,到中午两、三点钟,才给一盆冷水洗澡洗衣服。两年多来我被迫害的皮包骨头,腰都直不起来,抬半盆水的力气都没有,走路象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体重由原来在家时六十八公斤减到三十多公斤,家人接见时看到我这个样子非常担心,担心我可能不能活着回家了。 2、拒绝参加升旗被打掉门牙 在劳教所每星期一都要全部人参加升旗唱歌,我一直都不参加也不穿劳教服戴胸牌,他们说我是反革命行为,到出所前统计次数给我加期,我一直不理睬他们这一套。二零零八年四月一天早上,是二大队长李茨琼值班(警号:05352040)一大早她就跟着包夹说要我参加今天升旗,我跟包夹说我不参加,我一直都不参加,今天也不参加。到了七点半钟民管组长杨丽梅叫一个吸毒人员家住嵩民小街42号,从民管组找来一套所服,叫两个包夹和四五个又高又大吸毒人员给我穿衣服,我坚决不穿,这时队长李茨琼来了抱着双手说:不穿就动手,队长一声令下七八个又高又大的人按着我不能动,我挣扎着伸出一只手来不穿衣服,这时杨丽梅就从右边伸出手来打我的手,结果就把我的门牙打掉了,当时我的牙飞到一边,血就从我的口里流到地上。我大声喊:“我的牙被你们打掉了! ”这些人才放开我,把我抬到医务室,姓夏的医生用棉花塞了两次才把血止住。我叫他们赔我牙齿,我不出工,后来队长欺骗我说过一阵带我到外面安牙,现在牙红肿发炎不能安,直到我期满他们一直不提安牙的事。我在四合院喊“法轮大法好”,恶警刘红云指使包夹、杨兰萍、魏小艳等七八个人高马大的吸毒犯对我拳打脚踢,把我腰打的不能动,后到大板桥拍片检查,腰部骨头隐裂,片子我一直保存着到现在。 3、被恶警把眼睛打出血 二零零八年底,宝石厂倒闭,又叫我到五星洲纸杯厂扒纸,每天要供四十多台两个班的纸杯机生产纸杯用,每天早上七点出工,晚上七八点收工,中午在车间吃饭,晚上吃完饭已经是九点多钟,还不给休息。每天晚上要看电教,先上心理课至10—11点钟才准回监舍休息。我的床头每天晚上开着一百瓦的大灯照着我的眼睛,我用一小片毛巾遮着一点光都不行,警察都要拿下来,用各种方法折磨我。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早上,我们刚打扫完车间卫生,准备在小房间扒纸,半年多来我和几个老弱病残艾滋病者在这里扒纸,这天早上张江云中队长(警号:05352101)对我们说叫我们几个搬到外面车间过道上扒纸,我就对张说天气这么热,在这里都是38度以上还经常有人晕倒,在外面机器那么多气温更高——40度以上,而且也不安全,我们不搬,扒好的也没地方放。张听后火冒三丈,手指着我的鼻子和眼睛大骂说我不听她的命令,用各种难听语言侮辱我说要管我管到我在劳教所死掉,我对她说你不要骂人骂的那么难听,我有我的师父管,不需要你管,善恶会有报的,不要助纣为虐,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吧,说完我就和包夹从车间走到外面准备到四合院搬桌子,张听后从车间追到车间外面,第二次手指着我大骂,二个手指抠向我的眼睛,把我的右眼抠出血来,满脸都是血,当时带班警察杨雪飞也在旁边,看见我的脸上都是血,连忙从她衣服口袋掏出纸来把我的眼睛和脸上的血擦掉。我当时用手蒙住左眼,发现我的右眼已经看不见东西、模糊了,他们用手推车把我拉到医务室,医生处理后用大块冰用毛巾包上放到我眼睛上回监舍休息,当时我的头又昏又痛,一天都没吃饭,中午带我到昆明医院检查,医生说眼底出血红肿。回到监舍后,我天天睡在床上发正念,请师父加持我炼功,二十多天后眼睛才恢复正常。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我回到家中,被加刑期三个月,回家后白龙路派出所的警察每个月都要来我家一次或打电话问还炼不炼,我坚定地回答:这么好的功法不可能不炼,给他们讲真相。直到二零一五年诉江后警察才不来骚扰。 我写出这些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的事实,主要是劝还在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你们应该清醒了,不要给江泽民背黑锅,不要再助纣为虐,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以上只是我二次被迫害五年多的一点片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