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八日,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郭玲娜、俞凤仙、孙显馨先后遭西山区公安国保警察、永昌路派出所警察和永昌社区不法人员骚扰、抄家。警察的理由是:她们三人接济了刚刚出狱、境况困难的法轮功学员唐玉,让她到过、寄宿过她们三人的家中。 郭玲娜,女,五十八岁,云南国资水泥昆明有限公司职工。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下午两点左右,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警察杨兆锦、永昌区片警(女)和永兴社区办事员(男)一行三人敲门入室后,说是奉上边的命令而来,郭玲娜善劝无果,国保大队警察杨兆锦到各房间查看,抢了大法书籍六本,单张日历数张。 郭玲娜曾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区分局警察劫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她从劳教所出狱回家仅四个月,就又被绑架,遭非法判刑三年。 俞凤仙,女,七十多岁,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下午八点左右,永昌路派出所一男性警察和社区一女性工作人员敲门进入俞凤仙家后,要求签字被俞凤仙拒绝,因为俞凤仙丈夫脑血栓瘫痪在床,两人没有过多停留。 孙显馨,女,七十三岁,昆明制镜厂退休工人。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上午十点左右,西山区永昌路派出所片警王凯和一男警及永昌社区书记王某(女)、张某某(女)四人闯到孙显馨家,孙显馨不在家,他们就将孙显馨女儿控制坐着不准动,四人在家里四处乱翻,抢走了经书二十多本,《明慧周刊》三本。走时告知孙显馨女儿,叫孙显馨到派出所或者永昌社区谈话。 孙显馨曾经于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所外执行),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遭非法抄家,并被监视居住,随后被判刑三年半(监外执行)。她的丈夫李福被非法判刑三年(监外执行),不久李福被迫害去世。 二零一九年四、五月,孙显馨单位的邪党书记冯艳昆、肖丽芬、人事科的邢志胜伙同勾结永昌社区邪党书记的张某,主任王某及永昌派出所片警王凯,多次打电话骚扰孙显馨的小女儿,并威胁:“你母亲是重点人物,你要看好她,不准她去上访。”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区委政法委 地址:西山区区委政法委西山区秀苑路188号,邮编650118 电话:0871-68226838 联系电话:0871-68228933 工作电话:0871-68220436、68226838 610办主任0871-68233483 西山区政法委: 书记李跃武 副书记李俊 综治办主任李振杰0871-68225574 维稳办负责人何萍 维稳办副主任刘小萍 防范办负责人董隽颖 政治处主任莽敏琨 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 永昌派出所: 地址:永昌路165号 电话:0871-64141957 警察王凯 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街道永兴路社区: 居委会主任杨菊芬 |